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州市危險性較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論證審查辦法(試行)第一條、為加強公路水運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納入基本建設計劃的公路水運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活動。第三條、危險性較大公路水運工程是指依據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所指的十項分部分項工程,并應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工程。第四條、危險性較大公路水運工程應當以分部分項工程為單位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危險
2、性較大公路水運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見附表。規模較小并且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集中的單位工程,可以該單位工程為對象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執行相應的論證審查程序。第五條、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施工單位應組織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總監簽字后實施。第六條、危險性較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一)編制說明:編制依據,編制目的,適用范圍等;(二)工程概況:工程簡介,水文地質條件,施工條件(準備情況)等;(三)主要施工技術方案、工藝流程、工程進度計劃、平面布置圖等;(四)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五)危險因素分
3、析及對策措施;(六)安全保證措施;(七)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八)安全檢查和審查(指安全檢查和審查的方法、內容等);(九)應急預案;(十)安全驗算;(十一)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第七條、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是指危險性較大的公路水運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附表)中帶“”的項目。第八條:專家論證審查:(一)施工單位應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單位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三)專家組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應作為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實施過
4、程中,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第九條、施工單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確實需變更、調整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及時編制變更、調整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批準后予以實施。必要時,施工單位對變更、調整方案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十、本辦法由臺州市交通局負責解釋。十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危險性較大公路水運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論證審查項目表序號項目分部分項工程論證審查工程1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2滑坡和高邊坡處理6m以上的邊坡施工滑坡體處理3樁基礎、擋墻基礎、深水基礎及圍堰工程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基
5、坑支護與降水工程開挖土質基坑深度超過5m(含5m) 深度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不良或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復雜樁基礎、擋墻基礎、地下連續墻、沉井基礎、深水基礎及水深5m以上圍堰工程10m以上挖孔樁4橋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構件施工等跨徑15m以上圬工拱橋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跨徑30m以上鋼筋混凝土拱橋拱圈施工及支架拆除跨徑40m以上梁、高10m以上柱、墩等構件施工橋梁懸澆、懸拼施工橋梁轉體、頂推施工斜拉橋、懸索橋塔、索施工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跨線橋梁的施工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質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水突泥、斷層等不良地質隧道,淺埋段、偏壓嚴重段隧道掘進施工隧道出渣、
6、運輸隧道初期支護豎井、斜井、輔助坑道施工預應力錨桿施工隧道圍巖突變區段的掘進施工隧道洞口、明洞施工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運、就位、對接等水上、水下作業盾構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構設備安裝、拆卸,盾構進出洞施工,特殊地質、環境區域盾構隧道掘進施工,盾構隧道掘進常見問題處理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樁船作業、施工船作業、外海孤島作業、邊通航邊施工作業等打樁船作業、施工船作業、水上平臺作業,外海孤島作業、船舶調譴和拖航作業等陸用施工機械上駁船組合作業邊通航邊施工作業港口、碼頭大型設備的安裝與拆除潮汛高發區的江河、海岸等處港口、碼頭的基坑及結構物施工受熱帶氣旋、突風、洪水或風暴潮等災害性天氣影響的區域施工無掩護水域
7、或急流險灘水域施工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澆注等不良地質區域的基坑開挖水下混凝土澆筑水下打撈、拆除、焊接、設置設施等作業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的工程8爆破工程所有涉及爆破的分項工程9大型臨時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橋的架設與拆除;橋梁、碼頭的加固與拆除碼頭加固與拆除工程跨徑20m以上行車便橋架設與拆除橋梁的加固與拆除工程大型支架、模板、便橋、設備的架設與拆除10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邊通車邊施工作業大型機械裝拆工程特種設備施工施工臨時用電起重吊裝工程30m以上高空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視具體情況而定注:未列入專家論證審查的項目,監理工程師可根據現場施工實際情況,必要時要求施工單位組織論證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