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適用于大、中型建筑裝飾工程) 合同編號:甲方: 乙方: 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和中華人民共和同建筑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一、 工程概況1. 工程名稱:2. 工程地點:3. 工程范圍及內容:4. 承包方式:5. 開工工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日內(包括節假日)。6. 完工日期:7. 撤場日期:8. 保修期限: (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9. 合同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10. 工程具體情況詳見附件法務:如有附件請列出。:二、 付款方式1. 本工程無預付款。2. 甲方驗收合格
2、之日起壹個月內, 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 (大寫人民幣: 元整)。如經驗收不符合甲方施工要求及方案,甲方可不予付款,乙方應免費重做、修理并達到甲方施工要求,同時承擔由于施工不符合要求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3. 甲方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后十四日內,向乙方付清余款,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4. 上述款項的付款方式為支票或轉賬,乙方須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三、 甲方權利與義務1.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聯系電話: ),負責本合同的執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3.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等工作。4.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5.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6. 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不受上述影響。7. 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