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1.0V1.0- -201705201705成都目 錄集團標準戶型手冊成都壹壹市場信息貳貳規范解讀叁叁設計導則伍伍入庫標準化戶型肆肆產品類型及核心筒研究目 錄市場信息壹房產政策一、普通商品住房認定標準:144(含)以下。二、銀行信貸2016年2月,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成都主城區(包括五城區和高新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統一降至25%,成都其他地區和全省其他市(州)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降至20%,同時,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成都主城區(包括五城區和高新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5%降
2、至35%,成都其他地區和全省其他市州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三、公積金貸款2016年6月6日起,將無差別的最高貸款額度調為差別化貸款,即將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調至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的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兩人及以上的職工繳存公積金);單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一人繳存公積金)。四、限價政策無明確規定房產政策五、限購政策2016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首付款比例一、本方案適用于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縣范圍內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二、
3、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三、對擁有 1 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四、對擁有 1 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40%。五、對擁有 2 套及以上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戶籍限制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戶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穩定就業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1年以上的其他地區戶籍居民,在本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辦發201637號文件規定的住房限購區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區域范圍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區域購買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