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項專項施工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核制度方案編制和審核制度為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管理, 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 為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依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工程施工設計,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特制定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審核制度。一、危險性較大工程是指: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指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 并應當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安全與質量兩方面。(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 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 5m, 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
2、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二)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 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三)模板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裝工程。(五)腳手架工程1、落地式鋼管腳手架;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3、懸挑式腳手架;4、 滿堂腳手架;(六)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1、蓋板及箱梁的安裝施工;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3、明涵基礎及開挖工程施工;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 ;5、鋼筋加工及捆綁施工:6、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二、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上報公司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并上報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公司應當組織不少于 5 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三、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公司技術部門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公司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項目部方可實施。四、 項目部組織技術人員及、 和施工隊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學習,安質部要做好對專項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