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乘建的 工程的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項目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更好的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此項目,并能達到安全文明施工,經甲、已雙方協商一致特定立本合同如下:一 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3、建筑面積約 4、工程內容:所有外墻保溫施工。 二 工程承包范圍:根據外墻保溫工程技術規程及驗收標準。保溫工程含基層外膠粘劑、粘貼、50mm厚EPS苯板(18kg/)、玻纖網格布(160g/ )、抗裂抹面膠漿、20米以上錨栓(120mm長4-6個/)。并含人工、機械,垂直運輸、水平運輸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三 合同日期: 2008年8月 日至 20
2、08年 月 日。如果施工情況有變雙方可根據具體 情況自行協商開、竣工日期四 質量標準:1、 乙方嚴格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外墻外保溫構造05YJ3-1施工。并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驗收標準。2、 甲方工程的基面應達到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和建筑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2的規定。五 合同價款: 以實際發生數量乘以單價每平方米 元整。六 付款方法: 合同簽定后付予付款 元,材料進場后支付材料款 元,EPS苯板粘貼墻上后支付實際發生工程量的 的工程款,外墻外保溫工程完工驗收后達到驗收水平支付實際發生工程量的 的工程款。余額除留2的保修金外,工程驗收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七 約定項目: 外墻外保溫工程承包給乙方,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材料堆放場地、水源、電源,并不收取水、電費和場地等配合費,并保證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