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業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檔案的管理工作,有效的保護和利用檔案,為集團的經營管理和項目開發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充分有效地發揮檔案工作的服務作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檔案,包括工程技術、規劃設計、計劃統計、經營銷售、財務管理、工程施工、人力資源、行政管理等工作形成的對集團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歷史檔案。第三條 集團所屬各中心、子公司及全體員工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第四條 檔案工作是集團基礎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各單位應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把檔案管理工作完整納入到基礎管理和計劃管理之中。第五條 集團檔案工作
2、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便于集團各中心、子公司和社會各方面的依法利用。第二章 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第六條 文檔信息部是集團檔案工作業務管理部門,負責對集團檔案工作實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建章立制、檢查指導和考核。第七條 集團總部、各子公司應設立專門機構或確定有專業技術、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專(兼)職人員,負責檔案收集、整理、接收、保管、移交工作,提供利用管理范圍內的檔案。集團總部、各子公司應有一名領導分管檔案工作,作為考核單位領導業績的一部分。第八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保持穩定,調換檔案人員應及時通知業務主管部門知情并備案。第九條 檔案工作人員應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
3、業知識。管理和保管好本單位的檔案,確保檔案的安全。第三章 檔案管理第十條 各級單位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的規定,建立健全各項檔案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并制定嚴格的考核和獎懲辦法。第十一條 對規定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檔案部門或者檔案管理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在歸檔之列的材料,禁止擅自歸檔。第十二條 集團檔案按規定的管理范圍,由相應的部門或單位統一管理。第十三條 文件材料的流轉要遵循集團各項工作規程和文書處理程序。各項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職能部門按其業務范圍,指定有關人員負責積累整理后歸檔。第十四條 文件歸檔的基本要求:一、歸檔材料必須完整。二、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準確地反映集團項目開發建設、經營和管理等各項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