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裝行業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安裝行業安全管理制度1.總則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建筑安裝工程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2.施工人員要做到十不準2.1 不準酒后上崗。2.2 不戴安全帽不準上崗。2.3 不穿工作服不準上崗。2.4 不穿工作鞋(電焊工絕緣鞋)不準上崗。2.5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不準上崗。2.6 不是電工不準接線拉電。2.7 不準串崗會客。2.8 不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犯勞動紀律。2.9 不準打鬧閑聊、談情說愛。2.10 不準偷工減料、損公肥私。以上每出現一項罰款 20100 元。3.安全責任制3.1 項目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項目副經理、施工隊長是安全直接責任人,項目部設有專
2、職安全員。3.2 項目責任人或施工人員均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對工程施工的每個環節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講安全,總結工作必須總結安全。3.3 對工程的施工機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標準和要求,讓每一個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項,謹防亂用亂放、只用不管的現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壞機械設備、機具按實物價值 2 倍處罰。3.4 在施工中無論采取哪種作業方法,都必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現象發生。3.5 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不準穿易滑、硬底或帶鐵釘、鐵掌的鞋,無可靠防范措施不準在同一空間的上層同時作業。高空作業者不得隨意向下扔擲物體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傳遞物體必須用繩拴牢,風力六級以上或雷雨時禁止在露天高處作業。3.6 施工現象電氣設備及用電線路調整或故障處理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實施,線路不得亂拉亂接,加強電路保護,保障用電安全,如有違返罰款 30-6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