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副經理崗位職責項目副經理崗位職責 (分管工程及開發部)(分管工程及開發部) 一、 遵守項目公司上班制度。 二、 與公司策劃部一起在土地拍賣前 15 天完成的市場調查,調查 內容: 1、到目標地塊界線四周及場地內進行調查如:有無高壓線、場地內 建筑物、古樹名木、古建筑、文物、寺廟等。 2、周邊 5 公里以內正在開發的樓盤:落實其住宅、店面、車位起價 及均價、戶型面積、外觀特點、賣點、銷售狀況(開始銷售時間、調 查時銷售比例數) 、交房時間、物業管理等。 3、目標地塊所處城市人均居住面積、年銷售量、在建項目總面積。 4、目標地塊周邊市政及公共配套情況如:市政各管網是否已到位, 學校、商業、娛樂
2、、醫院等配套是否齊全,有無不利的周邊環境,如 有無帶污染的工廠、火葬場、煤氣站、有毒倉庫、公墓。并得出調查 結論,確定以下土地不能購買: (1) 地塊內有高壓線、不可搬遷的古樹名木、古建筑、寺廟、文物、 原為有污染的工廠廠址。 (2) 地塊周邊 2 公里以內有:公墓、有毒倉庫、煤氣站。 (3) 地塊周邊 2 公里以內有:火葬場、帶污染的工廠。 當不存在以上情況,欲購買目標土地時應得出以下調查結論: (1) 樓盤定位:低、中、高檔。 (2) 目標地塊住宅、店面、車位銷售均價,住宅戶型比例。 (3)社區配套:會所(含活動中心) 、居委會、物業管理站、垃圾中轉 站、幼兒園、小學、中學、超市、醫院、銀
3、行、酒店、茶館、咖啡館、 健身房(游泳池、羽毛球館、網球場) 。 三、 在取得拍賣土地拍賣資料前 20 天,選定三家設計院,同時要 求設計院出具承諾函(需蓋公章及法人簽字) ,給我司作為簽訂設 計合同的依據。在土地拍賣前 5 天先選定一家設計院進行總平及 單體方案設計。參與和組織工程部完成一套總平、單體設計方案。 根據總平、單體方案設計內容及要求,經策劃部-董事長審批后 作為參加拍賣土地后總平及單體優化的依據。 四、 配合項目經理參加土地拍賣,負責參加總平方案競標會。負責 土地拍賣后設計院設計合同簽訂。 五、 在設計院開始設計的第 7 天和第 12 天與設計院進行溝通。在 設計方案開標前 1
4、天應將策劃部、項目公司、設計院三種設計方 案與策劃部一起確定一種方案并選定設計院。 六、 督促并審核工程部對設計院的總平進行核對, 并將審核意見送 達設計院。在土地拍賣取得后 2123 內完成總平方案開標,并在 總平開標 27 天內完成總平報批。 七、 參與并督促工程人員對各種施工圖紙審核(含配套工程) ,達 到計劃成本控制之內。 督促并協助開發部經理進行建審手續辦理。 八、 根據審批的項目組織機構圖審核招聘的工程部經理以下管理 人員。 九、 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對工程部管理人員負領導責任。并工地 現場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就要做“壞人” ,嚴令返工,直至達到國 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并責令工程部的工程管理人員也必須嚴格管 理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為止。 十、 嚴格遵守 “關于項目開發工資獎懲及項目完成后項目完成后項 目獎金的規定”并根據其規定審批本項目開發部隊、工程部人員 的工資加薪,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及項目獎金。 十一、 根據資產的移交的規定進行辦理項目開發到結束資產的移 交。 1、 審批銷售前面積、圖紙、裝訂標準由工程部移交給售樓部 2、 監督施工隊與項目部工程移交 3、 監督工程部與物業部移交 董事長辦公室 審 核 審 批 審 計 部 審 核 審 批 策 劃 部 制 表 審 核 內容 董 事 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