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vergreen-014-TG-SZ 1 6. 服務服務形式形式及及費用費用 C:Evergreen-014-TG-SZ 2 服務服務形形式式及及費用費用 1. 服務服務形形式式及及期限期限 1.1 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包括對酒店式公寓、 寫字樓及公寓前期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本公司將于委任后,即時成立工作小組,由雙方議定日期直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或交付使用日止(以先發生者為準)為北京 長青大廈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定期與發展商/建筑師/承 判商及各有關單位舉行會議, 報告工作進度及討論有關問題, 并 提供專業意見。 1.2 酒店式公寓管理運作服務 本公司于酒店式
2、公寓交付使用日開始或不遲于 2003年 1月 1日 (以先發生者為準) 提供實質管理服務, 派本地具豐富經驗管理 人員或港職人員兩名進駐物業, 并定期與發展商舉行會議及提交 管理運作報告。 本公司建議服務期為二年, 首二年合約完結則自 動續約或雙方以三個月通知期終止合約。 1.3 寫字樓、外銷公寓管理顧問服務 本公司寫字樓、外銷公寓交付使用日開始或不遲于 2003 年 1 月 1 日(以先發生為準)提供管理顧問服務,本公司建議顧問服務 期為期二年。 2. 服服務務費用費用 2.1 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費用為港幣 600,000 元整,不含稅項, 付款方式如下: 簽訂合約時
3、繳付港幣 200,000 元整 二期顧問費港幣 150,000 元整于 2000 年 1 月 1 日前繳付 C:Evergreen-014-TG-SZ 3 三期顧問費港幣 150,000 元整于 2001 年 1 月 1 日前繳付 四期顧問費港幣 100,000 元整于 2002 年 1 月 1 日前繳付 2.2 酒店式公寓管理運作服務 本公司將于管理運作期開始, 派二名本地具豐富經驗管理人員或 港職人員常駐長青大廈, (這有待與發展商商討)負責酒店式公 寓實質管理, 。同時,本公司自同日起自管理帳戶中每月收取管 理酬金港幣伍萬元整。 2.3 寫字樓、外銷公寓管理顧問服務 寫字樓、外銷公寓管理顧問服務費用為每月港幣叁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