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公司安全生產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制度制度根據安全生產法 、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精神,結合集團每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制定本考核制度。第一條第一條 目的為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杜絕各類違章現象,教育公司職員和相關方人員盡職盡責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第二條 范圍公司所有部門、職工及相關方成員。第三條第三條職責1、*總經理負責執行公司級安全獎罰考核,重大安全事項的考核報集團安委辦和集團總經理審批。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一般安全活動的考核獎懲。3、各主管部門負責對業務相關方安全活動執行監督考核。第四條第四條
2、程序和要求1、本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由集團安委辦進行。2、各部門均擔負有確保本部門勞動者行為、裝備、工作程序、過程和工作環境安全無危害,保護勞動者人身安全和企業、國家財產不受損害的義務, 對于具有明顯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應積極采取有效的措2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要求及時發現、 整治隱患; 根據本部門生產經營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安全生產,并確保有效實施。第五條第五條 辦法及運用1、考核參照集團有關文件執行。2、經考核,得分在 70 以上為合格,70 以下為不合格。3、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制,凡目標考核不合格或發生死亡 1人以上及直接經濟損失 5 萬元以上者, 該部門所有人員不得參加評先評優。4、考核與獎金掛鉤,具體辦法以集團相關文件為準。第六條第六條其他本辦法依據集團有關文件編制,若沖突以集團有關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