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報銷管理規定一、 目的規范和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確保資金安全及合理使用。二、 適用范圍本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的差旅費、招待費、日常開支、材料采購、辦公生活用品購買、合同付款等涉及企業資金支出的全部活動。三、 借款管理1、 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及必要說明,經本部門經理、本系統主管副總簽字,3000元以上借款報總經理簽字批準,3000元以內(含3000元)借款,總經理了解借款內容后授權財務部經理行使審批權。 2、 借款除差旅費、日常開支、零星采購外,原則上一律不得使用現金。3、 因工作需要借備用金的,根據情況核定標準,每年底清帳一次。4、 借款以支票、電匯、匯票形式
2、開具的,除詳細寫明金額(大小寫)、用途外,收款方名稱必須與合同簽約方、資金實收方、發票開具方四相符;特殊情況下有不相符的,必須由合同簽約方既合同收款方出具付款委托書,寫清原因及責任歸屬。不得開具空白支票和空頭支票;需要開具限額支票的,限額不得高于借款額。5、 對外借款原則上要上報集團批準并簽定借款協議,視情況要求提供有效的抵押物件。公司原則上不向員工提供非公借款及向本單位以外人員借款。6、 公司對學校借款、撥款,預算外部分需報經學校董事會和集團總部批準。7、 財務部負責對以上借款的審核、辦理和定期催收。四、 報銷管理1、 費用報銷實行集中報銷制,即每周二、五上午辦理,特殊情況除外。報銷流程見附
3、圖。2、 借款人須在借款后七日內,或借款后十四日內但業務活動完成后4天內,履行費用或支出報銷手續,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及不辦理報銷手續人員的欠款,財務部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同時在舊帳未清前拒絕再次借款。3、 報銷人須填寫費用/支出報銷單,按本制度第三條第1款規定履行程序后,方可到財務部領取資金或核銷相應借款。涉及到多筆業務活動的,應在報銷單后附報銷清單,詳列時間、人物、地點、事件及金額。4、 工作人員原則上在業務完成取得稅監章的正式發票后直接報銷取款,減少借款的次數、金額。5、 凡涉及報銷后付款超過2000的,原則上一律不得使用現金;以自有資金先墊后報的,報銷后可領取現金,但僅限于小額開支、差
4、旅費、招待費。6、 報銷后以轉帳形式付款的,按本制度第三條第3款、第4款規定執行。7、 總經理出差在外不能簽字而又急需辦理的報銷付款,總經理可電話通知財務經理辦理,事后補簽。五、 審核管理1、 借款人、報銷人必須為在本公司工作人員,嚴禁非本公司人員直接在財務部辦理相關業務。2、 借款、報銷原因必須寫明,涉及合同付款的,須按要求填寫合同付款審批單。3、 部門經理、財務部經理、系統主管副總及總經理必須認真履行簽字手續,了解資金來龍去脈,把握資金支付及報銷尺度。4、 財務部會計、出納、財務部經理必須嚴把資金支出及報銷關,做到資金使用合理、支出清晰、報銷及時、票據合規。嚴禁以任何形式的假發票、與事實不
5、符發票、白條報帳。5、 極特殊情況下(如食堂采購副食品),應按本制度第三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履行簽字,或按月統計核算后履行簽字,方可報銷。6、 合同付款,每付出一筆資金,財務部均須同時在該合同對帳單上記錄清楚。六、 罰則1、 凡屬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財務部不得受理,并須在每月工作報告上詳細列明,作為職工品、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財務部不嚴格把關的,在總經理簽字時,將其列為財務系統考核的重要參考;凡屬弄慮作假或合伙蒙混的,以貪污行為論處。2、 凡屬在借款報銷環節上玩忽職守、瀆職甚至有貪污行為的,集團(或公司)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罰款、降獎、降薪、降職、降股權、辭退處理直至以法律形式解決。此規定自公告之日起執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