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排水工程(含電力管溝工程)編制:審核:審批:施工單位:編制日期:垃圾處理專項方案*年*月*日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建筑垃圾處置方案1、事先將垃圾進行分類,工地垃圾:分為剩余混凝土 (工程中沒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將廢料統一進行堆放,配備專業清運工人進行清運處理。且分類堆放應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應及時覆蓋,減少揚塵。(2)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過 3m。(3)放區應設置明顯的分類堆放標志。2、建筑垃圾運輸單位必須經當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門核準,并應滿足如下要求:(1)運輸車輛應有合法的行駛證,并通過年審;(2)運輸單位應具有當地主管部門頒發的準運證或營運證;(3
2、)具有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服務資質。3、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應按核準的路線和時間行駛,并到核準的地點處理處置建筑垃圾。具體要求如下:(1)建筑垃圾運輸車運行時間安排應避開交通高峰時段,以減少對交通的影響;(2)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運輸路線,應由當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門會同交通管理部門規定;(3)運輸單位將建筑垃圾傾倒在核準的處理地點后,應取得受納場地管理單位簽發的回執,交送當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門查驗。4、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型式和載重量選擇應遵循如下原則:(1)工程渣土運輸宜采用載重量大于 8t 的密封式貨車;(2)裝修及拆遷垃圾運輸宜采用載重量 515t 的密封式貨車;(3)工程泥漿運輸宜采用載重量大于 8t
3、 的密封罐車。5、建筑垃圾運輸車廂蓋應采用機械密閉裝置,開啟、關閉時動作應平穩靈活、無卡滯、沖擊現象。(1)廂蓋與廂蓋、廂蓋與車廂側欄板縫隙不應大于30mm;(2)廂蓋與車廂前、后攔板縫隙不應大于 50mm;(3)卸料門與車廂欄板、底板結合處縫隙不應大于10mm。6、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應容貌整潔、外觀完整、標志齊全。(1) 車輛車窗、 擋風玻璃、 反光鏡、 車燈應明亮, 無浮塵、 無污跡;(2)車輛車牌號應清晰、無明顯污漬,距車牌 15m 處應能清晰分辨車牌上的字跡;(3)車廂廂體、廂蓋外表面應光滑平整,無明顯的凹陷和變形。車廂外部銹蝕或油漆剝落單塊面積不得超過0.01m2,總面積不得超過0.0
4、5m2;(4)車輛底盤無大塊泥沙等附著物,輕輕敲打時,應無塊狀泥沙等污漬脫落。(5)建筑垃圾裝載高度應低于車廂欄板高度,裝載量不得超過車輛額定載重量。(6)車輛裝載完畢后,廂蓋應關閉到位,并檢查車廂卸料門鎖緊裝置,保證鎖緊有效、可靠。(7)車廂液壓舉升機構及廂蓋液壓、啟閉機構的液壓部件各結合面無明顯滲漏.(8)運輸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保證車況完好。7、清運中注意的問題:(1)清理施工垃圾時使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撤造成揚塵。施工垃圾及時清運,清運時,適量灑水減少揚塵。(2)易飛揚的廢料盡量保持濕潤,如露天存放時采用嚴密苫蓋。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灑飛揚。(3)在清運過程中應注意安全。8、施工現場的收尾工作:工程結束后應及時進行清理,平整地面盡量恢復原有地貌, 以達到與周邊自然環境相協調,減少或消除對周邊景觀的視覺污染。(1)清運場地設備。施工結束應及時撤離施工機械,對拆除的固體廢物應集中收集處理;(2)清理場地表層。施工場地的廢棄物,特別是垃圾、廢棄土等,不得就地傾倒或堆放,應及時清運棄于當地允許的地點。(3)將建筑垃圾清運后,對施工現場應進行一次清理,盡量恢復原有地貌。(4)施工現場清理完成后,應有項目負責人審核批準,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