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1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規定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與保衛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 10m;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7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
2、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
3、得大于 60W,不得晝夜亮燈;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2 / 13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20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21 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 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22禁止高空拋物。為了確保本工程的順利進行,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務,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廣大職工共同遵守、切實執行。一、本工地的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聽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服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