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化建議管理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辦法第一章第一章總則總則為充分調動 xx 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全體職員創新的積極性,改善集團管理狀況,提高經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第二章第二章合理化建議的合理化建議的范圍范圍第一條第一條以下范圍的建議是鼓勵并可以接受的:一、經營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進;二、各種工作流程、規程的改進;三、新項目開發、營銷、市場開拓的建議;四、施工工藝、設備、技術的改進;五、材料節約、廢物利用;六、經科學論證的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應用;七、品質的改進;八、降低成本和各種消耗;九、安全生產;十、加強集團企業文化建設、提高企業凝聚力;十一、其他任何有利于集團發展的改
2、進事項。第二條第二條以下范圍的建議不予受理:一、夸夸其談、無實質內容的;二、建議無新意的;三、公認的事實或正在改善的;四、已被采用過或前已有的重復建議;五、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執行的;六、針對個人及私生活的;七、違反國家有關法令的。第三章第三章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及工作內容及工作內容第三條第三條涉及集團合理化建議方面的工作由 “合理化建議委員會” 全權負責。該委員會設主席一人,由集團管理中心總經理擔任;副主席二人,由投資中心、財務結算中心總經理擔任;委員五人,由集團各職能中心總經理組成。合理化建議委員會的職責范圍是:一、制定和修改集團合理化建議活動的政策方針和總體規劃;二、批準合理化建議活動的年度
3、經費預算;三、制定合理化建議活動的工作流程;四、確定“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的組成資格,對合理化建議的評審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五、審查和監督重大合理化建議的實施;六、總結、評估、獎勵每年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第四條第四條合理化建議委員會下設常務理事會, 由集團管理中心經營管理部代為行使其職責,負責提案的征集、登記、整理、評審、傳遞、總評存檔、監督執行等日常工作。集團同時開通網上“合理化建議信箱”,由合理化建議常務理事會負責日常管理。第五條第五條“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在對合理化建議進行復審時, 由合理化建議常務理事會根據所需審核的具體內容,提出評審委員會的組成,報請“合理化建議委員會”批準后開展工作。第四章第四章合理化建議提交辦法合理化建議提交辦法第六條第六條集團所有職員均有權對集團經營管理運作情況提出建議。第七條第七條合理化建議委員會定期或不定期公布若干經營管理問題或難題, 征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