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總則第一節概述1一般規定1.1本技術說明書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通用的標準,作為對供貨商制造工藝質量所提出的基本技術要求,供貨商所使用之材料、部分設備及各種裝置,均須符合本技術說明書所述之標準和規范。1.2本技術規格說明書是本項目機電系統設備采購合同的一個部分,用以規范所采購設備技術性能要求及設備所在系統的技術要求。同時本技術規格說明書也是本工程機電系統總承包合同的附件而作為設備所在系統工程承包商履行合同技術方面的依據。1.3供貨商在簽訂合同時,已被視為具備豐富的國內工程經驗,并熟悉國內通行的規范與標準。根據實際需要,在本技術說明書各章節當中,對不同工種、設備、材料、驗收方法已有具體文
2、字說明,當中也會引用合適的國家標準或其他國際標準以及行業標準。因此,供貨商應在投標時自行向有關機構查詢,獲取該等最新版的標準文本,并嚴格遵照該等標準的技術要求制造和提供設備及材料。1.4查詢并遵照最新版本的國內標準和規范是供貨商的責任。1.5除了本技術說明書所載的國內標準和規范以外,其他符合同等要求的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亦可能被接受,但供貨商在投標時必須說明,提出書面申請,同時該項申請須在議標過程中被接納;另外,供貨商在供應設備/材料或進行有關裝置的制造以前,必須報送詳盡技術文件,說明其建議使用的其他標準與本技術說明書所要求的標準兩者之間的差異,在獲得業主或業主授權代表的書面批準以后,方可進行。
3、1.6證明其他建設使用的標準與本技術說明書兩者之間的要求等級相同,是供貨商的責任,當供貨商不能提供足夠技術文件支持時,業主或業主授權代表有權拒絕其申請。1.7本技術說明書中所引用之國際標準,如英國標準(BS)或其他國際標準僅供承包商參考。除特別規定外,本工程施工安裝的質量評定及規范要求均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國家標準及規范為準。如果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沒有可依據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則供貨商必須依照本技術說明書內所引用的標準執行。2相互解釋2.1供貨商在執行本合同時,除必須達到技術說明書內的各種標準要求外,也必須遵守國家所頒布的有關法律以及地方部門所制定的法規、條例與文件要求。2.2在本技
4、術說明書中所引用的標準與規范應是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含糊或分歧之處,須由工程師解釋,然后在業主同意及授權下指示供貨商照辦。3詞意定義以下所列的詞意定義或解釋均適用于本技術規格說明書。A. 技術說明或技術規格或技術規范:-即指本技術規格說明書。B. 圖紙或附圖:-即指與本技術規格說明書有關的圖紙。C. 合同或合約:-即指本合同文件。D. 供給或提供:-指供應、安裝、連接、調試以至完成指定的工作以達至安全和正確的運作。但技術規格說明書內另有規定者除外。E. 安裝:-指建造裝配、連接至完成包括有關組件的測試和系統調試。F. 供應:-指購買所需設備包括有關組件并運送到工地的安裝位置。G. 類似或相等:
5、-指材料質量、重量、體積、設計和功能均相等的指定產品。H. 投標人、供貨商:-指本機電設備制造及其代理供貨承包單位。I. 建筑承包單位:-即為工程總承包單位。J. 業主:-指 龍湖 K. “設計院”:。L. 其他專業分包人:-是指其投標文件已為業主和總承包單位接受并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4規則和條例所有制造工藝、設備和材料的質量,必須達到技術規格說明書的標準要求,除此以外,還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條例的要求。4.1有關的法律、法規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A.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B.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C.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D.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E.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F.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G. 其他相關國家法律4.2所有中國中央和當地政府機關及部門,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所列的單位:A. 當地規劃局B. 當地城鄉建設委員會C. 當地發展計劃委員會D. 自來水公司E. 消防局F. 供電局G. 環保局H. 水利局I. 節約用水辦公室J. 招標辦公室K.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L. 環衛局M. 安全局N. 質量技術監督局O. 檔案局P. 其他相關的政府部門4.3所有中國中央和當地所訂定規范和準則,或國際認可的規例和標準,包括以下但不僅限于以下所列最新版本:A.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7、GB 50045-95)(2005年版)B. 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2012)C.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D. 當地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E. 電熱設備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6-93)F. 電動機外殼防護分級(GB-4942.1-2006)G. 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GB50231-2009)H. 建筑給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I.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2002)J. 城巿區域環境噪標準(GB3096-2008)K. 冷水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8、19577-2004)L. 蒸氣壓縮循環冷水(熱泵)機組第1部分:工業或商業用及類似用途的冷水(熱泵)機組(GB/T18430.1-2007)第2部分:戶用及類似用途的冷水(熱泵)機組(GB/T18430.2-2008)M. 其它適用于本合約的有關國家規范和國家標準5分歧處理辦法5.1當本技術規格說明書的說明及其中所引用的國際標準與國家法律或地方部門的法規、條例、文件或國家標準、規范有分歧而且相互沖突時,工程師將按下列優先程序處理:A. 國家頒布的法律B. 地方部門制定的法規、條例或文件C. 國家標準、規范5.2在發生以上情況而無可避免地造成制造工藝、材料及設備的質量比原來合同降低時,業主有權
9、扣減供貨商因此所導致的差價。5.3若因地方部門的特別要求,在技術要求上與本技術說明書所規定的標準發生抵觸,或有關技術說明書和圖紙上所標注或要求互相矛盾時,或技術說明書內各有關段落的要求出現互相矛盾時,供貨商必須向業主或業主授權代表書面反映;至于應遵從哪個準則,將由業主或業主授權代表作最后決定,但有關最終決定不能構成任何工程造價變更。6與工程承包商的合作6.1供貨商在簽訂合同時,已被視為認可本工程的運作方式,具備與本工程相關單位進行有效的協調和配合的能力,共同合作完相應的施工工作以使設備達至安全和正確的運作。6.2同工程承包商協調相關工程事宜和配合工程承包商完成設備之安裝,調試,試運行和投入使用
10、是本供貨商的責任。6.3同工程承包商合作共同完成總承包單位要求的與其他工程承包相應工程協調事宜是本供貨商的責任。第二節工程概況及環境情況1 工程概況2 環境情況2.1在設計、制造、裝配、檢驗和調試本技術規格說明書內所載述的儀器和設備時,必須考慮有關當地的氣候情況。2.2設備規格及設計所需符合的運行環境A. 除本技術說明書特別指定外,各有關的設備須于下列的室外環境下按其規格運行,設備的規格試驗亦應按下列的條件進行:夏季溫度40冬季溫度-15相對濕度 99%B. 按本技術說明書要求,某些設備將需按更惡劣的條件作為規格選定,而所有設備有可能需要在更高溫度和濕度之不正常條件下作短暫性的操作。C. 按當
11、地環保局條例的要求,所有設備必須為低噪聲和高效率型,并須符合下列噪聲管制要求。白天(上午七時至晚上九時)不大于60分貝早晚(上午六時及晚上十時)不大于55分貝深夜(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五時)不大于50分貝機房內不大于75分貝2.3電力供應A.除本技術說明書特別指定外,所有電氣設備及安裝應符合下列的要求:電壓:380伏供給三相設備,(10KV供電-針對高壓機)220伏供給單相設備頻率:50赫茲B.除上述說明外,所有電氣設備亦應能適合于下列條件內操作:電壓波動:10%正常數值頻率波動:2%正常數值3空調、供暖及通風系統簡介見設計院施工圖設計說明。第三節 供貨范圍、施工分界及供貨商與其它承包單位的協
12、調1供貨范圍本供貨商須按照合約圖紙所示和本技術規格說明書內所載述的要求,提供下列所需的冷水機組系統裝置的供應、指導安裝、調試、操作及維修等各項要求:A. 供應全部冷水機組、啟動柜、橡膠減震墊(或彈簧限位式減振器選配)及其群控控制設備,包括設備一次運輸到工地現場并落地到指定地面,及一次成品保護。B. (可選項)供應一套供冷水機組、啟動柜及其外圍設備的獨立的控制系統(包括冷水機組、冷卻塔、冷卻水泵、冷凍泵等制冷站內所有設備的控制系統)及所需要的軟件包含(但不限于)工業控制計算機(工作站)及輸入輸出設備,控制軟件、通用可編程直接數字控制器由本供貨商供應。并以通訊網關的形式交接樓控系統(BAS)。通訊
13、電纜、不間斷電源及通訊網關由弱電系統集成商負責供應,本供貨商有義務進行配合并提供與BAS系統之合法(OPC)接口,通過開放接口,將所需數據上傳至樓控主機。制冷站內所有制冷設備(包括冷卻塔)的控制及采用的軟件須為冷水機組廠家同品牌。冷卻塔、冷凍泵、冷卻泵等外圍設備由其它供應商負責。C. (可選項)供應機房群控集成控制器、圖文操作程序和相關硬件。D. 提供所供所有系統的一切所需的清潔、測試及試運行等工作。E. 提供在保養期內的維修及保養。F. 提供設備基礎圖、安裝大樣圖;冷機相關的冷凍水冷卻水控制系統二次深化圖紙(此為可選項,應包括機房群控原理圖、控制策略、控制點表、控制設備清單,以及其它相關圖紙
14、),及配合工程承包商完成深化施工圖。G. 提供后備件,設備系統測試報告,操作及維修手冊。提供所有設備和材料的技術資料(包括所需樣品)。H. 提供駐工地工程人員以協助指導各承包商進行施工。I. 對業主員工提供培訓及指導。J. 與總承包單位和其它承包單位合作及協調以按時完成有關工作。K. 空調系統總體調試時,本供貨商應該提前將設備在調試時注意事項及要求提供業主及總承包單位。調試合格為所有系統、設備參數達到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要求。如果期間由于本供貨商未盡其責任而產生的費用由本供貨商負擔。L. 提供供貨進度計劃表。M. 提供足夠及需要的文件、圖紙等。去獲取有關當地政府機關所需的合格證書及合格文件,包
15、括設備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資料,并配合業主、工程承包商完成資料歸檔。N. 本供貨商需根據施工圖文件提供具體冷機選型方案。2工程分界2.1概述A.本供貨商須與本項目其它的承包單位協調和合作。本供貨商須提供所有所需的有關資料、設備和人員以確保于分工交界點上能與其它承包單位滿意地配合,并確保其負責的工作是按正確的程序施工。在施工進行中各個階段,本供貨商須與其它有關的承包單位討論、協調和落實各分工交界點。B.本供貨商須配合各有關單位,根據已選定之設備要求,進行土建預留、預埋圖的制作。若因本供貨商未予配合而影響土建預留、預埋圖的制作,再而影響各專業的施工進度,本供貨商須負起所
16、有有關責任。C.本供貨商須負責在有關工程施工前復核由其它承包單位為配合本合約工程所提供的各項設施和配備是否配合和適用。D.冷水機組的一次成品保護工作由本供貨商負責,直至落地至業主方指定的具體地面,并須滿足業主、工程承包商對于成品交付的具體要求。而后續的二次成品保護工作由工程承包商負責,直至冷水機組調試完畢、交付使用。2.2總承包單位負責的工作下列的工作將由總承包單位負責提供。然而,本供貨商需于適當時間提供按指定格式的設備基礎圖紙、要求土建配合的圖紙和其它必需資料,以便總承包單位能滿意及順利地執行其工作。A.按本供貨商提供的設備基礎圖紙,完成設備基礎的施工。本供貨商必須對于完成的設備基礎進行確認
17、。如機組啟動柜也需設備基礎,需與主機基礎圖紙同時提供。B.負責垃圾清運和提供施工用水用電。2.3與總承包單位的協調工作A.本供貨商須確保所有為配合本工程范圍內所需的有關要求土建配合的資料包括設備基礎、預埋件等,按已定的工程進度計劃預早通知總承包單位進行預留工作。若于土建工作完成后始要求變更,除因認可的工程變更所引起外,所有相關的費用將由本供貨商負責。B.于建筑期間,本供貨商需確定所有設備基礎、預埋件均按要求正確地設置。C.本供貨商須與總承包單位協調,使有關的安裝工作能配合工程進度,因缺乏協調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誤工期等,將由本供貨商負責。2.4工程承包商負責的工作A. 本供貨商提供一次運輸,運
18、達到業主方指定位置落地后,由工程承包商負責二次運輸,直至落地至制冷機房內。B. 工程承包商須在本供貨商指導下進行設備安裝、調試等。同時供貨商負責主機冷媒充注、啟動和現場試驗工作。本供貨商應配合工程承包商進行系統調試工作C. 冷機啟動柜由本供貨商提供,冷機啟動柜的安裝由工程承包商負責。啟動柜到冷機間的管路及線纜及安裝接線由工程承包商負責。本供貨商負責提供電纜規格。啟動柜上游供電回路由工程承包商負責供貨并安裝。D. 空調水系統、通風系統管道閥門均由工程承包商供應及施工。2.5與弱電系統分包單位的協調工作A. (機組供貨商同時提供機房群控系統時適用此條)機房群控系統所需的所有傳感器均由本供貨商供應,
19、同時提供傳感器所需線纜相關規格要求,并負責安裝和引出線纜,系統調試由相關各方共同進行。B. 本供貨商需與弱電系統分包單位協調、合作,以確保弱電系統分包單位正確的完成相關工作。C. 本供貨商應指導弱電系統分包單位施工,以確保控制系統可以正確運行。第四節 工地勘察本供貨商有責任在與地區公司簽訂供貨協議前進行相關工地勘察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如下:1工地現場的土建工作已陸續展開,為配合有關設備的安裝,在建筑方面已預留部份設施,包括設備基礎及樓板孔洞預留等,這些預留設施其大小、數量或位置未必完善,供貨商議標前宜作一實地考察,將需要加添或修改之工作提出并包括在標價內,否則日后一切所需之土建改動,須由本供貨商
20、負責。2在收到正式中標通知書及圖紙后之二十一天內,本供貨商須以書面確認及提供有關會對建筑結構的形體和強度有影響的有關資料,包括設備進出的吊裝孔洞要求,供業主/設計院/工程監理審核。3在實際施工進行前,本供貨商須以書面確認有關預留的設施可滿足本合約范圍內施工的要求。如有需要,本供貨商須提供打鑿土建的資料予結構工程師批準。第五節供貨進度計劃本供貨商有責任在與地區公司簽訂供貨協議前進行相關供貨進度計劃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如下:1本供貨商須在呈交標書時先提交一簡單的供貨程序和進度計劃表,而在正式書面獲知中標后兩星期內再呈交予業主/工程監理/設計院一份詳盡的供貨計劃作審批。2本供貨商的供貨進度計劃應與總承
21、包單位及工程承包商的工程進度計劃協調,并須配合其工作進度要求。供貨進度計劃應把各細項工序的計劃反映并應包括以下內容:A. 管理人員進駐工地;B. 所有設計圖紙、樣品和設備送審預算;C. 送有關政府部門審批的施工圖紙和設備;D. 設備的生產制造;E. 設備從原產地運送至工地;F. 測試和驗收;G. 培訓;3由本供貨商所提交及經總承包單位及各方面接受的進度計劃表將納入于本工程的總進度表內。本供貨商須按照有關進度計劃表進行供貨、調試。4本供貨商應按指示立刻展開工作,并應持高度合作及積極態度以配合總進度計劃表的工作安排。本供貨商應注意工作效率和速度的重要性,并必須緊密地配合總承包單位所訂下的工作進度計
22、劃。5總進度計劃表的安排并不保證本供貨商能按所定進度計劃連續不斷地進行施工,假若因按實際施工情況而需對有關總進度計劃表作出修改時,本供貨商須予以配合及不能為此而作出任何的索償。6本供貨商應在任何階段與總承包單位及其它承包單位合作。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應不斷按實際情況并考慮其它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的需要對施工計劃作出修訂以配合實際施工進度。第六節工地組織1總則A.本供貨商于獲得本合同后或獲通知中標后兩星期內應提交工地組織綱要作審批。B.本供貨商本身在工程操作上之組織架構應嚴謹編制,并由合格及富有經驗之專業人員領導,以求達到最佳之協調及施工效果。第七節設備及材料1質量保證1.1供貨商的資格證明本工
23、程中所使用的設備均要提供供貨商的原廠設計和生產證明,該供貨商需要有制造這些材料和設備五年以上的經驗,特別批準者除外。1.2適用的規范、標準和地方條例A.列于本技術說明書內的技術要求說明或所引用的國內或國際標準應為簽訂合同時的最新修訂版。B.若技術說明書內未列出標準時,則所有的細節、材料、設備和工藝應遵照有關的國家標準、協會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C.有關其他國際標準如國際電氣公司協會(IEC)、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國家電機設備制造業協會(NEMA)以及日本工業標準(JIS)等,亦認可作為設備的制做依據,但所有的參數必須符合本技術說明書所規定的要求。有關的建議標準與本技術說明書所規定的標準
24、之間的差異,應在設備定貨前提出并呈交工程師審查批準。D.所有材料及設備的選定或系統設計應遵照國家公布的標準和當地的法規條例。倘若當地法規條例直接影響系統的設計、材料或設備的選擇時,雖然本技術說明書或許沒有特別規定,但是本供貨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設備也必須符合國家及當地有關條例的規定。E.除非是國家頒布的法規或政府(包括中央與當地)明文規定必須優先執行的指令文件以外,一切標準應符合本技術說明書要求。2設備的制造2.1本合同文件足可讓本供貨商進行議標與及提供其所建議的設備及安裝方法,同時也能保證有關設備能完全符合其基本要求與基本發展的建筑及策劃的要求,并能配合建筑結構方面為本系統所作的安排。2.2在任
25、何情況下,若業主認為所呈報的議標文件其內容違反本合約的基本要求和精神,又或企圖修改本合約文件的條款工程范圍或其它要求時,業主保留其拒絕接受該類議標的權利。2.3本供貨商在選擇設備的制造和種類時,應確保/提供適當的保養、維修和更換方面的措施并不會造成延誤而導致對業主造成不便或損失。3保證3.1本供貨商需要保證其提供之設備或有關之配件在所有可遇到的工作環境內,該設備或其配件能有滿意的運作,無論該設備或配件是特別指定的或由本供貨商自行選擇。3.2本供貨商如認為本技術說明書或圖紙中的敘述不適合,或其保證與責任不一致,必須于投標時提出。3.3供貨商就其產品安裝工作完結后之一切有效保證,一概自動轉歸業主所
26、有。3.4無論在本供貨商之缺陷保修期界滿后或工程師簽發滿意證后,或業主接收安裝后,本供貨商仍需對其在本合同內任何在日后所產生的潛在缺陷負責。若工程師認為此等缺陷是由于供貨商錯誤地選用材料且不符合本技術說明書和合同圖紙要求所導致,則供貨商需承擔責任。4設備之差異4.1在本合同簽訂后,無論任何情況下,如本供貨商釆用與投標時不同的設備或材料,必須先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在獲得工程師的書面同意后方可使用,但申報更換的設備及材料也應符合本技術規格說明書的要求。如有額外費用應由本供貨商完全負責。4.2本供貨商應明白任何更改合同上承諾之材料及設備,需要較長時間報批,故本供貨商需對審批工作之延遲負責。但供貨商在簽
27、合同后提出的更換材料設備要求,并不是必然會獲得工程師的批準的。4.3如工程師接受釆用與投標時不同的材料及設備,所有有關的額外土建要求及對工程承包商和其他專業的影響應由本供貨商負責,包括所有額外費用等。4.4若設備之差異會引致建筑設計發生重要而明顯的改動,工程師將不會接受。如工程師接受,所有有關的額外建筑要求及其他專業的影響亦應由本供貨商負責,包括所有額外費用等。5拒絕不適合的設備、材料5.1工程師有權利拒絕對任何不按本技術說明書要求而提供的設備,材料和工藝。同時,也有權利命令本供貨商將不適合的設備、材料和工藝搬離工地或更換,一切費用由供貨商負責。5.2對技術說明書的理解和要求,工程師的決定將會
28、是最終的決定,本合同中的內容及解釋是:一切合同所需的工作也應能令工程師滿意及接受。5.3對于被拒絕的項目,本供貨商不能作為構成導致不能按時完工的理由。6工件的包裝和保護6.1發送到現場的全部裝備均應保持全新的狀態,為防止在運輸和安裝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損壞,對裝備應加以合適的包裝和防護,以防惡劣的氣候或不良的環境條件影響裝備。在正式使用前亦應保持裝備的良好完整包裝,或用防護罩加以防護。6.2若裝備于運送途中或送達工地時發現已損毀,此等裝備將被拒絕接收,本供貨商應負責及時無償更換已損毀的設備。且更換裝備所需的時間不可構成批準延長施工期的理由。6.3所有設備從出廠到安裝現場的所有運輸:包括所有貨物一次
29、運輸(包括水平和垂直)的提運、吊裝、落地至指定地面等工作均由供貨商負責。6.4對于有特殊運輸要求的設備(如溫度、易碎、易變形、易受潮等),供貨商必須加強包裝保護措施,在包裝箱上印有醒目標記。6.5產品的包裝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JB2759-80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或等同的規定,具有足夠的強度,有安全起吊標志,能保證多次搬運和裝卸,并安全可靠的抵達目的地。6.6設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必須按供貨商要求單獨分箱包裝,每個包裝箱外表面必須標有與裝箱單一致的合同號和設備清單及編號,易于被區分。6.7設備包裝箱內應有下列隨箱資料一式二份:裝箱單、產品合格證(包括出廠試驗數據)、產品檢驗記錄、產品
30、使用說明書、設備裝配圖、隨箱清單、解體交貨的設備清單。6.8包裝箱上應有運輸、貯存過程中必須注意事項的明顯標志和符號(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重量等)。6.9本供貨商應該明白,工地現場可供存放物料的場地極為有限,因此本供貨商對大型設備的付運必須事先有詳細的計劃和安排,并提出切實可行的運送方案。臨時貯存場地一般是不會提供的。7對機件及設備的責任擁有權7.1為本工程所提供的材料、機件和設備當送到工地時或業主指定的地點時,上述物品已被視為業主的財物。7.2沒有工程師的書面批準,任何材料、機件或設備皆不準移離工地或業主指定的地點。8設備通道8.1所提供的裝置和設備的大小應合適地裝配于指
31、定的安裝范圍內,并要考慮到維修保養所必須的安全通道。協助工程承包商與總承包單位協調其所需檢修位置及要求是本供貨商的責任。8.2 本供貨商應呈交業主或業主指定工程承包商所提供設備的工作圖紙和具體尺寸要求,并負責任何修改調校。若所提供的裝備因尺寸變化而造成的費用開支,亦應由供貨商負責。9防護裝置9.1永久防護裝置本供貨商應對任何轉動或擺動件提供防護網或可移動的圍桿作保護。轉動或擺動件等的防護網設計和制造,應按當地的工廠及工業條例對機械操作的防護要求而定。由工程承包商進行的防護施工,供貨商也應提供詳細的施工要求報工程師批準后轉工程承包商實施。10材料和工藝10.1除特別的規定外,本技術說明書涉及的全
32、部裝置和材料必須是新的、標準的產品。除有特殊規定者外,本技術規格說明書內所提及的有關設備、材料、制品或專利工藝的名稱或產品型號只作為規定質量的參照。10.2同類型的裝置和材料必須同屬一個制造廠家的產品。10.3設備和裝置的零部件以及它們的組成零件應該是可以互換的。備用零件應該使用與原機零件同樣的材料,并且適配于裝置的同樣部件。若使用需經修復的零件,在正式裝配前需進行加工,加工應根據原廠廠家推薦及有關的施工手冊。10.4所有轉動的零部件都要達到靜、動力學精確平衡,這樣,當這些零部件在正常運轉速度,或在最大負載運轉情況下,應不會因為不平衡而出現任何有影響的震動或噪聲。10.5所有的零部件均會因塵埃
33、污染而出現磨損或損壞,因此一定要加強保護。11噪聲控制保證方案送審11.1本供貨商須提交一詳盡噪聲控制保證方案供審批。噪聲控制保證方案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A. 鑒定聲源和聲響傳送途徑,B. 對每一聲源及其傳送途徑應作出初步估算,并確定合適的消聲和減振措施,以達至噪聲管制要求。11.2進行系統試運行時,應同時于室外進行聲量的量度工作。提交測量報告以證明所采取的消聲和減振措施均可接受。量度噪聲的方法應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11.3若所安裝的系統或消聲和減振措施未能達到環保局或本技術規格說明書的要求,工程承包商需對系統或消聲和減振措施進行整改以最終符合要求為止,由此而帶來的相關費用由本供貨商負責
34、。12安全設施12.1臨時安全設施在施工期間,本供貨商須對其安裝的任何轉動機件提供足夠的臨時安全設施。第八節圖紙1招標圖紙1.1本供貨商必須根據招標圖紙的設計要求,在設計不同階段進行相關技術配合工作,包括不限于如下工作:配合進行設備選型和優化,提供設備大樣圖及基礎圖,提供相關詳細設計參數,同時提供設備產品的三維BIM模型(具體標準與集團BIM協商)補充相關的安裝詳圖,作為指導施工的圖紙。2 圖紙審批要求A.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圖紙均應呈交審批,圖紙內容應反映全部裝置、管道、電氣線路、風管和附屬設施。圖紙應包括供貨商自己設計的和在供貨商指導下,工程承包商結合本工程狀況設計的平面、立面、剖面和
35、標高,供貨商提供的圖紙應包含能表示出各零部件、起吊勾、鑲嵌件、開口、貫穿孔縫、與其他機電設備裝置的連接面以及其他必要的細部大樣。B. 所有補充圖紙均應標明圖標、專有的編號、日期以及圖示比例。當呈交示意圖的同時,亦應提供必要的輔助資料以描述各設備的功能和操作。在提交資料圖紙時,通常只作原則批準,按圖施工并不代表工程會必然地通過驗收,只有在工程完工時并完成了滿意的檢測后,才算是最后正式驗收。C.任何圖紙或圖紙的某部分不獲批準,供貨商應按審批時所提出的意見對圖紙進行修改,修改后重新送交審批,直到該圖紙獲得批準為止。批準后,供貨商應協助工程承包商按本技術說明書有關章節所規定的要求,提交規定數量的批準圖
36、紙。D.除了上述補充施工圖紙以外,所有設備、裝置、材料以及附件亦應提交審批,為了便于辨別,各送審件應詳細注明包括以下這些資料:1)合同的名稱和編號2)供貨商的名字3)對照圖紙或技術說明書的有關條款4)送審件的說明5)與工程承包商協調要求的說明E.通過工程承包商,每一項設計或圖紙送審時,應連同“要求批準”表格同時呈交,表格內容應包括:1)圖號和目前之修訂編號;2)圖標;3)送審日期;4)修訂編號;5)有關最后修訂的簡要說明。F.供貨商的設計、圖紙、裝置或設備經審定后并不免除供貨商對本合同應履行的任何責任。工程承包商仍需保證他所承包的工作均達到技術說明書所需的要求。G.供貨商的設計和圖紙送審應包括
37、(但不局限于)以下的基本要求,同時在本技術說明書內的其他章節中提出的一些特殊的要求亦應一并包括:1)供貨商須提交送審的主要裝置和設備,解釋其裝備選擇、功率、尺寸、性能、表面處理、維修保養和可更換件、安裝方法等。2)供貨商須提交各裝置的裝配示意圖,以及各類設備之施工安裝的配合要求。3)供貨商須提交所有土建要求,包括開孔的位置和尺寸,以及套管、管道、鑲嵌凹檔、基礎的位置和尺寸。4)供貨商須提交主要設備的電負荷要求。5)供貨商須提交固定于建筑結構上的設備及材料安裝大樣。H.送審或二次送審圖紙的比例和數量,以及審批后所需分配的圖紙數量,均應按照本技術說明書的附件之規定和要求提供。I.本供貨商必須給予工
38、程師足夠時間以審查圖紙,因此時間安排如下:- 初步呈交與工程師評閱二星期- 隨后的再次呈交與工程師評閱一星期- 呈交與工程師正式批準一星期3本供貨商需負責按照有關部門、機構和管理當局報審要求,取得所有圖紙、設備及材料所需的批準文件,有關因報審而產生的費用及申報周期,應被視為已計算在承包費用和工程計劃內。若未能獲得應有的批準文件而造成工期延誤,業主將不接受其申請延長工期或增加費用的要求。第九節文件呈審1一般要求1.1本節規定為進行本工程而需呈審文件之要求。1.2送批文件將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內容:A.加工、裝配、布置和定線圖B.材料表C.符合本技術說明書之供貨商聲明、證書、保函D.制造廠方之圖紙
39、及規范書E.技術文件F.接線和控制線路圖G.產品樣本H.試驗報告和證明書I.貨樣J.本技術說明書中指定之計算書K.計劃進度表2呈審原則2.1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加工,制造或施工。凡使用未經批準之材料或安裝未經批準之設備,須承擔因拒收而引起之后果。2.2由于提供設備的更改而導致更改原設計圖紙時,需申報表明上述設備或設計變更之圖紙。因提供不同于規定之設備而導致重新設計并需增加建筑工程,業主有權扣減有關款項。2.3需呈報與本工程有關之具體設計、圖紙、規范、技術文件、計算書、表格、貨樣、模型或于必要時解釋設計、安裝、運行或維修之要點。與工程承包商合作進行的設計,須提供足夠深度的技術資料以指導工程承包商的工
40、作,呈報文件深度由工程師確定。2.4若需要更改已經審查或批準之呈審文件,應將上述之呈審文件予以修改以反映出最近的變更情況并重新送批。2.5若因供貨商之實施標準不同或其他原因需變更本設計圖或本技術說明書上所表明之設計意圖,需在呈報文件中表明和敘述上述之變更以作澄清。如供貨商于送批階段未能表明上述之變更,即使在上述呈報文件中之工程已經批準進行加工、制造或施工,則工程應仍按合約之規定執行。2.6呈報文件如批準并不意味可消除供貨商對履行合約之責任和義務,亦不意味可減輕其保證工程之完善和滿足運行要求的責任,除非在呈審階段中另有批示。3文件呈審計劃3.1在本工程開工后10日內,提出所有文件呈審之計劃供審閱
41、,其中包括每份呈報文件及圖紙名稱和計劃呈日期。所有呈審文件須按已經接受之呈審計劃執行。與工程承包商合作或協助工程承包商的工作,供貨商應提前安排,至少在工程承包商計劃前10日應作出安排。3.2保證設計和圖紙包括計算書、建議,及所需的文件和資料能適時地呈報以便盡可能于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批準。必須適當地考慮審查圖紙、計算書、建議、文件和資料以及更改錯誤和再呈報所需之時間。3.4如需經批準之設備或材料系由若干亦需經批準之文件組成,則必需作為一整體一并送批。3.5為易于處理和進行審批,需將類似的設備一起呈報。一份呈審文件應只包括一種類型的產品和設備。4設計和圖紙4.1每份呈報的設計或圖紙需連同一份“請批表
42、格”列出下列資料:A.呈審文件簡述B.計算書、規范書、計劃表及文件號等C.圖號D.圖名E.比例F.送批日期G.修改序號(如需要)H.簡述上次修改內容(如需要)I.符合工程要求和與其他專業協調之質量檢驗證明。4.2文件呈審須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資料并連同本技術說明書內其他各節中所指定之特殊要求:A.所制造之設備、選擇設備之理由、額定容量、尺寸、性能、表面處理、維修、更換和安裝方法等。B.所需之設備、管線、電氣線路、管道及附件,包括表示各附件、提升釣、鑲嵌件、留孔位置之平面、立面和剖面圖以及與其他專業交接之位置和其他作為整體裝置所必需之詳圖。C.設備各組件間之連接圖和與其他專業交接之要求。D.對土
43、建之要求,包括留孔、套管、管線、槽和基礎之位置和尺寸等。E.設備各主要組件之運輸路線。F.設備各主要組件之功率。G.電纜敷設之要求。H.設備固定于結構上之詳圖。4.3呈報接線或系統圖時須連同說明設備功能和操作運行所必需之輔助資料。呈審后須獲得原則性的批準,需經測試合格方可作最后驗收。4.4如有可能,在呈報項目中表示出與相鄰之其他專業工程間之關系。4.5未被批準之呈審文件,應按批復之意見修改或部分修改。修改后重新呈報直至獲得批準為止。呈報文件之份數參閱附件之規定。4.6圖紙呈審之比例、送批/再送批文件以及批準后分發之份數參閱附件。5產品數據、證明書和報告書5.1每次送批產品數據時,需附一份請批表
44、格列出下列資料:A.送批文件簡述B.文件號C.呈審日期D.修改序號(如需要)E.簡述上次送批內容(如需要)5.2劃出適用于本工程之資料和選擇。5.3當設備或材料被指定需符合任何標準時,則須提供符合所要求標準之證明以作記錄存查。上述證明須包括由認可并經批準之試驗機構所簽發之證明書和試驗報告,以證明上述項目業經試驗并符合所指定之標準。該試驗機構需具備足夠之裝備并能勝任該項服務。6獲得批準6.1對所提供之設備和裝置可能被要求獲得其他具有司法裁決權之單位批準或類似之批準,而不使業主有額外擔負費用。不能因延期或未能獲得上述之批準所引起之工程延誤而獲準延期完工。第十節檢驗和測試1一般要求1.1有關本供貨商
45、提供之設備和材料,其檢驗和測試分為四個階段:A.定型試驗。B.工廠驗收測試,在設備付運之前進行。C.初步分段在工地進行測試和試運轉。D.工地驗收測試,在設備和各系統運抵工地、安裝和初步試運后進行。2定型試驗2.1所有由供貨商提供的設備須經業主授權或委任的代表作檢驗和作證之測試。若有足夠之文件表明上述之設備已經通過定型試驗,則上述之要求可豁免。2.2對每項主要設備或組裝件,其定型試驗范圍須按有關標準之試驗步驟及本技術說明書之要求。2.3如測試結果不獲通過,需按指示再一次進行或作進一步的定型試驗。業主將不承擔此種測試之費用。3工廠驗收測試3.1呈報測試詳情清單和每項測試之敘述,以說明測試方法和預計
46、每項測試所需的時間。3.2在計劃開始進行工廠驗收測試之前至少8個星期前送批詳細的測試步驟和進度。3.3在進行各項測試前,送批負責領導測試工程師之姓名及資歷。3.4記錄測試數據和作觀察記錄。在試驗完成后之14日內,送批4份打字或復印的正式試驗證書和圖表。如試驗未有作證,也可將試驗時所作的記錄底稿影印本在試驗完畢后立即或盡早送批。獲得批準后按計劃將設備包裝運至工地。3.5如在某項試驗中發現缺陷,須將缺陷的性質詳情向業主之授權代表解釋。由業主之授權代表決定在缺陷改正后,測試中之哪些部分或哪些測試必需重新進行。3.6當設備之性能不符合規定將被拒收。4工地測試和試運轉4.1當設備在工地安裝和連接就緒,即
47、開始對整臺設備及其輔機進行測試。應進行全部必需的測試以證明該設備已經正確安裝和調試。如工程許可,測試可分階段進行,但需對整臺設備以運行的方式進行檢驗測試,以表明后階段測試并未影響前一階段工程的性能。若設備之任何部分未通過測試,將故障改正后再次進行試驗。至少需經連續兩次單獨測試不再出現故障為止。4.2提供適合并經批準的測試設備、儀器和布置圖,以便測試及對在測試中發現的故障進行改正。在測試前后需由批準的試驗室對全部儀表進行校驗。4.3提供一切在測試中所需之消耗品、更換件等。4.4對任何一項工地測試,至少提前3個星期報送測試方式及時選用檢測設備。4.5在工程施工期間,需為業主之授權代表提供一套供其專
48、用并適于檢驗電流、電壓、電阻和絕緣電阻之儀表。其測量范圍需適合對設備測試所需之量程和阻抗值。4.6需包括按法令和保險要求所需之測試,包括安排上述之測試、授權之單位、人員或保險從業員可能需要之檢驗,以及提出按規定和批準格式的證明書以期機組和設備能以投入服務,而不需業主負擔費用。5工地驗收測試5.1按指示計劃及安排工地驗收測試,工地驗收測試將于工地試運轉已經全部通過,以及所有在測試中發現的缺陷已經圓滿改正后開始。工地驗收測試之目的是示范全部安裝工程完全符合所規定之技術和運行上的要求。根據工程需要派員參加工地驗收測試是供貨商的責任。5.2送批測試詳情單和每項測試之敘述,以說明測試方法和預計每項測試所
49、需的時間。5.3在計劃開始進行工地驗收測試之前,至少8個星期前送批詳細的測試步驟和進度。5.4合理地組織各項測試,力求以最短的時間進行測試。5.5在進行各項測試前,送批負責領導測試工程師之姓名及資歷。5.6作好測試數據和觀察記錄。在測試完成后之14日內,送批4份打字或復印的正式測試證書和圖表。如測試未有作證,也可將測試時所作的記錄底稿影印本,在測試完畢后立即或盡早送批。5.7如在某項測試中發現缺陷,需將缺陷的性質詳情向業主之授權代表解釋。由業主之授權代表決定在缺陷改正后,將測試中之哪些部分或哪些測試必需重新進行。5.8當裝置的性能不符合規定并遭拒收,改正并重復測試直至達到滿意之結果。因性能不符
50、而獲準延期完工后,亦不會獲另增額外費用。第十一節備件和檢測與維修用工具1供貨商必須提供能滿足質保期內正常運行所需備件,以保證設備之運行而不減低設備之性能和可靠性。在投標文件中列出清單及其單價和總價,此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但不免除質保期內有可能提供清單以外損壞元件無償提供的義務。2供貨商應在投標文件中列出能滿足質保期滿后正常運行3年所需的備品備件、附件的清單及單價,此項不計入投標總價。供業主參考。3供貨商必須提供必要的、全新的和完整的檢測與維修(包括必需的附件、中英文操作手冊)所需的專用工具的單價。此費用應包含在投標總價中。4設備驗收合格移交時,這些專用工具應單獨裝箱直接交付買方。第十二節保修
51、期、運行、保養手冊和培訓1保修期本供貨商應提供不少于24個月的保修期保修條款應獲得業主/工程師批準。保修期應為系統調試完成后,連續正常運轉一周后開始。此期間內提供不收費用的人員及物資作一般例行維修保養。提供二十四小時隨傳隨到緊急維修服務。而保養報告須提交予業主/工程師作參考。為達到本合約的要求,維修保養工作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項目。A.為保持系統的正常運作,如有需要時須對設備的組件進行維修或更換工作,包括:提供材料、一般性消耗件、潤滑油、清潔劑、過濾器及勞務等。B.提供維修保養記錄,并把記錄書放置于適當地點,以便業主工作人員隨時查閱有關設備的維修保養、組件更換次數、檢查及維修日期等紀錄。C.按
52、照以下要求(并不限于下列要求)提供定期維修及檢查:1) 每月的維修檢查a. 對所有系統設備進行例行檢查,以保證系統運作正常。b. 調試所有設備。c. 替換本供貨商負責采購的所有不正常的電氣設備或其它設備配件。2) 每季的維修檢查a. 清理及潤滑有關的設備配件(如:軸承、驅動軸、螺絲、隔震器、齒輪箱、壓縮機和所有機械部件)。b. 清理所有過濾器。c. 清理所有設備外殼及電動機。d. 檢查所有設備的電流量。e. 與本節第1.C.1節相同。3)半年維修檢查a.檢查有關設備的聯軸器和隔震器。b.更換潤滑油過濾器及潤滑油。c.檢查、清理或調校所有風機的葉輪。d.檢查水泵軸承的定位葉輪的固定安裝和密封件的
53、防漏。e.與本節第1. C.1和2節相同。4)一年維修檢查(保修期開始后的第10個月和第22個月)a. 檢查及調校所有系統設備以保證系統能按照制造廠的標準運行。b. 與本節第1. C.1、2和3節相同。本供貨商應于維修保養期間對系統和設備作出適當保護,并在缺陷保修期滿前,按需要將有關設備裝置翻新上漆,使設備裝置看似新裝一樣才作正式完成本合同責任。2運行和保養手冊2.1至少在計劃進行工地試驗前二個月報送運行和保養手冊(以下簡稱“手冊”)草稿,連同初步的記錄圖、軟件清單(如具備)、運行和保養步驟,使業主之職員能熟悉。手冊草稿須與最終的手冊的形式相同,只是可暫時放入那些需待工程完成、測試并驗收后方能
54、最后確定的文件。2.2至少在報送手冊草稿前一個月,送批手冊初稿。在手冊初稿中須展示準備手冊終稿之方法。2.3在保養期開始后不少于6個星期報送經批準的手冊終稿。手冊內所有資料需以中英文編寫。2.4每一個系統單獨分冊,以減少手冊的面數,以便使用者易于參照、閱覽。2.5手冊章節的內容包括本手冊的宗旨和作用,并且簡要說明手冊的內容和目錄,同時亦須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的章節:A.系統的說明本節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1) 每個獨立系統應分別說明、詳盡介紹此系統如何調節、控制、監視和調校。2) 每個系統的主要裝置和部件的規格和容量。3) 提出每個系統的可調節部件和保護裝置的最初調校參數。應留出一定的空位,以便加
55、插最后審定的調校參數。4) 在出現不正常情況時,從裝置和設備的正常運行程序,改至另一程序,使部分部件能維持運作。5) 有關供電系統,配電屏和控制屏的全部詳細敘述。B.技術說明本節應包括對所有裝備和部件的技術描述和功能說明,其內容和格式應相似于本技術說明書,但側重于實際裝備的提供和安裝。1) 所有系統和裝備的技術描述。2) 管道和接線圖。3) 所有裝備的制造圖紙。(設備出廠時提供的原圖)工程師所需要標出的部件位置及部件分解圖。4) 設備表:列出生產制造廠商、型號、系列編號、經批準的調定數據(經交工試運行后)。5) 列出裝置設備所有項目的目錄、簽證書以及性能指標表等。C.保養包括對所有設備之運行和
56、保養步驟。最少需包括下列:1) 對所有系統之檢驗手冊。2) 對所有系統之運行手冊。3) 需要定期更換設備中部件之更換步驟。4) 保養說明,校驗步驟。5) 當運行和保養時應注意之處。6) 系統故障尋找步驟。D.安全最少需包括下列內容:1)設備運行的正確步驟。2)對機組危險程度之一般敘述:電氣危險之保護機械和有形的危險保護防火和防爆炸危險保護化學性危險保護輸送燃料和化學危險品之保護救傷和事故報告E.供貨商指引列出主要配件的供貨商供應及代理商名稱,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F.備件清單列出提供給業主之備件和保養用工具之清單。2.6對使用軟件之設備或控制系統提供一本專用的手冊,最少需包括下列:A.清單打印。
57、B.流程方框圖,數據流程圖及程序敘述。C.使用軟件診斷和工具之說明。D.程序和系統使用者手冊。2.7對于表示設備間連接的接線圖,如由一張轉至另一張或分辨連接電纜,需清楚表明相關圖號和連接電纜芯線的大小。2.8設備布置圖需使用與接線圖相同的辨認方式繪制,以便按其位置和型號予以分辨。2.9對所有記錄圖紙使用類似的相聯系目錄,在手冊中以機組型號作標題。對于機組中幾個部分均釆用的圖紙目錄,列入相應的每部分內。2.10在設計圖送批階段所報批和批準的標準文件和項目的文件,可放入最終的系統手冊中。這樣可節省人力。可將在送批階段上報的上述文件按適合于放入有關的最終手冊中的形式書寫。制造廠的每項設備或機組之數據
58、和手冊,為整個系統之一部分,如符合本規范書之意圖則可予使用和放入設備之敘述部分,并加索引,所有上述之文件可歸入另冊內。2.11應提供的手冊份數按本技術說明書中的附件規定。3記錄圖3.1保養期開始后之6個星期,報送在工程進行中為整個工程所繪制的記錄圖。列出圖名并加索引以便于翻閱,作為運行和保養手冊之一部分。3.2按國家標準制圖,圖紙尺寸按需要為A0、A1、A2或A3號圖紙,每張圖紙均需有一個適當大小經批準的標簽框。3.3記錄圖將表示全部機組和設備并包括所有電纜/電線管/管道之路徑,尚須包括所有繼電器,接觸器和其他開關裝置之接點分析表,清楚地表示主機每一種運行方式、所有接點操作程序及其他元件之操作
59、順序。任何其他對運行、保養或以后對裝置進行更改或擴建時有用的資料亦需示出,即使在以前的施工圖上已表示過。對控制、設備項目或其中之任何部分,將引用與設備相當的文字和數字編號。3.4提供鑲于鏡框內之竣工接線原理圖,并掛在制冷機房房內之墻上。4培訓4.1按所述之要求,提供培訓設施和培訓課程,以保證業主與本項目有關之工作人員獲得有關設計、日常運行、事故及例行保養、對全部機組設備和系統的故障診斷方面的全部知識。4.2按需要在制造廠內和工地主持培訓,呈報關于指定的或建議的培訓課程大綱以及課程的時間表,報送關于業主參加培訓人員所需資歷和經驗的建議,以期從課程中取得最佳的獲益。4.3為每門培訓課程提供合格的教
60、師,主持培訓課程前送批教師之資歷。4.4業主將在其職員中指定一些人員參加培訓,分包承建商需準許他們接觸設計資料,有用的文件底稿,并解釋這些資料與文件,以使他們能熟悉系統的各個方面。4.5經業主同意,已安裝、測試和試運轉的機組和設備可供培訓業主之工作人員使用,不能使用備件作此用途。提供文字或印刷品、有用的設備樣品、模型、切開的設備、幻燈片、影片和其他可能對培訓有用的具有指導性的材料。上術設備和材料將作為業主的資產并需有足夠的數量,以供在培訓中的人員及以后由業主之教師培訓其他人員之需。4.6上述培訓所需的費用應包括在本供貨商的合同價內。然而培訓時產生的額外開支如受訓學員的住宿和交通費之類,則不需包括在合同價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