1、治安消防責任書 為保障廣大業戶的生命財產和大廈的安全, 維護業戶的權益, 讓業戶有一個安全、舒適、怡人的辦公商務環境, 我單位/個人在入住/裝修聯合廣場 座 單元物業期間, 自愿接受以下責任條款:一、治安責任條款:1、經管理處安全責任人確定 為上述區域第一治安責任人(以下簡稱區域治安責任人), 負責上述區域及毗鄰公共區域治安管理工作。2、區域治安責任人負有向單位員工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及聯合廣場治安管理規定和裝修規則,并督促、保證其遵守的責任。3、區域治安責任人必須協助大廈治安責任人搞好大廈治安工作, 共同維護大廈的安全。4、區域治安責任人必須如實申報上述
2、區域的在職員工名單, 并確保其不在上述區域進行爭吵、打斗、賭博、色情等違法亂紀活動。5、區域治安責任人負責督促并確保其員工僅限于本區域內活動,除因工作需要外, 不得到其他業戶場所(不含公共場所)活動,更不得損壞或偷竊大廈公共設備設施和其他業戶的財產。6、根據管理處要求,業主帶離大廈物品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物資出入放行單, 并自覺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7、如果屬于大廈內施工人員, 進出場要接受保安員檢查臨時出入證: 屬于非正常工作時間, 進出大廈人員要主動向當值保安員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進出場應著裝整齊不可穿拖鞋。8、區域治安責任人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治安工作, 加強巡視、觀察和防止案情發生,如發現異常
3、情況 , 應及時處理并報告管理處保安員或轄區派出所。二、消防責任條款:1、經管理處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業戶法人代表為上述區域消防安全責任人( 以下簡稱區域消防責任人 ), 負責上述區域及毗鄰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區域消防責任人負有向其單位員工認真宣傳、貫徹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和相關消防法規及聯合廣場消防管理規定和裝修規則,并督促、保證其遵守的責任。3、 區域消防責任人必須協助管理處做好大廈防火工作,確保本區域及大廈的消防安全。4、 區域消防責任人應建立和健全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制訂并組織實施區域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5、 當使用電梯搬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必須專人護送,并攜帶滅火器,具體參照易燃、易爆物品運輸管理規定。6、 進行裝修工程時,根據消防局批文,采用裝修材料。7、 裝修承造商在裝修期間對業戶負責。8、 進行動火作業前,先辦理好動火作業票,動火作業時需有安全員或防火責任人在場監護,作業完畢后,應做好善后工作。9、 辦公家俬未經消防局驗收前不得搬入,并不得入住辦公。 上述治安、消防責任條款我單位/個人現己確認并接受,如違反其中之任一款者,按管理公約處理,并承擔一切責任,賠償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我單位/個人在此鄭重承諾:由于我單位/個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我單位/個人將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單位(業戶/裝修承造商):代 表: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