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場行政管理制度案場行政管理制度行政制度行政制度一、員工守則:為維護公司利益和聲譽,保障銷售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守則。1、銷售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謀求公司制度規定之外的個人利益。2、銷售人員必須敬業愛崗,盡職盡責,勤奮進取,按質按量完成銷售任務。3、銷售人員之間應團結合作, 密切配合, 發揚團隊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4、待人接物熱情有禮,著裝禮儀整潔大方,自覺維護良好的辦公環境,保持統一規范的辦公秩序。5、保守公司機密,以公司利益,客戶利益為重,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客戶利益的活動。二、考勤制度1、工作時間9:0018:00用餐時間:每次不得超過 30 分鐘2
2、、休息制度銷售部為每周六天工作日,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一天。銷售經理在展會、廣告發布日、推廣促銷活動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3、考勤制度(1) 、遲到:遲到者每次罰款 20 元,三次以上者罰款 50元;10 分鐘以上 1 時以內,每次罰款 50 元;1 小時以上作曠工1 天處理;每月累計遲到三次記曠工一次。(2) 、早退:早退者每次罰款 20 元,三次以上者罰款 50元,1 小時以上作曠工 1 天處理;每月累計早退三次記曠工一次。(3) 、曠工:未經提前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罰款 50 元,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除名。(4) 、病假:員工病假須提前通知銷售經理,并
3、在康復上班時出具醫院診斷證明。一個月內病假兩天內不扣工資,兩天以上病假扣除當天工資。(5) 、 事假: 事假必須提前 1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銷售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執行,未經批準,擅自離崗,以曠工處理。事假不得超過 1 天,超期請假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離崗。超期離崗者,以曠工處理。超期四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6) 、外出:員工外出辦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須向銷售經理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外出,并應在辦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時間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宜,未經批準私自外出按曠工處理。(7) 、脫崗:無故不在自己當值的崗位上的,視為脫崗,給予 20 元/次罰款處罰,每月累計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4、考勤管理(1) 、 銷售部考勤由公司行政部、 現場銷售主管如實記錄,于次月 2 日前統計匯總,上報公司行政、財務部。(2) 、事假、病假、休息、離崗前必須填寫工作交接單,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