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資金管理考核規范一、賬戶管理1.1、未經審批私自開立銀行賬戶,一經發現每賬戶扣0.5分,區域財務總罰款1000元。2、預留銀行印鑒缺失,一經發現每賬戶扣0.5分,區域財務總罰款1000元。3、應開直聯賬戶未及時遞交資料辦理,一經發現每賬戶扣0.2分,區域財務總罰款200元。4、資金池賬戶未及時遞交資料辦理,一經發現每賬戶扣0.2分,區域財務總罰款200元。5、未經審批先行辦理銀行賬戶變更事宜,一經發現每賬戶扣0.5分,區域財務總罰款1000元。6、實現收支分離管控項目(非聯動收支戶公司)未按照賬戶收支屬性管控單據,每單扣0.1分,區域財務總罰款200元。7、實現收支分離管控項目(非聯動
2、收支戶公司),每家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開立1個支出戶,業務量較大單位可開立2-3個支出戶,如發現存在多個不合理支出戶,存在賬戶閑置,每賬戶扣0.5分,區域財務總罰款1000元。8、凡達到辦理協定存款的帳戶,需即時到銀行辦理協定存款協議。一經發現每賬戶扣0.5分,區域財務總罰款200元。二、數字證書管理1、成員單位把控不嚴,導致非公司結算出納擁有數字證書(CA證書),沒發現一單扣1分,區域財務總罰款2000元。2、離職人員數字證書(CA證書)未及時注銷并寄還集團的,每單扣0.5分,區域財務總罰款1000元。3、發現存在不符合數字證書安全使用規范,根據情節嚴重情況每單扣0-1分,區域財務總罰款0-
3、2000元。三、資金結算管理1、下屬單位自行錄單,未根據上收回單記賬導致內部賬戶存款余額不符的,每月扣0.5分,區域財務總罰款1000元。2、開通銀企直聯支付功能賬戶對外支付材料款及工程款必須采用銀企直聯支付,非因銀行系統原因,采用銀行網銀支付每單扣0.2分,區域財務總罰款500元。3、新供應商準入必須參照供應商準入申請要求,提供完整信息,歷史存量供應商銀行賬戶由各區域關鍵用戶維護,凡發現二級復核已啟用銀行賬戶信息有誤,每個客商扣0.1分,區域財務總罰款200元。4、集團發出資金預警后,對不配合的集團指令劃款的區域首次進行警告;第二次進行通報批評并視情節嚴重情況扣除一定比例的年終獎金;第三次區域財務負責人降職處理。5、商業匯票:各區域及其下屬各公司未經批準而擅自使用、使用不規范、賬務核算不準確的,對區域財務、區域總進行按商業匯票筆數處罰,首次罰款1萬/筆,其后再被發現的則按筆翻倍罰款,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向操作人、區域財務負責人、區域總追討相關損失及其他責任。四、理財管理1.未經集團同意擅自操作理財,一經發現每次扣1分,區域財務總罰款1000元。五、資金計劃及日常信息報送:詳見13.2資金管理信息報送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