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層建筑結構方案設計1.1 概述高層建筑是社會生產的發展和人類物質生活需要的產物,是現代社會工業化、商業化和城市化的必然結果。科學技術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則為高層建筑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自從第一棟高層建筑以來,當今世界的高層建筑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高層建筑如雨后春筍迅速發展。據資料統計,建設部系統國有建筑企業逐年竣工10層以上建筑,從1984年的263萬m2,猛增至1995年的1841萬m2;1995年竣工面積為1993年的2.12倍。見表1:表1 建設部系統國有建筑企業19841995年10層以上建筑竣工簡表年 份19841985198619871988198919901991199
2、2199319941995累 計面積2633865366467758888788419288671376184110225棟數303381514618711702655590653828102112598235占全部面積%5.16.59.110.513.215.514.714.113.110.915.720.112.4到1999年末,全國國有和集體建筑企業累計建成10層以上建筑估計在3億m2左右(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當今國內最高100棟建筑中,1985年建成的僅1棟(深圳國貿大廈,159m,50層),19891995年建成的有14棟,而19961998年建成的有85棟。1990年建成的北京京廣中心是我國大陸首棟突破200m的超高層建筑,1996年的深圳地王大廈其高度已達325m、81層,1998年的上海金茂大廈又有突破,達421m、88層。國內已建成最高100棟建筑見附錄(截至1998年末)。對高層建筑的界定,目前全世界還沒有一個統一標準。例根據聯合國科教文組織所屬的世界高層建筑委員會的建議,一般將9層以上(含9層)稱為高層建筑,并劃分為以下四類:9-16層,高度不超過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