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寄宿制學校教師周轉房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校教師周轉宿舍(以下簡稱“教師周轉房”)的管理與使用,切實保障國有資產產權屬性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維護學校的整體利益,保障教職工的正當權益,根據農村中小學教師周轉宿舍使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我校教師周轉房建筑設計嚴格執行農村普通中小學校舍建設標準的規定,單套建筑面積為20平方米。第三條 教師周轉房屬學校公有住房,產權歸學校所有,入住教師只享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更沒有繼承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外租、外借或變相外租外借,違者經查實立即取消入住資格,學校收回住房。第四條 學校負責本校教師周轉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
2、和審核教師周轉房的準入手續,確定教師周轉房入住選房順序,簽定教師周轉房使用協議。學校負責對教師周轉房使用工作進行監督。第五條 入住教師周轉房的對象1在我校工作且無房住的在編、在職、在崗教職工;2在我校支教或交流的教師。3各教師周轉房優先考慮本學校內的教職工。第六條 學校應當與入住對象簽訂住房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 入住教師因工作調動,必須按協議及時退房。第八條 入住對象應遵守以下規定:1不得在教師周轉房中從事違背社會公德、危害社會公共利益、損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活動;2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室內結構,不得違章搭建;3不得轉租或變相轉租;4不得隱瞞本人家庭住
3、房情況; 5不得損壞房屋設施設備;6按時繳納居住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嚴禁違章用電、用水等;7禁止在走廊、屋頂、樓梯內堆放雜物、砌煤池、違法建筑等,保持樓梯通道的整潔和暢通。若有違反者,學校將追究相關住戶責任。 8各住戶注意維護衛生間、廚房排污管道的通暢,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屬于人為導致堵塞的,由各住戶自行疏通或請人疏通。 9禁止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扔瓜果皮核和紙屑;禁止在建筑物上涂寫、刻劃、張貼;禁止違法飼養家禽、家畜;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使用組合音響不得影響鄰里休息;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第九條 入住對象需對周轉房進行室內裝飾裝修的,應先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但費用由入住對象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