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營 銷銷 部部 職職 責責 1. 建立、健全營銷部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2. “陽光百貨”品牌建設方案的策劃、組織實施及維護工作;對外 廣告、宣傳工作(包括報紙、雜志、電視、廣播、網站等媒介形 式。商場裝飾、裝潢的標識監督及廣告設計制作。戶外廣告媒體 的發布、制作及管理) 。 3. 負責公司整體營銷方案 (包括定期/不定期促銷活動) 的前期策劃、 組織實施及期后評估工作。 4. 對商場布局、商品結構、品牌組合的優化提出調整方案與需求, 并組織實施。 5. 向顧客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務。 6. 現場管理。負責商品陳列、展示及銷售。服務質量、商品質量、 商場環境、物價計量的檢查、監督。 7. 定期組織各樓層商品盤點。 8. 會員管理。包括會員招募、建檔、會員卡辦理及會員俱樂部活動 的策劃、組織及日常管理工作。 9. 客戶服務中心管理。負責接待消費者的消費咨詢。受理消費者商 品退、換、維修及投訴。營銷資訊的采編及廣播工作。 10. 負責與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 11. 負責公司各類宣傳資料及經營、流轉、事務性單據等印刷品的設 計、印刷及質量檢驗。 12. 商品、顧客、市場等基礎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匯總,提出商品需 求并監督、反饋落實情況。 13. 顧客意見及滿意度調查,建議的收集、整理及匯總。 14. 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員工考勤及績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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