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公司財務與資金管理制度建筑公司財務與資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第一節銀行賬戶設置說明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及資金等相關業務的管理,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確保資金的安全與完整,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 企業會計制度 、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收支賬戶設置主要原則:1. 金融財務部可以為各事業部單獨設立一至兩個主要收支賬戶(一般存款賬戶) ,此賬戶作為事業部日常收支運營活動使用的主要賬戶。2. 金融財務部根據各事業部的資金實際到位情況和實際進度預計發生的支出,進行資金的分配與調撥。
2、第三條定期存款賬戶設置主要原則:1. 定期存款賬戶只能由公司本部開設,此賬戶不可提現,其存款只能由公司賬戶轉入。2. 在各銀行的定期存款到期或需要提前取款時, 本金連同利息只能轉入公司本部賬戶。第四條貸款賬戶設置主要原則:1. 貸款業務統一由公司本部辦理, 取得款項全部劃轉至公司本部賬戶。2. 如果銀行對貸款有特殊要求,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開立其他貸款賬戶。第五條保證金賬戶設置主要原則:1. 保證金賬戶由公司本部統一設置, 在業主無指定賬戶的情況下,保證金由公司本部賬戶劃款至該保證金賬戶。2. 如果業主對保證金存入行有特殊要求,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開立其他保證金賬戶。第六條工程項目賬戶設置主要
3、原則:1. 金融財務部可根據需要為工程項目設立專用賬戶, 該賬戶作為工程項目資金往來的主要賬戶。2. 各項目收到的款項, 應于收款當日全部繳入公司本部賬戶或事業部賬戶;支付工程款或材料款等款項時,由公司本部賬戶劃款,工程項目賬戶一般無余額。第二節銀行賬戶管理第七條賬戶管理主要作業:1. 公司本部及各事業部,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及撤銷統一由公司金融財務部辦理。2. 金融財務部根據需要提出申請,填寫銀行賬戶開設/變更/撤銷申請表 (附件 1) ,報總會計師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設、變更及撤銷。3. 銀行賬戶開戶、變更及撤銷申請經批準后,金融財務部主辦人員從財務經理處領取開戶許可證,并登記備案,填寫領取時間、領取用途、歸還時間及領用人等信息。4. 金融財務部主辦人員在辦理完畢后, 應及時將開戶許可證交還財務經理。5. 在銀行賬戶開立、 變更及撤銷過程中形成的憑單由主辦人員歸檔保管。6.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