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鑰匙委托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一、目的 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未入住單位鑰匙的管理。 三、職責 1、服務處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2、服務處員工負責依照本程序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點 1、管理處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1)開發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開發商托管的鑰匙。 (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不至于給物業部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 2、開發商托管的鑰匙 (1)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結束后,物業部可以根據發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單位的
2、鑰匙。 (2)接管過來的鑰匙由服務處員工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3、業主在特定情況下托管的鑰匙 (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服務處員工應按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一式兩聯)要求填寫日期、單位編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及領取鑰匙的要求等項目。 (2)管理員就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物業部不承擔為業主保管家庭財產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3)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第二聯交業主保管。 (4)管理員將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上的有關內容登記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內,并在托管的鑰匙上貼上標有業
3、主姓名的標識,然后將鑰匙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保存。 4、托管鑰匙的管理 (1)管理處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服務處員工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鑰匙編號、數量、預借期、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2)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服務處員工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借用鑰匙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3)服務處主管應安排服務處員工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當接到丟失或損
4、壞鑰匙報告時,服務處員工應按鑰匙管理備忘錄要求記錄事件經過并報服務處主管;服務處主管與房地產開發商/業主聯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補配鑰匙或換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單位的安全,服務處員工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鑰匙管理備忘錄中。 (5)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前來領取鑰匙時,管理員憑業主證/領鑰匙人的身份證移交鑰匙給領鑰匙人。同時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中標注移交日期,請業主/領鑰匙人簽名確認。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匙者為鑰匙所屬單位的業主/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時,服務處員工不得將鑰匙轉交。 5、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兩年。 五、記錄 1、業主托管鑰匙委托書 2、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 3、借用鑰匙登記表 4、鑰匙管理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