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潔合作協議書廉潔合作協議書 為加強廉潔合作,確保雙方合作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1. 甲方權利及義務 1.11.1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甲方有關廉潔合作的規定和管理制度。 1.21.2 甲方工作人員不得接受乙方宴請,不得向乙方索要、接受任何形式的禮金、有價 證券、貴重物品和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 1.31.3 甲方工作人員違反甲方有關廉潔合作的管理制度和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依情 節輕重及影響大小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甲方將提請司 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1.41.4 甲方有義務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廉潔合作教育。對于乙方舉報甲方工作人員違反 廉潔合作
2、規定的情況,甲方應及時進行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進行處理。 2.2. 乙方權利與義務 2.12.1 乙方確認理解并知曉甲方有關廉潔合作的各項制度及本協議的約定,乙方還應保 證乙方工作人員理解并知曉前述內容。 2.22.2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若發現任何乙方工作人員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的行為,或甲 方工作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按 照本協議約定的聯系方式通報甲方。 2.32.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個人 支付的費用。乙方不得接受或暗示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裝修住房、婚喪嫁娶、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 、旅游等提供方
3、便。 3.3. 違約責任 3.13.1 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未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履行通報義務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雙 方已簽訂所有合同總金額 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雙方簽訂的所有合 同。 3.23.2 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或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并 未向甲方舉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雙方已簽訂所有合同總金額 10%的違約金, 同時甲方有權解除雙方簽訂的所有合同。 3.33.3 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在業務合同履行期間賄賂甲方工作人員或違反本協議, 被公安機關、 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雙方所有合同總金額 10% 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雙方簽訂的所有合同。 4.4. 乙方應按以下聯系方式履行向甲方的各項通報義務: 4.14.1 聯系人:龍湖集團風險管理中心 4.24.2 聯系電話: 4.34.3 聯系郵箱: 5.5.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