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會展中心物業管理方案*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國際會展中心物業管理方案物業概況國際會展中心坐落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該開發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建立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之一),由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出口公司開發并運營;是市東部唯一一家集展覽、會議、商務辦公、信息服務于一體的專業機構。會展中心的主體建筑保稅展貿大廈是市東部的標志性建筑之一,總建筑面積10800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層,地上九層,其中一、二層為展貿大廳;39層為涉外寫字間。預計2001年五月下旬驗收交付使用。該會展中心主要配套設施有:廣場、保稅倉庫、公建、多功能廳等。主要機電設備有:電梯、中央空調系統、供配電、給排水、
2、消防設施等。委托管理目的1. 保持和提高物業的完好程度。通過對會展中心整體物業的管理與養護和對全體工作人員的管理與服務,以防止使用不當,損壞物業。2. 為會展中心全體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提供安全、文明、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3. 通過對國際會展中心實施社會化、專業化、一體化的管理,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維護開發區進出口公司權益,使物業保值增值。4. 通過良好的物業管理和服務,幫助國際會展中心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委托管理原則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的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本著“精干高效、優質服務”的管理原則,執行公司“為業主創造安全、文明、優美、舒適的居住和工作環境”的質量方針,實行“管、養、修、服務”為一體的綜合管理。委托管理方式1.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出口公司依據國家及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以及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全權委托*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對國際會展中心實行綜合一體化管理。公司在管理合同期內對會展中心負責制定年度管理目標。在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盡快實現國際會展中心辦公優化與美化,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的同步發展。2. 委托管理有效年限:5年委托管理內容1. 會展中心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電梯、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與管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