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告牌圍擋工程施工合同 項目 合同編號 :日 期 : 年 月 日廣告牌工程施工合同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履行:第一條 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第二條 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圍:廣告牌(包括*米和*米)、預埋板、廣告構架制作、安裝、瓦楞鐵皮的安裝、廣告架上走道安裝、燈架制作安裝、防銹處理、面漆施工。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要進行的輔助工程包括鋼筋鐵件預埋、安裝用機械、腳手架工程等。具體的施工內容詳見甲方認可的施工圖。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輔材 (焊條、螺栓、鐵
2、絲、氧氣、乙炔氣等輔助材料)、包機械、包運輸、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含挖坑、基礎砼澆筑、油漆、稀料、自攻絲。第三條 合同單價及總價1、合同單價:、廣告牌制作安裝綜合單價為 *元/m2;、廣告燈架制作安裝 *元/個。、所有輔助材料不再另計取費用。、本單價不包含以下甲方供材:所有鋼型材、鍍鋅瓦楞鐵皮、油漆、稀料、自攻螺絲。以上單價中包括完成承包范圍內工作內容達到驗收合格條件所需的人工費、機械費輔材、綜合費用、施工措施費、專項費用、利潤、防暑降溫費及政府行政性收費、所有稅金、風險金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進行施工的全部費用。2、暫定合同總價: 元整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辦法1、結算方式:按鍍鋅瓦楞鐵皮的投影面積計算,燈架按安裝個數計算。結算數量以甲方、乙方、監理三方共同現場測量及竣工圖紙尺寸為準。2、付款方式:(1)、乙方開始施工十五日內預付(¥ ) 元整。完成總工程量的50%,經項目部、工程部、監理驗收合格后支付 (¥ ) 整。(2)、工程完工并經甲方、監理方驗收合格后7日內填寫附表一,且乙方向甲方交付貳套完整的竣工資料后,支付至80%。結算終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