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基坑工程1.1.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1.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址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2.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膜、爬模、飛模工程2.2.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以上;2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及以上2.3.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重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3.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3.1.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
2、工程3.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其中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4腳手架工程4.1.搭設高度50m及以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4.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4.3.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5.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5.2.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5.3.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5.4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6.其他6.1施工高度50c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6.2.跨度大于36米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于60米及以上的網架和索模結構安裝工程6.3.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6.4.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工程6.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