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管理辦法(草案) 征求意見公告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即日起就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管理辦法(草案) 公開征集意見。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人士即日起至 12 月 16 日前可在線提交意見和建議, 或郵寄至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處(南京市華僑路 75 號) 。聯系電話:84730160傳真:84727315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2018 年 12 月 10 日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管理辦法(草案)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 則則第一條第一條 為了規范房屋安全鑒定活動,健全房屋安全鑒定市場機制,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監督管理,促進房屋安全鑒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建設部令第
2、129 號) 、 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 ,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安全鑒定活動。本辦法所稱房屋安全鑒定,是指依據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技術標準、規范等,對房屋使用安全狀況通過檢測進行評估、鑒別和判定的活動。第三條第三條 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負責城市房屋的危險性鑒定,執行危險房屋鑒定標準 (JGJ125) 。第四條第四條 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監督管理,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平臺和鑒定單位名錄庫等。日常工作由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處實施。區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做好本轄區內房屋安全鑒定監
3、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第二章 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備案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備案第五條第五條 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申請備案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二)具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規定的建設工程主體結構檢測專項資質;(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鑒定人員不少于 10 人,其中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4 名,技術負責人應當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具備相應結構分析能力的高級工程師, 且從事房屋安全鑒定及相關工作達 5 年以上;(四)具備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所必需的結構計算軟件;(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第六六條條 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申請備案應當填報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備案申請書和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誠信承諾書。第七條第七條 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應自受理備案材料后,3 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備案結果。第第八八條條 已備案的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停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