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蒙古恒欣利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公司制度匯編編制部門:行政策劃部 編制日期:二一二年八月前 言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是所有成功企業的共同特點,規范與制度是公司必不可少的軟件設施,也是公司得以正常運轉的基石。因為公司是關于人的組織,而人的復雜多樣的價值取向和行為特質,要求公司必須營造出有利于公司理念和價值觀形成的制度和文化環境,并約束、規范、整合人的行為,使其達成目的的一致性,有助于公司共同利益的實現。按照一定的制度來管人和辦事,遵循一定的流程,不僅能夠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減少和降低因人為因素而造成的失誤。如果公司沒有合理的執行體系和標準化的工作制度,沒有把日常管理中的每個細節通過制度的方式落到
2、實處,就會形成表面化的管理,從而影響組織效率,進而削弱公司競爭力。 為進一步深化公司內部管理,調動公司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切實維護公司利益和保障公司員工合法權益,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特訂立本管理制度,促使公司從經驗管理型模式向科學管理的模式轉變。 本管理制度系內蒙古恒欣利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照執行的相關業務操作規范。制度匯編了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客戶服務管理制度、質量監察管理制度和服務運行管理制度等七部分。“科學管理,和諧發展”是公司的管理原則,公司每位管理者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始終遵循這一管理原則,實現公司管理工作標準化、流程化、科學化,以期達到高效管理、高效執行的目的。 本制度匯編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內蒙古恒欣利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0日目 錄前 言0第一部分 財務管理制度5第一章 管理職能5第二章 資金管理辦法5第一節 業務資金的管理6第二節 稅款支付資金的管理6第三節 往來資金的管理7第四節 貨幣資金的管理7第三章 內部控制制度8第一節 貨幣資金內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