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xx食品有限公司xx工業園車間工程施工合同 目 錄第一部分 協議書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1.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2. 工程范圍2.1 承包人施工范圍2.2 工程分包2.3 發包人指定分包工程2.4 材料設備供應方式2.5 施工中水電取費方法3. 雙方權利義務3.1 發包人權利義務3.2 承包人權利義務4. 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及支付5. 工期管理6. 工程管理6.1 工程質量6.2 檢查驗收6.3 安全文明7. 材料設備管理8. 竣工驗收及保修9. 銷售配合10. 違約、索賠和爭議11. 不可抗力12. 保險和擔保13.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解除第一部分 協議書發包人(甲方): 河南xx食品有
2、限公司承包人(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經發包人、承包人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新鄭市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發包人、承包人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協議書。1. 工程概況1.1.項目概況:項目建筑面積:(以會審圖紙為準)。約17800平方米1.2.工程概況:1.2.1.工程名稱:河南xx工業園八車間1.2.2. 結構形式:(以會審圖紙為準)1.2.3. 施工現場條件及周邊環境:符合施工條件2. 工程承包的范圍和方式2.1 工程承包范圍:2.1.1 承包人負責圖紙范圍內建筑、安裝工程(發包人另行分包的
3、電梯除外、不計配合費)發包人需對以下工程指定品牌和價格:(1)門窗制作安裝工程;(2)防火門及防火分區的設施;(3)幕墻工程和入口玻璃雨棚;(4)外墻飾面工程;(5)消防工程。(6)屋面防水和保溫.2.1.2 發包人指定品牌和價格的工程及發包人另行分包范圍未列出的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明顯達不到要求時,可另行分包,乙方須聽從甲方指令,不得向甲方索取額外費用或延長工期,由此造成乙方工期延誤者經甲方確認后工期順延。同時,乙方承包范圍內的工作內容需分包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分包合同,并視為乙方違約。2.2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的總承包
4、方式,不允許轉包。3. 合同工期本工程總合同工期210日歷天,其中各重要節點完成時間要求如下:節點完成時間工程0.00節點開工后 日歷天主體完成開工后 日歷天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后 日歷天竣工驗收開工后 日歷天本工程計劃于2014年 月 日開工(實際開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4. 質量標準本工程質量標準:合格5. 合同暫定價:合同暫定價(大寫): , 甲乙雙方按預算編制原則,核對后的價格(詳見合同專用條款4.1內容)。6.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并履行本協議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7.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5、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并履行本補充協議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8. 協議生效本協議訂立時間:2014年05月25日 訂立地點: 河南xx工業園指揮部會議室 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自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且承包人依據本協議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到達發包人指定賬號后本協議書生效。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時間: 時間: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開戶行: 開戶行:賬號: 賬號:第二部分 合同專用條款1.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1.1 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
6、釋順序如下:1.1.1 協議書;1.1.2 合同專用條款;1.1.3 圖紙;1.1.4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1.1.5 施工圖及設計變更;1.1.6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1.1.7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果上述文件內容有沖突,以時間在后的文件為準。1.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按本協議書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2. 工程范圍2.1. 承包人承包范圍:2.1.1 承包人負責圖紙范圍內建筑、安裝工程(發包人另行分包的除外,除以上施工范圍外,承包人應負責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在工地
7、的倒運、驗收、檢測及保管;負責發包人獨立分包工程的預埋(留)、暗配及構件(或設備、部件等)安裝后的堵補和總包管理配合。2.2 工程分包2.2.1 分包權限: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本合同約定范圍內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方。否則如第三方進場施工,發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終止分包合同,并視承包人違約。承包人在事先獲得發包人書面批準,將合同內部分專業分包給第三方,承包人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后,應將分包合同副本送發包人,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2.2.2 發包人分包和指定分包的工程,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再次分包或合并分包,承包人須聽從發包人指令,不得向發包人索取
8、額外費用或延長工期。指定分包合同由承包人和指定分包人簽署,分包合同不解除承包人任何義務與責任,承包人在分包現場派駐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2.2.3 發包人分包的不屬于本合同范圍內的分部分項工程,承包人應在施工組織設計、進度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考慮,并為分包單位提供相應的施工條件。承包人應按本協議約定對該分包工程進行管理和配合。承包人對分包方負全面管理責任,承包人應給分包方提供水、電接口,外腳手架,垂直運輸,技術資料整理,零星修補、封口補洞收邊等,對分包方出現的任何質量、安全、工期等問題承擔連帶責任。2.2.4 承包人如進行勞務分包,必須將勞務作業分包給有相應的法定勞務資質單位,勞務合同或
9、勞動力招聘應當向發包人以及監理人備案。任何勞務分包單位無權單獨與發包人辦理結算,承包人應當對其招聘人員和勞務分包單位實施有效管理,不得以集體或個人非正常的方式或渠道或威脅以給發包人造成某傷害以達到其索取酬金的目的。如果出現承包人或勞務分包單位滋事,發生一次發包人有權扣除1-5萬元履約保證金。2.5 施工中水電取費方法:承包人在施工現場設立施工專用水、電表,承包人施工、生活水電費用標準按市自來水公司、市電業局規定的價格執行,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已包含在合同價中)。每月由發包人會同承包人共同抄表后,承包人代表應當立即確認并在抄表記錄上簽字,分攤部分發包人另通知。水電費計費辦法為:(分表數額
10、+總表損耗分攤數)新鄭市現行收費單價。3. 雙方權利義務3.1 發包人的權利義務3.1.1 施工準備期間:3.1.1.1 負責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施工許可證、施工臨時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續,承包人協助辦理。3.1.1.2 提供水、電接口到用地紅線內。承包人進場后,自行接通臨時水電工程,發包人、承包人應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移交后由承包人負責維護。3.1.1.3 將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移交承包人,并于現場交驗;水準點、坐標控制點交驗完畢,即由承包人應自費負責保護,此后由于破壞或失準帶來的重新測量、放點費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3.1.1.4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 6
11、套(含制作竣工圖所用圖紙3套),同時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隨時保留一整套圖紙,以供發包人、監理有關人員查閱。3.1.1.5 組織由發包人、承包人、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參加的圖紙會審。3.1.2 施工期間:審核承包人編制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及工程進度月報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技術核定審核、工程進度款的審核與支付、組織各階段的工程驗收等。3.1.3 發包人代表的職權:3.1.3.1 總施工進度計劃、年度計劃、工程用款計劃的審核權;施工階段所提交的詳細計劃和變更計劃的審批權;3.1.3.2 現場已完成工程量的審定權,期中支付證書的審核權;3.1
12、.3.3 對工程任何部分和形式、質量、數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的變更;變更單價的價格審核、申報、審批權;3.1.3.4 工程工期延誤、費用索賠的審核、申報、審批權;3.1.3.5 對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施工技術方案、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申報、審批權;3.1.3.6 分包人資質審查及確定的審核、申報、審批權;3.1.3.7 工程交工及工程缺陷責任終止的最終審核、申報、審批權;3.1.3.8 發包人指定材料價格的審批權;3.1.3.9 發包人代表的其他審核、申報、審批權由發包人另行書面通知承包人。3.2 承包人的權利義務3.2.1 承包人的總協調責任:3.2.1.1 制定詳細合理的工序計劃;3.
13、2.1.2 制備管線綜合圖、綜合土建圖及綜合機電圖;3.2.1.3 制定總體(包括指定分包、獨立施工單位等)進度計劃;3.2.1.4 安排專業人員確保協調工程順利進行;3.2.1.5 賠償因協調失誤所導致發包人的損失;3.2.1.6 負責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現場保衛、安全、衛生及公共財產保護;3.2.2 承包人的其他工作3.2.2.1 承包人若發現合同、圖紙、規范內或互相之間有任何差異,須立刻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說明差異之處。3.2.2.2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發包人銷售或其它需要,積極采取措施配合樣板房及室外環境的施工;3.2.2.3 承包人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
14、報酬等內容,并嚴格履行,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3.2.2.4 對發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須優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3.2.3 分包管理3.2.3.1 負責對分包工程進行質量管理、工程進度管理、工程協調管理、工程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提供分包人所需的腳手架、垂直運輸、貯存倉庫、材料堆放場地、所有工程結束后的嵌縫粉刷、補洞,所需樓層施工用水電、定位測量、標高控制點(線)、交叉施工等。3.2.3.2 施工準備服務:保證各專業(項)分包工程順利開工。即在各專業分包工程開工七日前,根據總包配合協議的要求按時足量地提供施工場地、道路、作業面、臨時堆場、水源、電源等臨時設施給各分包單位,為各專業分包工
15、程順利開工創造完備的現場條件。3.2.3.3 以合同要求和工程綜合總施工進度計劃為依據,全力、及時地為各專業分包單位提供施工配合服務。承包方在各分項施工前須與指定分包聯系,核對清楚各分包工程圖紙與承包方圖紙間相關聯的尺寸、標高等數據是否統一;了解其在分項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開槽、預留孔洞、預埋件等,并在每次隱蔽工程之前,請指定分包配合確認。否則,因此而導致的額外施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3.2.3.4 質量服務:旁站監督、聯合攻堅。如發現質量缺陷或違規現象,應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管理糾正。3.2.3.5 安全服務:建立整體安全防護屏障和安全信息網絡,確保在高強度的交叉作業中互通訊息,以保障安全。3.
16、2.3.6 文明施工服務:統一部署、文明有序。即對施工現場進行綜合統籌管理、統一規劃、統一布置的同時,以整套的文明施工管理辦法、措施與各分包單位進行交流,以同樣的標準進行文明施工管理,以期提高工程整體形象。3.2.3.7 對外協調服務:全面負責對外協調,為各專業分包單位與外界的聯系鋪平道路。3.2.4 由本工程開始到竣工證書和交接證書發出后止,承包人須負全責保護本工程,包括保護在工地上或送抵安放在工地上與本工程有關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臨時建筑物、機械、物料或任何其他對象。3.2.5 承包人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利3.2.5.1 項目經理、安全員、質量檢查員:項目經理的姓名: 項目執行經理的姓名: 項
17、目總工姓名: 安全員姓名: 質量檢查員姓名: 3.2.5.2 項目經理每周現場工作時間不得少于5 個工作日,同時在發包人有重要事項協商時必須在通知時間內到達現場,違約一次承擔違約金500 元。項目執行經理、項目總工及其他管理人員必須到現場工作,不得在其它項目兼職,同時不得擔任或兼任公司經營性工作職務(違反此項1 天承擔違約金2000 元)。上述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應按合同約定或工程師通知時間到位,并不得擅自調動。如確實有非常的需要,承包人須在調動前將調動人和替換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監理、發包人批準,發包人和監理重新審核、認可替換人后,調動人還需向替換人充分(理解為替換人已能完全接管、勝任調動人的工
18、作)交接后方允許離開現場,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承包人的申請并視情況的嚴重程度給予承包人5000-20000 元的處罰,同時不免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責任。4. 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及支付4.1 合同價款合同暫定價(大寫): 萬元整。合同暫定價是甲乙雙方按預算編制原則,核對后的價格。預算編制原則: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協議書、合同約定及發包人其他要求計算工程量,定額執行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 版)、及有關現行造價文件;材料差價執行新鄭市2014年第二季度新鄭建設工程工程造價信息,如新鄭建設工程工程造價信息刊沒有的參考鄭州市2014年第二季度鄭州市建設工程材料基準價格信息;人工費按 6
19、8 元/工日計入(本工程人工費按68元/工日計取,合同期內不受任何政策調價和市場價格的變化)二次搬運費、夜間施工措施費、冬雨施工措施費、縮短工期增加費均不計取。安全文明措施費只計取基本費。規費僅計取住房公積金和意外傷害保險、社會保險費不計;稅金按3.413%計取。時間要求:乙方拿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協議書、合同約定及發包人其他要求后十個工作日內上報施工圖預算給甲方。甲乙雙方如無特殊情況十個工作日內核對完成。4.2 工程結算4.2.1 工程最終結算價=合同價+(變更簽證+材料調差+稅金)-違約金-罰款4.2.1.1 合同實施期內除鋼筋、水泥、商品砼外其他材料價格不再調整。其中鋼筋、水泥、商品砼
20、材料價格變化幅度在5%以內時(含5%)不調整,超過5%以外部分價格,進行價格調差,以2014年第 二季度新鄭市建設工程材料預算價格表為基準,工程價格調整公式: 雙方確認預算書中的當月預算用量*(新鄭市當月基準價格信息-第二季度基準價格信息-第二季度基準價格信息*5%)超出5%以上的部分當月進行價差調整,當月預算用量以當月完成的形象進度為基準,以雙方確認后的預算用量作為調差的基數。4.2.1.2 工程結算時水電按定額分析量計算4.2.1.3零星用工執行 68 元/工日,計入結算稅前造價。4.2.1.4 發包人付承包人的工程款要專款專用,以保證工程進度。4.2.2 其他結算原則:4.2.2.1 設
21、計變更、技術核定單及簽證部分的材料價格調整同主體工程。4.2.2.2 零星用工的簽證費用,結算時列入稅前造價;已完成施工,后期調整產生的設計變更、結算時列入稅前造價。4.2.2.3合同期內政府政策性調整不予調整。4.2.2.4 甲供材料結算辦法:以承包人與發包人雙方共同核對的工程結算書中數量(執行定額及定額損耗)為領料控制量, 承包人實際領材料量超出工程結算書中數量時,由承包人承擔,按超領數量與雙方結算價的乘積從優惠后的工程結算價中扣除。4.2.2.5 乙供材料的結算辦法:承包人履行材料采購供應相關事宜。材料價格按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發布的施工當期河南省工程造價信息(新鄭建設工程工程造價信
22、息,如新鄭建設工程工程造價信息刊沒有的參考鄭州市建設工程材料基準價格信息)中相應材料價格作為調整材料價差依據,如造價信息中沒有的材料價格,由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三方參考市場價進行認定。上述信息價中未包含的材料按定廠定價、認質認價處理。4.2.2.6本工程發生所有植筋不計費用。4.2.2.7施工期間至工程交付時,所產生的施工垃圾以及井架基礎、臨時圍墻、施工道路、臨建及基礎破除等所產生的垃圾,應由承包人負責清理并外運,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4.2.2.8 承包人對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工具等有驗收、裝卸、保管的責任,不再向甲方索取費用。4.2.2.9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運距按3公里,泵送
23、費按指導價執行。4.2.2.10 由于自然及社會因素造成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包括人力不能抗拒的自然災害、人力不能抗拒的社會事件、不能抗拒的國家行為、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50 年不遇的自然及人為事件等)原因而影響工程施工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4.2.3 工程變更4.2.3.1 變更價款的確定非承包人發生的設計變更及工程變更,其變更價款按照本協議條款4.2.2 條約定的辦法計算。工程發生設計變更需要計算工程量時,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簽訂時的約定執行。承包人施工必須按照設計圖紙、相關規范、標準圖集、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按照發包人、監理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設計變更應經發包人及監理人認可、設計單
24、位簽字蓋章后生效。承包人在依變更調整施工完成后十四日內,將調整增減的工程量以工程簽證單的形式報送監理人和發包人,監理人及發包人在收到合格資料后二十八日內對變更事項及工程量進行核實、計算、確認,達成一致返回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提交變更工作量報告,即被視為承包人放棄變更增加的請求;如果發包人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返回確認變更工程量,即被視為認可承包人申報工程量。屬于變更減少的結算,承包人必須以工程簽證單的形式報送監理人和發包人,否則以監理人和發包人核減結算為準,不再與承包人核對。4.2.3.2 任何變更均不構成解除合同的后果。如果本工程的變更是由于承包人的過錯或違約責任造成的,則這種變
25、更所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4.2.4 竣工結算4.2.4.1 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供合格的備案資料,發包人與承包人即可開始竣工結算。如雙方尚有爭議,承包人應將無爭議部分先行蓋章確定。爭議部分以第三方協調為準,雙方確認蓋章。經雙方確認的該部分工程結算作為本工程竣工結算的一個組成部分。4.2.4.2 工程竣工結算的計價辦法按照本協議條款4.2 條約定的辦法計算。4.2.4.3 如發包人提出甩項交工,則已交工工程的竣工結算按照上述約定的辦法執行。4.3 工程款支付4.3.1 進度款4.3.1.1 施工圖發至承包人后,兩個月內雙方預算人員完成圖紙范圍內工程價款的核定工作,
26、雙方按審定的施工圖預算書(簽字蓋章確認),調整暫定價作為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依據。4.3.1.2 每個支付節點,承包人向工程師遞交完整的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資料(詳見附后表),發包人接到經監理審核通過的支付申請資料按照節點支付工程進度款。如因承包人原因或其他非發包人原因,承包人接到施工圖紙后兩個月內雙方未完成核對,發包人有權拒絕支付節點款,由此造成的停工、滋事等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發包人原因,承包人接到施工圖紙后兩個月內雙方未完成核對,達到形象進度約定需要支付節點款時,可以按照形象進度上報付款資料,發包人收到經監理審核通過的付款資料按照節點支付工程進度款,但雙方應盡快完成圖紙范圍內工程價款的核
27、定工作。4.3.2 各節點支付比例(注:每次付款前承包方需提供建筑物所在地稅務局開具的與付款額等值的建筑業發票。);4.3.2.1 竣工驗收合格備案后,工程結算完成、支付工程結算價款的 %;4.3.2.2 竣工驗收合格備案后滿二年付工程結算價款的 %;4.3.2.3 竣工驗收合格備案后滿三年付工程結算價款的 %;4.3.2.4 竣工驗收合格備案后滿四年付工程結算價款的 %;4.3.2.5 發包方工程款需撥付承包方指定賬戶。若有變動,以承包方書面通知為準。5. 工期管理5.1 延期損失賠償費用約定:5.1.1 過程節點:按本合同約定工期每延誤一天承包人向發包人交納2000(按情況調整)元/天的違
28、約金,發包人保留在下次付款時扣回的權利;5.1.2 總工期節點:按本合同約定工期每延誤一天承包人向發包人交納2000 元/天的違約金,發包人保留在下次付款時扣回的權利。5.2 承包人應該在協議約定工期內完成工程,因不可抗力或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順延,承包人必須在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將工期簽證申請單以書面形式報送監理人和發包人,監理人及發包人在收到合格資料后二十八日內對簽證工期順延時間進行核實、計算、確認,達成一致返回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提交工期簽證申請,即被視為承包人放棄順延工期的請求。5.3 當本工程已經事實上完工,承包人必須向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報送驗收資料,提出交工驗收申請。
29、6. 工程管理6.1 工程質量本工程質量標準:合格6.2 檢查驗收6.2.1 所有分項工程的相關工序在開展大面積施工前必須先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陽臺廚衛裝修及水電安裝等),樣板及標準間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方可按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6.2.2 承包人施工必須按照設計圖紙、相關規范、標準圖集、合同約定、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以及發包人、監理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及時根據要求向發包人及監理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并按檢查結果進行整改。6.2.3 經檢查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發包人和監
30、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6.2.4 當發包人、監理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如檢驗合格,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相應順延工期;如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并負責將不合格工程修復至檢驗合格,工期不予順延。6.2.5 本工程施工全過程中施工單位應按設計要求及民用建筑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的有關規定,每次進場前對所用建筑材料和裝飾材料(包括甲供材料設備)進行進場檢驗,并向發包人提供相關檢驗報告,但并不
31、免除承包人責任。6.2.6 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應先報施工方案和措施經發包人確認方可施工。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應進行淋水或閉水試驗,并經驗收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6.2.7 為維修方便,承包人應在工程隱蔽之前,向發包人提交每戶的水電管路布置圖,詳細標注各種管線的具體位置和詳細尺寸,并在實體結構上標注。6.2.8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6.2.8.1 分部分項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本補充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時,承包人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驗收,并準備驗收資料(必須附相關照片),如驗收合格,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
32、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隱蔽施工前對驗收合格部分不能做任何改動;如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監理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重要的工程隱蔽驗收應通知質量監督及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6.2.8.2 對于本合同定義的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必須經監理、發包人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承包人應在驗收前向發包人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每次承包人支付違約金2000元,并且暫停支付該部分進度款,直至發包人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6.2.9 設備調試:6.2.9.1 雙方約定需要設備調試的,設備調試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設備系統總體聯動調試由承包人組織進行并負責通過驗收,該費
33、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總價中的總包管理配合費中。6.2.9.2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設備調試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發包人、監理要求重新安裝和設備調試,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設備調試的費用。6.2.10 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違約責任約定: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施工過程中出現一次質量事故經濟損失(總體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內的,承包人除承擔相關的責任和費用外,還應賠償發包人5萬元;在10萬元(總體直接經濟損失)以上的,承包人除承擔相關的責任和費用外,還應賠償發包人10萬元;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已嚴重影響結構安全須進行加固處理時,承包人除承擔相關的責任和費用外,還應賠償發包人50萬元,同
34、時在事故處理完后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6.3 安全文明施工6.3.1 承包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保證本工程遵照新鄭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結算價中已包含安全文明費),否則發包人有權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并等額扣回該項費用。同時,發包人還將定期組織監理等相關人員按現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發包人可勒令承包人停工整改。6.3.2 施工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意外事故和人員傷亡,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及發生的費用。6.3.3 施工期間至工程交付時,承包人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建筑垃
35、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否則,承包人每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 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時應按發包人要求清理出工地。如承包人未按時完成以上工作,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他人進行拆除清運,發生的相關費用從承包人合同價款中加倍扣除。6.3.4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6.3.5 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6.3.6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
36、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業主現場代表及相關責任人員、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后實施;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關部門的報批手續,并提前14 日書面通知監理,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后實施。7. 竣工驗收、移交及保修7.1 工程竣工驗收7.1.1 初步驗收: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提前15 天向監理提供完整竣工資料、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質量保修書。監理認為符合驗收條件后組織發包人、監理、承包人初步驗收,并提出初驗的整改要
37、求,承包人須在此后的十天內完成整改并通過初驗。7.1.2 初驗合格后,發包人與有關部門聯系,確定竣工驗收日期,組織有政府關部門、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發包人、承包人參加的竣工驗收。發包人應在竣工驗收后2天內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在收到整改意見后 7 天內按整改意見修改完成。7.1.3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通過后10天內向發包人移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圖紙三套及相應的電子磁盤資料。另外,承包人應及時辦理工程資料驗收和移交,屬于發包人應提供的資料由發包人負責及時提供給承包人,由承包人匯總整理后移交,承包人未按規定移交資料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資料必須完全滿足竣工驗收要求。7.1.4
38、 備案手續在通過正式驗收后30 日辦理完成,備案手續由發包人辦理,承包人協助。承包人除提供全部竣工備案資料外,在發包人按照雙方約定提供了竣工結算支付擔保后,承包人應向備案機關出具無保留工程款結算證明,以促成工程竣工備案。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質監報告,超出15 天的,每超出一天,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10,000 元,并承擔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7.1.5 新鄭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消防驗收等政府部門正常要求的檢測項目(包括各項功能性檢測),材料放射性檢測等,其檢測費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指定的分包方的檢測費用由分包方承擔。土壤氡及室內環境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但是如果室
39、內環境檢測不合格,則首次檢測和再次檢測的費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擔,并承擔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7.1.6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甩項竣工時,由發包人到新鄭市相關部門辦理甩項手續,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7.2 工程移交7.2.1 根據工程需要,完成某階段工作時,應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單位辦理工序移交手續。7.2.2 承包人應在竣工驗收后按發包人要求撤出全部臨建、機械設備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將所有承包范圍內的工程清理干凈,如承包人不能及時拆除或清理,發包人有權派人強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費用及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7.2.3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要求辦理移交。承包人應
40、填寫工程移交書,經發包人驗收通過后,視為工程移交完畢;承包人造成發包人向業主交樓時間延誤,承包人應按拖延竣工日期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發包人由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7.2.4 工程在未移交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維護;如發包人提前使用,發包人負責維護。8.工程保修工程保修詳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9. 銷售配合因銷售包裝或發包人其它需要,承包人需按規定時間完成有關工作:9.1 發包人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承包人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并作好相應的安全措施。9.2 為配合銷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項目,承包人必須按發包人的要求按時安排施工完畢。9.3 承包人每延期一天,承
41、包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5000元。如承包人拒絕施工,則發包人另外安排其它單位施工,并有權收取承包人發生費用的2倍作為違約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9.4 本項目施工現場范圍內,不允許承包人住人(除現場看守人員外,但需服從項目現場管理要求);如有違反,按100元/人/天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施工現場尤其是樓體內如發現大小便,承包人按照100元/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9.5 對于爭議問題按照本合同第10.2款執行,不允許發生農民工堵門等事件,如發現一次(累計多天的每1天按1次計),承包人按照50000元/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10. 違約、索賠和爭議10.1
42、違約10.1.1 發包人暫停工程施工持續90 天以上發包人違約責任約定: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按已完工程部分辦理結算,并承擔給承包人造成的窩工損失。承包人己訂購的材料、設備貨款或定金由發包人承擔。如承包人繼續施工除承擔給承包人造成的窩工損失外,還應順延工期;10.1.2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發包人違約責任約定:發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承包人按連續施工承諾進行施工后,有權停止施工,其停工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發包人承擔,且工期相應順延;10.1.3 發包人違約的其他約定: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發包人責任、義務、程序,則工期順延,并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10.1.4 通用條款22.1
43、 款所指承包人未按時竣工承包人違約責任約定: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執行;10.1.5 承包人違約的其它約定:未履行本合同約定承包人的責任、義務,則工期不予順延,并承擔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10.1.6 若承包人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目標時,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要求負責整改直至達到標準,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經整改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工期不予順延并承擔違約責任,按結算價款的20%處罰,如該處罰金不能補償發包人因此遭受的損失時,承包人應對不足部分另行全額補償。承包人接受處罰或支付補償后,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質保責任。10.2 爭議解決爭議的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
44、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發包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1. 不可抗力11.1 雙方約定的不可抗力:按照國家合同范本GF-9021 相應條款執行12. 保險和擔保12.1 履約保證金額為;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五。由承包人于本合同簽訂后7 日內支付給發包人。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10 個工作日內退還50%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竣工驗收合格后10 個工作日內退還全部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12.2 發生以下任何一項,全部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a. 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超過60 天的;b.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c.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d.其他給發包人造成嚴重損失的情形。13. 合同的生效、終
45、止和解除13.1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a. 承包人不履行本合同或者以實際行動表示不履行本合同的;b. 承包人接到工程師開工令后28 天以上,不能開工的;c. 承包人中途無故停工28 天以上的;d. 由于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嚴重滯后,使得實際工期比計劃工期滯后15以上時,及工期計劃中的關鍵線路的任何一個關鍵點的實際工期比計劃工期滯后15%以上時,且發包人認為承包人已無法按期完工的;e. 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情形,致使發包人認為承包人無法按期完成本工程的。13.2 由于承包人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時,承包人應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后14 日內,無條件按照發包人的要求將其承接的本工程全
46、部任務和相應資料、文件等向發包人交接完畢,逾期一天罰款10,000 元。同時承包人應承擔發包人重新發包本工程所產生的費用。13.3 合同份數本協議書一式 捌 份,雙方各持 肆 份。每份均具有相同效力。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時間: 時間: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河南xx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河南中城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結合承發包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簽訂對
47、: 河南xx工業園八車間 工程的質量保修責任協議書:一、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1.1 承包人在本協議約定的質量保修期內,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在本協議中的約定,承擔本工程的質量保修責任。1.2 承包人質量保修的范圍包括全部承包人施工工程:其中主要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的防滲漏、電氣管線和設備、給排水工程、門窗工程、暖通工程、制冷工程、初級裝飾和裝修工程等。二、質量保修期:2.1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雙方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
48、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的防滲漏工程為伍年;(3)建筑初裝飾和裝修工程為 貳 年;(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貳 年,設備為該設備設計使用的合理使用壽命期間;(5)門窗安裝工程為 貳 年;(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工程為 貳 年;(7)采暖工程與供冷工程為 貳 個采暖、供冷期;(8)其他工程土建、裝飾和安裝工程的保修期間為 貳 年。2.2 工程質量保修期的開始和結束:(1)房屋建筑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房屋建筑工程是按照單項驗收交付的,按照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未在三十天內辦理移交
49、手續的,如果被證明工程未移交的責任是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導致的,承包人的保修期仍按照竣工之日計算;如果工程未移交的責任是由于承包人的責任產生的,保修期自實際移交工程時開始結算。(2)不同的工程質量保修期適用于本工程的不同分項或者分部工程保修范圍,只有最后一個保修范圍結束時,承包人的保修責任期才最終結束,在此之前,本保修協議對雙方仍然有效。三、承包人質量保修期的保修責任:3.1 保修通知的發出:保修通知按照以下地址發出:承包人在本協議中提供如下約定地址,供發包人發出維修通知使用: 省 市 路 號郵政編碼: ; 辦公電話及傳真: ;移動電話: ;上述地址,承包人聲明,發包人能夠以掛號信函、特快專遞、電
50、話或者傳真等任何方式可以有效通知。承包人聲明,在變更上述通知地址時必須保證事先通知發包人,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3.2 承包人的維修義務:承包人接到發包人或者發包人在本協議中指定物業管理公司的通知后,應當按照通知要求的時間派人維修。雙方商定一般工程維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通知后叁日內到達現場維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譬如上、下水漏水、暖氣漏水或者漏氣、動力線路故障等)的緊急情況下維修,發包人有權以傳真或者電話(移動電話)方式通知。移動電話或者辦公電話確認以電信部門查詢單認定,傳真通知以該傳真回執記載時間為準確認。承包人應當在接到維修通知后,立即到達現場開展搶修。承包人未
51、在規定時間到達現場開展維修,發包人有權委托其他人維修。為不使維修責任擴大,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有權先行采取必要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承包人承擔。3.3 結構安全質量責任: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雙方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和緊急防護措施;由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提出維修方案,承包人實施維修。3.4、維修工程的驗收:維修事項完成后,承包人會同發包人、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對工程進行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四、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費用和賠償責任:4.1 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
52、有證據證明質量事故是由于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使用不當造成的,承包人不承擔責任。4.2 在質量保修期發生維修責任,屬于承包人維修的,維修費用承包人承擔;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其他單位維修,屬于發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單位維修的,維修費用從保修金中支付。4.3 在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后,應當按照通知要求的時間,參加與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協商賠償事宜,并根據協商結果承擔賠償責任。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由發包人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第三人賠償后,向承包人追償。承包人
53、有異議有權提出訴訟。4.4 承包人應當承擔的本協議第4.3 條質量賠償責任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財產賠償。發包人承擔維修或者賠償責任后,有權自承包人留存的質量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承擔的,承包人另行承擔。五、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保證金以及保證金的返還:5.1 質量維修保證金:雙方商定本工程的工程質量保修責任采取發包人留置保修(證)金擔保,承包人按照本協議承擔了保修義務,保修期結束后,雙方根據本協議辦理完結算且承包人履行完畢所有質保責任后,剩余保修(證)金在14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5.2 本工程的維修保證金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合同總價款的5%(工程總價款為暫定價款的,以最終確認的工程結
54、算價款計算)。承包人在辦理工程最終支付時從工程價款中留置。5.3 質量維修保證金退還辦法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以及補充協議書執行。六、其他雙方約定事項:6.1 本協議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并簽訂生效。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后,本協議開始生效。6.2 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本協議書約定的質量保修通知、監督、結算的權利義務仍由發包人執行,承包人表示無異議。6.3 關于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金的退還,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具體辦理結算。保修期結束后,由發包人辦理最后結算支付或者追繳工作。6.4 本協議在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結束后終止。6.5 本協議書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保修協議書一式
55、六份,發包人、承包人各持三份,具有相同的合同效力。發包人: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2 保修工程結算通知書致: :(施工企業)承擔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例如 號樓),在質量保修期內,發生質量保修責任,經本公司通知該公司維修, 該公司按照通知要求( 或者未按照通知要求到達, 本公司委托 )到達維修現場進行維修。現維修工程已經完成,經過本公司、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與維修單位聯合驗收合格,準予辦理維修結算。經本公司與維修施工單位協商決算,維修發生的直接費用(保修單位直接支出的費用在此不計算在內)和間接賠償費用共計為 元(其中賠償費用為 元),請按照保修協議規定,
56、自保修金中扣除計算。上述維修結算情況屬實,本公司同意辦理計算。保修責任單位: (簽章)年 月 日房屋所有人: 河南xx食品有限公司 (簽章)年 月 日注:如果保修責任單位經通知未到現場維修,也不在結算通知書上確認,結算時應當附有維修通知書的復印件。該結算單一式三份,房屋所有人、保修單位、置業公司分別持有。附件3 保修金結算通知書致: : ( 施工公司) 承擔的房屋建設工程綠都城 號樓(工程名稱),質量保修責任期已經結束(地基基礎和結構工程按照法律、法規和規范規定,由保修單位繼續承擔責任的除外),在保修責任期發生的質量責任事故已經全部處理完畢。經本公司結算,在保修期發生的質量責任, 發生直接維修
57、費用 元, 質量責任造成的賠償費用元(其中,保修單位自己承擔的維修工程費用未計算在內)。請在扣除上述全部費用后,與保修責任單位辦理保證金結算手續。請仔細核對保修金扣除情況,如有異議你單位有權先行止付并與本公司核實。經過與貴公司就維修和結算情況核實,認為上述情況屬實,本公司同意在扣除上述費用后,請將剩余保證金退還本公司。保修責任單位: (簽章)年 月 日附件4 保修期工程維修通知書致: (保修單位), 貴公司承包施工的號樓(保修工程),因發生屬于保修質量責任質量問題,需要對以下部位進行維修:1、 2、 3、 ;請接本通知書后 三 日內(或者立即、或者 六 小時)到達維修現場,確認維修責任并開展維
58、修施工。逾期未到達維修現場,也未確認維修責任,視為貴公司放棄維修,也放棄對維修費用的確認。本公司將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的規定,另委托其他施工單位或者由本公司自己承擔維修施工,所發生的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貴公司據實承擔并直接在保修金中扣除支付。特此通知發包人: 年 月 日附件5 質保協議書甲方: 河南xx食品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河南中城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使甲、乙之間于 2014 年 5月 26日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第條中的質保事宜得到有效執行,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形成本協議,協議主要就 河南xx工業園八車間工程在質保期間具體問題的處理辦法,達
59、成一致共識如下:一、甲、乙一致同意,甲方將上述合同中質保事宜(包括質保金的退還事宜)的權限交由丙方履行,由丙方具體監督實施。乙方予以認可。二、甲方自 年 月 日將上述合同所涉及的 等全權交給丙方運行管理。三、質保期期間的質量保修(包括質保金的退還)等具體事宜由乙方、丙方按照原合同(或補充協議)的約定實施。四、乙方對 河南xx工業園八車間 工程的質保期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尚未交付使用的 河南xx工業園八車間 的質保期應在交付使用后第二日計起。 若屬于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范圍的內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80 號令的質量保修期限執行。五、在質保期內,乙方應主動做好質保服務,
60、在此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及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除外)。六、乙方安排馬旺(姓名電話)負責本協議第四條約定內容全權負責,并將該負責人聯系方式告知甲方,當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當乙方質保內容出現質量問題時,若因為乙方質保負責人聯系方式的原因導致聯系不到,甲方有權直接委托第三方處理,所產生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以支付時,乙方應補足差額部分)。六、在質保期內,若出現質量問題時,甲方以電話或書面、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負責人應在24 小時保持電話暢通,以便丙方及時聯系。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 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若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而影響丙方的正常使用,
61、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責任應由乙方負責;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則相應的費用應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若質保金額不足,則乙方應補足差額部分。同時,丙方有權安排他方對質量問題進行處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質保金中扣除)。乙方對質量問題修復的時限為:小修8 小時,中修24 小時,大修雙方約定修復時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給丙方造成損失,相關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七、工程、設備質量出現問題且由乙方修復完畢后,涉及到更換部件或大修的,質保期自維修完畢次日起重新計算,時限為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時間。八、為了規范乙方后期對河南xx工業園八車間 工程的質保行為,切實做好質保管理,在質保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有違規行為,將從質保金中扣除 100 元/次(人)。九、質保期滿后,經甲方對 河南xx工業園八車間 進行質量驗證,確認無質量問題及違約、維修費爭議等,則由甲方負責人簽字認可后退還乙方相應的質保金額。十、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二方各執壹份,本協議作為原合同的附件文本,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下無正文)甲方(章): 甲方代表: 有限公司年 月 日已方(章): 已方代表: 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