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工程合同編號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簽訂日期: 2016年 月 日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一、 工程名稱:XXXXXX消防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 二、 工程地點:XXXXX三、 工程承包范圍與內容:(一) 工程范圍: 。工程量及施工圖詳見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范圍包括: 1、火災自動報警聯動控制系統(預埋線管、線盒不在此范圍);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預留孔洞不在此范圍); 3、室內消火栓系統(預留孔洞不在此
2、范圍); 4、室外消火栓系統(預留孔洞不在此范圍); 5、ABC干粉滅火器(按消防主管部門要求采購、安裝就位);注:防火門(防火窗)、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不在此范圍,室外消防給水管從BC區消防給水預留點開始計算,火災自動報警聯動控制系統由BC區消防控制室預留點開始計算。 本工程15項每個子系統的優化和細化設計由承包人進行完善,包括設計費用、曬圖等相關費用。(二) 消防工程其它說明:1、所有材料及設備,必須是消防局備過案的,同時符合現行國家標準;2、所有材料及設備,承包人必須按合同清單中的品牌進行施工,沒有注明品牌的,必須按發包人框定品牌范圍內選擇。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及要求配置管線(消防水管、電線等)規格,充分保證后期未施工部分安全余量;4、消防噴淋鋼管必須依據設計圖紙,對未施工界面安裝管件(三通、四通及堵 頭等),保證后期施工的預留接口;5、所有管材與管件品牌必須一致;6、所有材料及設備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