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號:_2020年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甲方:_乙方:_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第 12 頁 共 12 頁2020年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同編號:_年_月_日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2、,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為規范室內裝飾裝修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一、工程概況1、甲乙雙方的條件: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取得室內裝飾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2、裝飾施工地點:_市_區_路(小區)_幢_號(單元)_室。3、住房結構:_室_廳_結構,建筑面積_平方米。4、裝飾施工內容:附件一含施工圖紙、施工做法說明及工程預算書。5、工程工期: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