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10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 擴建、 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第三條、公司在安全生產上實行三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其安全組織機構由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成。(一)總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落實國家、行業和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與要求,指導、協調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總公
2、司設專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處),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并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二)分公司也設安全生產委員會,落實上級機關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協調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設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科),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三)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項目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回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第四條、安全隊伍建設2 每個工地最少必須設置 1 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 10000m 以2 上的工地應設置 2,3 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 20000
3、m 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機械、消防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2 / 10第五條、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并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并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范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第六條、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并, 基層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企業內部應實行安全管理人員委派制,基層安全員的調動要得到上一級安全管理機關的同意。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第七條、企業在安全生產上實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體制。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充分支持、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工作。 各級工會組織應對本單位、 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第八條、公司經理、分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