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合同編號:LHPP-2014-03-SBGC-005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委托人(甲方): 監理人(乙方):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1.工程概況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設工程費: 1.5本工程監理階段(期限)包括:鋼結構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施工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保修階段的全過程監理(自委托人與監理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至工程保修期滿)。1.6主要包括質量控
2、制、進度控制、工程計量的監理,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與管理、信息資料管理等。1.7監理工作內容:1.7.1前期及施工準備階段工作1.7.1.1協助委托人辦理規劃、供電、電訊、供水、排污、供氣、環保、環衛、人防、消防、交通、綠化等主管部門的審批工作;1.7.1.2組織擴初設計審批工作;1.7.1.3前期施工招標代理工作;1.7.3.4協助委托人對機電、設備的選擇,協助簽訂供貨合同(協議);1.7.3.5開工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工程建設保險、施工執照,申報質監和申請開工等各類政府部門手續;1.7.2實施階段監理工作1.7.2.1編制建設工程監理規劃;1.7.2.2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建設工程監理
3、細則;1.7.2.3按照建設工程監理細則實施監理;1.7.2.4出具工程書面建設工程監理評估報告;1.7.2.5按照監理規范和相關規定的作業程序和形式進行監理:1.7協助委托人與承包人編寫開工報告;1.7確認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1.7審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提出書面改進意見;1.7.2.5.4審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設備清單及其所列的規格和質量;1.7調解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的爭議;1.7督促、檢查承包人嚴格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標準;1.7檢查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驗收分部分項工程,簽署工程付款憑證;1.7檢查工程使用材料、構件和設備質量,檢查安全防護的設施并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術檔案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