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2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1、工程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本公司保衛人員到施工現場研究確保保衛措施。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標準化的圍擋,并設置值班室,位置要妥當,便于觀察和守護,照明設備齊全有效。3、工程開工要配備足夠的護場人數,夜間不得少于 2 人,繁華地區、重點工程、情況復雜區域的夜間護場力量要相應增加,白天護場人員可根據實際酌情配備。4、工程開工后要及時與當地公安機關、聯防治保會取得聯系,保衛部門協助勞資部門及時辦理外地勞務團體人員暫住戶口,取得駐地治安管理部門的協助和支持。5、工地倉庫、門窗必須牢固,貴重儀器要有專人儲藏管理以防被盜。6、小型工具要制定專人負責,建立領用登記薄,使用完后
2、要及時收回統一保管。貴重的電動工具嚴禁存放在班組,應存入倉庫保管。7、貴重材料進入現場后,應存放在安全的室內,要通知護場人員重點看管。8、材料進場嚴格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存放,材料進出,工地現場必須嚴格手續,對無手續外出及工地私自外出借料具,不論土建的安裝的東西,護場員有權扣留,并報告有關領導處理。9、工地下班后,遇有特殊情況外調料具時,必須持有材料調撥單才可發放。夜2 / 2間需清運土渣及建筑垃圾時,材料人員必須在場監督管理,否則護場員有權制止。10、外地勞務團體在工地居住,要有專人負責治安,并建立治安小組,要定人員,定房間,不得亂住,未經保衛人員批準,其他人員不得在工地居住。11、工地項目經理
3、全局負責工地治安,及時發現堵塞漏洞,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保衛部門。12、土建工程進入安裝階段時,土建與安裝要密切配合,土建項目要加強護場力量,白天護場人必須保證沒單元設置一人或設置臨時單元門,有護場人員專管其鑰匙。13、安裝水電材料進入現場,必須入庫并派 12 名人員晝夜看護。對未安置看管而丟失、被盜、損壞,這兒自負并追究負責人責任。14、工程全部完畢后,由土建項目經理、安裝負責人及護場警衛共同檢驗確認完整后簽字辦理移交手續,由護場警衛統一管理,如再發生丟失被盜,由護場警衛人員負責。15、要嚴厲打擊私拿現象和偷竊犯罪行為。要鼓勵職工同盜竊行為作斗爭,凡抓獲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16、工地負責人要與施工人員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經常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嚴禁“黃、毒、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