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元工程檢驗和質量等級單元工程檢驗和質量等級自評制度自評制度一、質量評定的組織與管理一、質量評定的組織與管理(一)單元工程質量在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后,報監理單位復核,由監理工程師核定等級并簽證認可。(二)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及關鍵部位單元工程質量經施工單位自評合格、監理單位復檢后,由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質監站組成聯合小組,共同核定其質量等級并填寫簽證表。(三)分部工程質量,在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后,由監理單位復核,建設單位認定。(四)單位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施工及質監站組成工程外觀質量評定組,現場進行工程外觀質量檢驗評定,并將評定結論報質監站核定。參加工程外觀質量評定的人員應具有
2、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或相應執業資格。評定組人數不少于 5 人。(五)單位工程質量,在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后,由監理單位復核,建設管理單位認定。單位工程驗收的質量結論由建管局質監站核定。(六)工程項目質量,在單位工程質量評定合格后,由監理單位進行統計并評定工程項目質量等級,經建設單位認定后,報質監站核定。(七)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后,應按照處理方案的質量要求,重新進行工程質量檢測和評定。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一)合格標準單元(工序)工程質量合格標準按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質量評定標準 (試行)規定執行。達不到合格標準時,必須及時處理。處理后的質量等級按下列規定確定:(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
3、重新評定質量等級;(2)經加固補強并經設計和監理單位鑒定能達到設計要求時,其質量評為合格;(3) 處理后的工程部分質量指標仍達不到設計要求時, 經設計復核,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確認能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進行處理;或經加固補強后,改變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經項目法人、監理及設計單位確認能基本滿足設計要求,其質量可定為合格,但應按規定進行質量缺陷備案。(二)優良標準單元工程施工質量優良標準按照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質量評定標準 (試行)施工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執行。全部返工重做的單元工程,經檢驗達到優良標準者,可評為優良等級。三、分部工程質量評定三、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分部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如下:(一)合格標準1.所含單元工程質量全部合格,質量事故及質量缺陷已按要求處理,并經檢驗合格;2.原材料、中間產品及混凝土(砂漿)試件質量全部合格,金屬結構及啟閉機制造質量合格,機電產品質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