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房產爭議分割表+計算公式【導讀】:為了能讓朋友們能夠輕松掌握我國有關離婚時房產分割的實務操作,本文參考了最高法院民一庭韓玫法官的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發生形態變化是否必然導致所有權發生變化 、 吳曉芳法官的 司法解釋三適用中的疑難問題 等文章, 特整理出 2016最新房產分割表。(感謝表格原作:姚曉利)序號序號購房時間購房時間出資類型出資類型處理辦法(不考慮另有約定處理辦法(不考慮另有約定/有無房本等情況)有無房本等情況)1婚前購房雙方(包含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落在一人名下1、如果在同居期間,那法院基本會按共同生活期間、以結婚后共同使用為目的,作為共同共有處理,通常不作為按份共有處理。22、如
2、果不是同居期間購房,按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借款或贈與處理,不確定,法官會綜合購房背景、出資數額,尤其是公平角度來判定,沒有統一定論。3雙方出資,落在二人名下不考慮出資情況,一概平分4一方出資,落在對方一人名下通常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才以對方名義購房,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沒有特殊情形,多會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5一方出資,落在自己名下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貸的,給對方補償款即可6婚后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適用解釋三。共同還貸的部分,核算后給對方一半的補償。7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適用解釋二,視為對雙方
3、的贈與。8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子在對方或雙方名下;對雙方贈與,共同共有。9雙方父母出資的,房子在出資方子女一人名下的;1、雙方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還貸的,按解釋二,共同共有,這樣更公平,依據明確;102、雙方父母出全資的,按份共有,適用解釋三。這完全符合解釋三的立法本意。113、與子女婚后財產共同出資構成的首付款,那父母出資視為對方的贈與,適用解釋二,房子為夫妻共同共有。12雙方父母出資,房子在子女雙方名下的即便出資額不等,也是平分。13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出資的;房子在自己名下的,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處理后再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個人財產處理14如果房子在雙方或對方名下,那個人財產出資行為視為對對方的贈與,整個房子按共同共有處理。15婚后雙方共同借了全部或部分購房款的共同房產,共同債務16婚后一方借了全部購房款的或全部首付款的;雙方認可且共同還款的,共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