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范文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填寫說明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不理解的條款,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部門解釋。 2.用于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是當事人合法取得的。 3.流轉內容應當與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內容一致。4.名詞解釋轉包,指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其他農戶經營,原與發包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繼續有效。 出租,主要指承包方
2、作為出租方將自己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部分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并收取租金的行為。 互換,指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交換。互換雙方需要辦理承包合同的變更、解除和重訂手續。 轉讓,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該農戶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系終止。股份合作(入股),指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愿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其它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
3、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SDF-2009-0002 合同編號: 區縣 鄉鎮包字年 份 號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甲方(轉包方):乙方(接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轉包土地基本情況表序號
4、地塊地類面積 四 至 界 限用途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編號原承包合同編號東南西北1 2 3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其中:田 畝,土 畝;地塊數 塊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1.轉包金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小麥、玉米或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共 公斤。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金人民幣 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2.轉包金采取下列第 種
5、方式支付:(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3)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轉包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關系不變;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安置和土地補償權利。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干預乙方正常
6、的生產經營活動。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在受讓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2.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3.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轉包金。4.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5.轉包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土地;需要繼續轉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轉包權。6.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7、。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六、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金的。 八、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
8、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3.乙方逾期支付轉包金,每遲延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承擔違約金。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遲延一天,按轉包金的_%承擔違約金。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
9、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2.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由 (甲、乙)方享有。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意見: 鑒證人:負責人:鑒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年 月 日SDF-
10、2009-0003 合同編號: 區縣 鄉鎮包字年 份 號 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甲方 (出租方):乙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出租土地基本情況表序號地塊地類面積 四 至 界 限用途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編號原承包合同編號東南西
11、北1 2 3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其中:田 畝,土 畝;地塊數 塊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1.租金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小麥、玉米或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共 公斤。(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2.租金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12、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3)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關系不變。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
13、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2.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3.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4.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5.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六、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
14、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租金的。 八、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遲延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承擔違約金。4.甲方逾
15、期交付土地,每遲延一天,按租金的_%承擔違約金。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2.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由 (甲、乙)方享有。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
16、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意見: 鑒證人:負責人:鑒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年 月 日SDF-2009-0004 合同編號: 區縣 鄉鎮包字年 份 號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甲方(共有人):乙方(共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實施中
17、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訂立本合同。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甲方將其承包的位于_等地共_畝(詳見下表),與乙方承包的位于_土地共_畝(詳見下表)進行互換。甲方用于互換的土地基本情況表序號地塊地類面積 四 至 界 限用途原承包經營權證編號原承包合同編號東南西北1 2 3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其中:田 畝,土 畝;地塊數 塊乙方用于互換的土地基本情況表序號地塊地類面積 四 至 界 限用途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編號原承包合同編號東南西北1 2 3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18、) 畝,其中:田 畝,土 畝;地塊數 塊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時間及差價補償方式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或_ _ 。相互交付時間為_年_月_日。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等級、價值不對等的,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后,相應的承包經營權同時交換,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義務也相應互換。2.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3.土地互換后,當事人應當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并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4.甲
19、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四、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五、違約責任1. 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2.一方當事人逾期交付土地,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天,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
20、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七、其他約定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鑒證。2.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一份用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4.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章): 乙方(簽章):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意見: 鑒證人:負責人:鑒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年 月 日SDF
21、-2009-0005 合同編號: 區縣 鄉鎮包字年 份號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甲方 (轉讓方,共有人):乙方 (受讓方,共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一、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轉讓土地基本情況表序號地塊地類面積 四 至 界 限用途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編號原承包合同
22、編號東南西北1 2 3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其中:田 畝,土 畝;地塊數 塊二、轉讓期限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三、轉讓金與支付方式 1.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轉讓金。(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乙方交給甲方每畝每年 (填小麥、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作為轉讓金,共 公斤。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折算實物為每畝每年 公斤(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共 公斤。兩項合計總數為 公斤(大寫: )。(2)以現金形式支付。即乙方支付甲方人
23、民幣 元作為轉讓金。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兩項合計總金額為 元(大寫: )人民幣。(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2.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轉讓金:(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3)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
24、承包關系,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4.乙方享有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5.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補償費的分配約定: 。 6、其他約定:-。五、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七、違約責任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金,每遲延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
25、_%承擔違約金。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遲延一天,按轉讓金的_%承擔違約金。3.因變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
26、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一份用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電話: 電話:簽約日期 年 月 曰鑒證意見:鑒證人:負責人:鑒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年 月 日SDF-2009-0006 合同編號: 區縣 鄉鎮包字年 份 號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股份合作)合同甲方 (入股方):乙方 (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
27、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上述入股土地承包經營權折合股份為 股或折合金額為人民幣 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序號地塊地類面積 四 至 界 限用途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編號原承包合同編號東南西北1 2 3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其中:田 畝,土 畝;地塊數 塊二、入股期限 股份合作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三、股份分紅與
28、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小麥、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3.其他方式支付: 。 四、股權紅利支付時間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3. 。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
29、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權利和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的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6.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8.其它約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
30、生產能力的處理:_。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_。4.其它約定的處理: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2不按時限支
31、付股權紅利的。九、違約責任1.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2.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3.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每遲延一天,按應支付紅利的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元承擔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
32、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一、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立即生效。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電話: 電話: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意見: 鑒證人:負責人:鑒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年 月 日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委托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
33、權流轉轉入(出)委托書甲方(委托人): 身份證號:住址: 聯系電話:乙方(受托人): 身份證號:住址: 聯系電話: 一、流轉費用標準與支付方式:我愿以下面第( )種方式轉入(出)土地: 1以每畝每年 元人民幣的標準; 2以每畝每年 公斤 (填小麥、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的標準; 3以總價 元人民幣或者 公斤 (填小麥、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的標準。 二、流轉形式:我愿意采取 (填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或者其他)的流轉方式。三、流轉面積:我愿意轉入(出)土地 畝。轉入(出)土地情況總面積: 畝,其中:田 畝,土 畝;地塊數 塊 地塊名稱田(土)面積四至界限東南西北四、流轉期限為: 年
34、,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五、對轉入(出)土地質量、等級等情況的具體要求: 六、流轉用途 七、委托權限:受托人可在第( )種方式范圍內行使相關權利:1受托人可以與轉出方協商流轉事宜;2受托人可以與轉入方協商流轉事宜并簽訂流轉合同;3其他權利: 受托人在本委托權限以內的行為由本人承擔法律責任。八、本委托書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此致 (填委托書受理人名字)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申請表 鄉(鎮、街道) 村申請人(承包方)住所聯系電話受讓方住所聯系電話轉讓土地狀況座落地名四至界限面積(畝)地類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東南
35、西北合計面積(大寫) 畝。 (小寫) 畝。轉讓期限轉讓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轉讓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剩余年限)。轉讓合同號及簽訂時間因 ,申請人(承包方)經家庭成員協商同意,將座落于 等地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受讓方從事 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特提出申請,望批準為盼。 申請人(含共有人簽章): 年 月 日公示反饋情況經辦人(簽章)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意見村委會(簽字、蓋章)年 月 日35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公示(樣本)登報式樣: 農戶承包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 (詳見本村公告欄),相關權利人如有異議請在1
36、5日內向本村反映。聯系電話: 。 村 年 月 日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公示本村 農戶(共有人: )承包的 畝土地(土地承包合同號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 )中的以下地塊:序號座落地名等級面積(畝)四 至 界 限東西南北1234合計申請人(承包方)經家庭成員協商同意,將上述 塊地共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 鄉(鎮) 村 農戶經營,轉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現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15日內向 村委會反饋。聯系電話: 。 村委會(公章) 年 月 日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登記冊 縣(市、區) 鄉(鎮、街道) 村序號承包方受讓方地塊名稱土地類型土地用途流轉面積(畝)流轉方法流轉形式流轉價格(元/畝*年)流轉日期流轉期限(年)備 注名稱地址山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區縣(農村土地承包行政主管部門):一、申請事由:二、流轉土地坐落: 區縣 鄉填 村 組。三、申請人詳情: 項目申請人名 稱住 址法定代表人備 注轉出方轉入方發包方四、代理人(經辦人)詳情:姓名被代理方與被代理人關系地址電話備注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丙方(簽章)年 月 日初審意見審查人: 負責人: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蓋章)年 月 日復審意見審查人: 負責人: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 (蓋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