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辦法1、目的為有效加強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預防并減少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安全管理氛圍,特制定本管理辦法。2、適用范圍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項目組及其所屬施工作業范圍和區域,同時適用于公司適用的承包商。3、機構與職責3.1公司總經理及安全生產主管領導等管理層是公司(項目組)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的決策機構,對單位或個人做出獎懲的決策。3.2項目組是安全生產獎懲的執行單位,負責項目運行過程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推動與落實,對項目組及承包商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考核意見,報送公司領導層審批。3.3項目組及承包商應建立自檢自查制度,對作業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違規違章
2、行為應及時糾正,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問題重復發生。4、管理內容4.1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4.1.1項目組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和標準,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與要求,定期開展現場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定期召開安全生產管理會議,監督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4.1.2承包商應嚴格遵守項目組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負責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員工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4.1.3凡進入本項目作業場所的人員均應遵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要求。4.2安全生產違規違章行為處罰原則4.2.1一般違規違章行為主要包括:4.2.1.1項目組或承包商作業人員(以
3、下簡稱作業人員)在各類作業過程中未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4.2.1.2作業人員在高處作業過程中所用物料,未堆放平穩,妨礙通行;4.2.1.3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擅自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且未采取相應可靠措施;4.2.1.4交叉作業前未進行安全風險辨識或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4.2.1.5雨天情況下,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進行電氣作業;4.2.1.6進行刨挖溝渠作業時,未進行有效隔離并設立警示標識;4.2.1.7其他作業過程中的一般違規違章行為。4.2.2一般違規違章行為處理辦法4.2.2.1發生一般違規違章行為2次(含)以下的責任單位或個人,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4.2.2.2發生一般違
4、規違章行為3次(含)以上的責任單位或個人,立即停工,并處以1000元罰款。4.2.2.3發生一般違規違章行為導致停工的情況,在整改結束后須經項目組負責人驗證后方可復工。4.2.3嚴重違規違章行為主要包括:4.2.3.1在油漆、油料儲存場所或庫房范圍內抽煙或進行動火作業;4.2.3.2限制空間作業過程中未配備監護人員;4.2.3.3高處作業時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4.2.3.4未經施工方同意或未按照施工方案進行作業,導致地下電纜、管線等公共設施損壞;4.2.3.5在員工宿舍內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或存儲易燃易爆危險品;4.2.3.6工作時間內飲酒;4.2.3.7其他作業過程中的嚴重違規違章行為
5、。4.2.4嚴重違規違章行為處理辦法4.2.4.1首次發生嚴重違規違章行為的責任單位或個人,立即停工,召開專項整改會議,并處以5000元罰款;4.2.4.2再次發生嚴重違規違章行為的責任單位或個人,立即停工,清退出場,3月內不準進場作業,并處以2萬元罰款;4.2.4.3發生嚴重違規違章行為的單位應對所屬單位進行專線安全培訓和教育,分析問題產生原因,將整改情況向項目組負責人做出詳細回復,由項目組負責人驗收并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復工。4.3安全生產獎勵原則4.3.1項目組鼓勵安全生產隱患上報行為,對于及時上報隱患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獎勵;4.3.2發現一般違規違章行為并及時上報,獎勵100元;4.3.3發現嚴重違規違章行為并及時上報,獎勵1000元;4.4其他未盡事項執行公司有關要求。4.5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