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土地情況登記表納稅人名稱:電腦編碼: :納稅人識別號:登記類型:初始登記變更登記填表日期;年月日單位:元、平方米自用房屋產權證書號房屋坐落房產原值其中應稅原值其中免稅原值年應納稅額備注小計出租房屋產權證書號房屋坐落年租金收入年應納稅額備注小計合計年應納稅額:承出租人名稱出租人證件號碼承租房屋坐落年租金備注租房屋自用土地土地證書號土地坐落土地面積其中應稅面積其中免稅面積每平方米稅額年應納稅額備注小計出租土地土地證書號土地坐落土地面積其中應稅面積其中免稅面積每平方米稅額年應納稅額備注小計合計年應納稅額:承租土出租人名稱出租人證件號碼承租土地坐落土地面積備注地填表人:蓋章(簽字)填表說明:1.
2、房屋、土地坐落:根據房屋產權證書、土地證書登記的相應項目填寫,其中,房屋產權證書是指房屋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所有權(產權)證書,土地證書是指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 集體土地使用證 、 集體土地所有證 。沒有上述證書的,按房屋、土地實際坐落地填寫。2.房產原值:填寫按現行房產(城市房地產)稅有關規定應計入財務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的房屋(含單獨核算的與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屬設備設施)原價,對賬簿中記載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按規定經稅務機關調整的,填寫稅務機關評定后的價值。3.年應納稅額:填寫按現行房產(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有關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其中, “合計”欄中年應納稅額填寫自用房屋(土地)和出租房屋(土地)年應納稅額合計數字。4.承租房屋、土地是指納稅人租用的他人的房屋、土地。無租使用他人房屋、土地的,須在備注欄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