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單號_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第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同意按本保險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特立本保險單為憑。上述投保申請書為本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明細表-投保人姓名和地址被 保險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建筑工程名稱和地點 - 物質損失-保 險 項 目保險金額免賠額-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3安裝工程項目-4建筑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5場地清理費-6工地內現成的建筑物-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財產(列明名稱)-物質損失總保險金額-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
2、免賠額-地震、海嘯洪水、暴雨、風雨- 第三者責任- 保險項目賠償限額*免賠額 -1人身傷亡 每人 總額2財產損失-總賠償限額-*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賠償限額保險期限-建筑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加保的保證期限至 年 月 日止: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保險費總額-附加條款及/或批文-保險公司投保申請書日期 年月 日保險單簽發日期 年月 日_文書要點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單是保險人簽發給被保險人的有關成立建筑工程保險合同的書面憑證。承保建筑工程險及編制保險單時應注意下列問題:第一,認真調查保險標的。保險人應自收到投保單后到工程作業地點作細致的勘查,對投保各個項目的有關情況調查清楚,發現危險及隱患應及時向
3、被保險人提出合理化防損建議。在調查中還須仔細審查投保申請書及所附送的工程合同、承包金額明細表、工程設計書、工程進程表、工地地質報告、工地略圖以及其他的有關資料。第二,仔細核對投保人姓名地址、被保險人的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及建筑工程名稱地點,并寫入明細表。第三,根據保險條款及有關保險費率規章確定物質損失保險金額、免賠額以及特種危險賠償限額、免賠額。第四,投保人附加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根據規定決定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賠償限額、免賠額及總賠償限額。第五,保險期限。保單中的建筑期限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畢經驗收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加保的保證期限必須事先獲得保險人書面同意。第六,保險費總額由保險人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特點、保險金額、賠償限額、保險期限等情況綜合確定。第七,由于建筑工程復雜多樣,附加條款或批文也應在保險單中加以明確。保險人填完保險單后應蓋章,簽注投保申請書日期、保險單簽發日期并編制保單和申請書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