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垃圾清運合同書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為了加強阿西村環境管理工作,規范生活垃圾的清運,給村民營造一個潔凈、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牧民定居點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1、清運地點:阿西村牧民定居點及周邊。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每月對甲方定居點垃圾收集點的定時清運。3、清運時間:每月25日30日必須完成垃圾收集點的垃圾清運。二、協議時間本協議有效期為1年,從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
2、垃圾清運費為¥ 元/年(大寫:幣 元整/年)。 2、結算方式:日常清運費用由乙方墊付,待年底由乙方出具正規稅務發票或稅務收據給甲方,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面垃圾清運費用。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內,并保證送給暢通。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
3、求。2、所有清運人工、車輛、機械等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3、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月產月清。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4、乙方如遇垃圾場變阻等特殊原因,應及時通知甲方主管人員,告知延遲清運,清運時間由雙方協定。5、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六、違約責任1、乙方如沒有履行垃圾清運工作,或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協議。2、乙方每月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月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七、爭議的解決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八、附則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生效。2、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留底壹份。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