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 充 協 議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下稱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一、 補充合同第六條(一)物業服務費收繳與管理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房地產權證登記的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具體標準(按一費制)如下: 物業服務費,高層(多層)住宅: 1.44 元/月.平方米,配套商業1.64元/月.平方米;電梯、消防等機電設施設備日常運行養護費,供水二次加壓費用,高層(多層)住宅: 1.16 元/月.平方米,配套商業2.86元/月.平方米,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一;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乙方應建立本物業項目的專用
2、獨立的賬戶對物業服務費收支進行管理。1.實行包干制按月進行交納,業主應在每月首月前十五日(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物業服務費也可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2.按月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 3 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高不超過逾期物業管理費總額的20%。3、根據物價局和房地產管理局文件規定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100%向房屋產權人收取,出售后未裝修入住的空置房,物業所有人應書面告知物業企業,前24個月由物業所有人按70%交納物業管理費,超過24個月按90%交納物業管理費。(如有新政策規定按新規定執行)。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3、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用的,按到下條款處理:(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千分之三交納滯納金(逾期之日為公布繳費通知中規定繳納期限的最后日期),滯納金總額最高不超過逾期物業管理費總額的20%。(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配建的地下停車庫和按雙方同意的在管理區域內劃定的停車位,由乙方進行管理.維護并按物價核定標準收取泊位費;停車服務管理費不應高于本地區同等車位停車服務管理費的標準。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相關標識,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詳見附件一)(三) 地下車位停車管理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1、業主公共地下人防
4、停車位:執行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泊位費,費用的收取只是用于停泊不負責保管義務;其收入除去物業停車管理服務費的40%用于補貼物業管理服務費,其余60%用于補充經業委會同意并認可的維修養護,需建立專用帳戶,專款專用。2、規劃配建的停車位(含地上地下):已出售(租)的部分按照車位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約定價格收取停車管理服務費。根據發展需要,業主共享出租的地下停車位以及所有配套建設車位,物業服務企業可根據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需求進行管理。利潤部分除去40%用于補貼物業管理服務費,其余60%用于補充經業委會同意并認可的維修養護,專款專用。3、業主對車輛有保管要求的,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另
5、行簽訂保管合同并交納相應的服務費。 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郵遞、執法等特種車輛在執行公務時以及業主搬家車輛、臨時送貨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四) 乙方應與地下車庫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及收費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停車場所保潔、照明、巡視(或監視)等服務,并對停車場所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二、補充合同第九條 甲方及物業所有人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繳存、管理、使用、續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甲方提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甲方應
6、當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所需資金預算、列支范圍、工程進展以及資金劃撥等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三、補充合同第八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迅、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的委托代收水、電、氣、通迅、有線電視等費用的,可以向委托單位收取代辦手續費,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四、補充合同第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裝飾裝修管理、治安、環境維護、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對于相關部門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乙方、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阻撓。五、補充合同第四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
7、實施情況;(二)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有權檢查乙方的維修保養記錄,并提出意見。(三)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報告;(四)監督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公共部位及其他公共部位收益的歸全體業主所有。(五)對物業有監督權、有批準和監督物業委托第三方管理的項目的合約及涉外合同的權利、有更換物業的權利。安保合同簽訂三方協議,即物業公司是甲方,保安公司是乙方,業主委員會作為監督方監督保安人員的工資發放和待遇的改善。(六)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
8、題以及業主、物業使用人與乙方之間的糾紛,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七)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和專項維修資金,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八)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九)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房屋出租登記報備工作,并督促承租人到公安機關進行流動人口登記、辦理暫住證。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十一)審核小區范圍內的商業、文化及其他活動的準入事宜,并有權審核簽署的
9、相關合同。(十二)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有協商協調的義務并督促其交納。(十三)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十五)每年十二月下旬向業委會上報當年物業費收入情況,按實際年總收入的1%提取業委會活動經費,在物業洞壹項目賬戶保管。六、補充合同第五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并委派相應專業的物業服務人員履行本合同;(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三)根據
10、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對小區內所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應按價格部門相關規定在收費場所實行明碼標價(未列項目業主有權拒繳);(五)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定期向甲方、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六)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整體委托給第三方管理,并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七)維護本物業管
11、理區域內公共區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落實小區安防力量,采取各種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的辦法,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八)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記報備管理工作,對不履行義務的業主,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公安機關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加強對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見附件三)。(九)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
12、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并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十二)在物業管理用房中留出的業主活動用房由乙方負責管理。(十三)應符合天津物業及其小區相關的費用規定及其服務標準和準則;(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七、 補充合同第十三條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和物業使用
13、人有權拒絕支付。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物業使用人。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15日內整改,逾期未整改,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4、 因乙方維護保養不及時、維修不當或管理不當,造成甲方公共設施損毀、功能喪失、報廢、無法使用、丟失滅失的,乙方應予以恢復更新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甲方
14、(業主大會):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住所: 住所:業主委員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附件一:物業服務質量實施細則一、綜合管理服務質量要求1、負責制定年度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2、會所內設物業服務中心,辦公設備較完備,應用計算機等現代化管理手段進行現代化管理手段進行科學管理,辦公整潔有序。3、物業服務中心設項目經理一名并持證上崗。4、全體員工統一著裝,持證上崗;儀表整潔,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5、服務時間:周一至周日進行業務接待,并提供服務,每天接待時間不少于10小時。6、公開報修電話,24小時接受業主或使
15、用人報修。急修0.5小時內到現場處理,一般修理一天內完成(預約除外)。如遇突發事件,接報后應盡快到達現場。7、能提供四種以上特約服務(有償)和四種以上便民(無償)服務。8、專項服務委托管理。依據相關規定,簽訂規范的委托服務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專項服務企業應具備相應資質,操作人員持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專項服務企業人員佩戴標志,儀表整潔,行為規范,用語文明;對專項服務企業的服務有監督管理及評價記錄。9、對業主或使用人投訴應在1日內答復處理。10、管理規章制度健全,服務質量標準完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齊全,維修、養護要有詳細工作記錄,更換設備要有臺帳;11、公開服務標準、收費依據及標準:12、應
16、用計算機系統對業主及房產檔案、物業管理服務及收費情況進行管理。13、告知業主或使用人裝修須知。裝修前期(水電工程期)每周巡查1次裝修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公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及時勸阻、制止或報告。14、每年年終組織一次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滿意率調查采用走訪、懇談會、問卷調查、通訊等征詢意見的形式。征求意見用戶不低于總戶數80%,住戶的滿意率不低于90%。如業主向甲方投訴,經甲乙雙方核實確認為有效投訴的將列入住戶不滿意記錄中。15、對各種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理機制和預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和具體措施等,一旦發生,能隨時投入運行。16、對
17、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入的收支進行財務管理,做到運做規范,帳目清晰。17、應有內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18、服務窗口應公開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19、有平面示意圖,各區域、棟及單元(門)戶有明顯標志。二、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服務質量要求1、共用部位(含房屋自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基本市政設施。包括的范圍: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燈具、避雷裝置、供電部門與房屋業主分界點至
18、戶表盤(計費電表除外)之間的供電線路。共用設施設備系統:電梯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背景音樂、中央監控系統、二次加壓供水系統等。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綠地、變配電系統、市政排水設施,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及圍墻。2、居住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基本市政設施的正常使用運行和養護,服務質量要求包括:(1)每年一次對房屋及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要求房屋完好率95%。(2)樓房及區內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養護和小修。每月一次巡視公共部位樓宇門窗,保持玻璃、門窗配件完好,開閉正常。樓內墻面、頂面、地面粉刷層無大面積剝落。面磚、地磚平整,無大面
19、積起殼、缺損現象。發現損壞,屬小修范圍,及時組織修復;屬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計劃和物業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和建議,根據業主大會決定,組織實施。要求維修及時率96%以上,要求維修合格率96%以上。(3)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5%。(4)保證護欄、圍墻,每半年巡查一次,發現損壞,屬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計劃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甲方提出報告和建議,根據業主大會決定,組織實施。綠化設施等公共設施、設備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動場地達到基本平整,邊溝、涵洞通暢;(5)確保雨水、污水管道通暢。雨、污水管道
20、、化糞池定期清掏,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一次,雨、污水井相關設施無破損;(6)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側石、井蓋等,發現損壞,屬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計劃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委會提出報告和建議,根據業主大會決定,組織實施。(7)休閑椅、涼亭、雕塑、景觀小品等,每周一次進行巡查,發現損壞立即修復,保持原有面貌,保證其安全使用。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計劃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委會提出報告和建議,根據業主大會決定,組織實施。(8)公共健身器材、兒童滑梯等設施每周巡查,
21、發現損壞立即修復,保持原有面貌,保證安全使用。(9)樓宇對講系統(含即將安裝的人臉識別系統),每月一次進行保養,保證其24小時運行正常。對講主機選呼功能正常,且選呼后的對講功能正常,語音清晰;(10)周界報警24小時設防并正常運行,應不定期進行調試與保養,保證該系統的警戒線封閉,報警控制器能識別報警區域;(11)監視系統:不定期進行調試與保養,保證各項監控設備24小時正常運行,錄像功能正常;(12)電子巡更(電子圍欄):根據需要設定巡更路線、時間,不定期地進行調試與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行,保持巡更時間、地點、人員和順序等數據的顯示。(13)負責園區智能化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14)園內公共部位不
22、得私自加裝護欄,確有必要的,須經甲方批準;(15)每半年應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做好二次供水系統的清洗消毒記錄,水質經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在管理區域內公示檢測報告。三、房屋及專有部分的保修.維修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及專有部分包含業主戶內的承重墻體、梁柱、室內墻面.屋頂和與其相關的粉刷層.室內外自用的各類管道.用電線路.自用的設施設備、門窗戶扇等; (2)房屋及專有部分的保修.維修服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維修也可自行委托他人維修,此維修屬于有償服務部分,費用的收取由雙方根據維修的難易程度協商為準; (3)物業服務企業接到業主的保修要求后,
23、應及時到現場查勘,對認為能夠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的項目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問題的蔓延和擴大; (4)屬于開發建設施工單位的質量問題且屬于質量保修期內的應做好相應的記錄并及時聯系建設單位做好質量問題的修繕工作但物業企業不承擔其維修責任和義務;超過質量保修期的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維修也可自行委托他人維修,此維修屬于有償服務部分,費用的收取由雙方根據維修的難易程度協商標準為準。保潔服務服務質量要求。四、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房屋戶門以外,服務質量要求:1、有健全的保潔制度,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范圍;2、樓內公共區域(1)地面每日拖洗一次,大堂、門廳花崗巖、大理石每二個月保養一次。(2)2米以
24、下的單元門、開關盒、表箱蓋、信報箱、扶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的單元門、開關盒、表箱蓋每周清潔一次。(3)樓梯欄桿每日擦抹一次(4)天花板、公共燈具每月除塵一次。(5)樓道門每3天擦抹一次(6)樓道玻璃每周清潔一次(7)天臺、屋頂每月清潔一次(8)電梯轎廂每日擦拭、清掃一次。3、戶外公共區域(1)道路地面、廣場、公園、綠地每日清掃2次,有8小時巡回保潔。要求無明顯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明溝每周清掃一次;如遇雨、雪,及時清除主要道路積水、積雪。(2)宣傳攔、小品等每季清潔一次。2米以上高桿路燈每季清潔一次。(3) 服務范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收集箱、點,并每日清理一次,垃圾收集箱、點設置合理,收集
25、點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無污跡,無明顯異味。垃圾桶內膽夏天每天清洗一次,冬季隔日沖洗一次。(4)消毒滅害,每季對窨井、明溝、垃圾箱噴灑藥水一次(6、7、8、9月每月噴灑一次),每年滅鼠三遍。(5)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五、 公共秩序安全維護服務質量要求1、保安人員要求(1)設專職人員,關鍵崗位人員身體健康,工作認真并定期接受培訓。甲方要求保安隊伍人員穩定。(2)能處理和應對公共秩序維護工作,能正確使用各類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設備。(3)上崗時佩帶統一標志,穿戴統一制服,儀容儀表規范整齊。(4
26、)在崗人員按需配備對講裝置和其他必備安全保衛器械。(5)遵紀守法決不允許發生任何保安人員參與打人、斗毆事件。2 、門崗(1)相對封閉 :主要出入口24小時值班專人值守,有交接班記錄和外來車輛登記記錄。大型物件搬出實行記錄和業主放行許可制度。(2)維護交通秩序:包括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電動車)的行駛方向、速度進行管理,保持車輛行駛通暢;保持主出入口環境整潔、有序,道路暢通。(3)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表井蓋、雨篳子、花、草、樹木、果實等。(4)維護公共秩序,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證24小時晝夜巡邏、值班。科學設置巡邏崗,白天每2小時巡邏一次,夜間每1小時巡邏一次
27、,做到有計劃、有記錄;(5)對外來人員、臨時裝修人員、家政人員進行管理,對可疑人員進行盤查,做好防火、防盜及各類車輛管理。(6)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時,應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處理。(7)區域內對危及人身安全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志,并在主要通道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每半月檢查一次,保證標志清晰完整,設施運行良好。3 、技防設施和救助服務質量要求(1)錄象監控、周界警報等技防設施24小時開通,并有專人駐守,注視各設備傳達信息。(2)監控報警后,保安人員應在10分鐘內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接受住戶救助要求,解答住戶的詢問。(3)有火警、水警、警情應急預案。每
28、年組織一次防火應急預案演習。六、車輛管理服務質量要求1、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在停車場(存車處)內,24小時有巡視和協助停車,車輛停放有秩序。2、有健全的機動車存車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應經甲方審核同意;3、對進入的機動車輛行駛設立指示標記、及停放位標記。及時處理車輛停放不規范現象。4、車庫內地面、墻面有車輛行駛指示牌和地標,車庫場地每日清掃一次,有照明,無滲漏,無積水,通風良好,無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5、管理進入物業轄區的各種車輛,有外來車輛出入,實行業主準行制度。保持車牌識別系統功能正常。七、 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及消防管理服務質量要求: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
29、責任制。2、定期檢查消防泵,每月啟動一次并作記錄,每年保養一次,保證其運行正常;消防栓定期巡檢;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內各種配件完好;3、消防水帶每半年檢查一次、消防水帶閥桿處加注潤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檢查;4、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及時更新或充壓;5、消防設施有明顯標志,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巡視、檢查和維護;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做到設備完好無損,可隨時啟用;6、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它用;7、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遇事能果斷處理。8、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協助消防人員疏散、救助人員等八、 其他設施、娛樂設施服務質量要求1、公共部位的護欄、標記、名牌整潔、齊全、有效;2、休閑椅、
30、涼亭、雕塑、景觀小品等每周巡查,發現損壞立即修復,保持原有面貌,保證安全使用;3、環小區塑膠跑道每月巡查,發現損壞立即修復。九、 電梯養護、運行、維護服務質量要求1、電梯24小不間斷運行,保證電梯24小時運行,轎廂內按鈕、燈具、通風機、攝像頭等配件保持完好,轎廂整潔;2、委托專業維修保養單位進行定期保養,每年進行安全檢測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許可證,乙方應有專人對電梯保養進行監督,并對電梯運行進行管理;3、電梯發生一般故障的,專業維修人員二小時內到達現場修理,發生電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時,物業管理人員須在接報五分鐘內到現場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須在半小時內到現場進行救助。急迫性維修的,應在30分
31、鐘內搶修完工,有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置預案。十、 綠化美化服務質量要求規劃紅線范圍內的綠化示范區和房前、屋后、道路兩側區間綠地服務質量要求:1 、乙方根據居住小區綠化美化標準,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對綠化美化作必要的補建;具體方案由乙方制定,甲方批準。2 、綠地養護要求如下:(1)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喬、灌、花、草齊全。綠化較充分。(2)綠化草坪修剪每年2遍以上,草面基本平整。(3)每年普除雜草。(4)樹林生長正常,生長達到該樹種該規格的平均生長量。樹冠基本完整,內膛不亂,通風透光,修剪每年2遍,基本無死樹和明顯枯枝死杈;在正常條件下,無明顯黃葉、焦葉、卷葉、落葉。(5)籬、球、 喬、灌木超過齊平線1
32、0CM應修剪,每年不少于2遍,做到表面圓整。攀援植物適時修剪,每年不少于4次。(6)綠地整潔,無雜樹,無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現象;設施基本完好,無明顯人為損壞,對違法行為能及時發現和處理;綠化產生垃圾能及時清運。(7)及時灌溉,保證有效供水,有積水及時排除。(8)每年普施肥一遍。(9)每年噴灑藥水一遍,發現病蟲害及時殺滅。十一、裝修管理服務質量要求1 、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裝修管理制度應經甲方審核同意;2 、查驗業主裝修方案,與業主、施工單位簽定裝修管理協議,告知業主裝修注意事項;3 、裝修期間,對進出的裝修車輛、裝修人員實行出入證管理,調解因裝修引發的鄰里糾紛;4 、業主裝修結束后
33、,應進行檢查。對違反裝修協議的要進行處理,問題嚴重的報行政管理部門;及時清運裝修垃圾。十二、資料和檔案管理 服務質量要求1、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或完善并積極收集的小區物業管理檔案包括物業竣工驗收檔案、設備管理檔案、業主或使用人資料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裝修檔案)、物業租賃檔案、日常管理檔案等2、服務質量要求:(1)完整保存資料和檔案,不損壞、不丟失,重要資料應制作備份;(2)查閱和調用資料和檔案,要有登記記錄制度;十三、社區文化娛樂服務服務質量要求1、法定節日及重大活動應在大門及主要干道,懸掛喜慶、祝賀宣傳條幅。2、每年組織二次以上社區活動。3、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
34、擔的其它工作。附件二: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移交清單(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資料;(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件、附圖; (三)竣工驗收報告及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消防驗收等竣工驗收資料; (四)設施設備的出廠隨機資料,安裝、驗收、使用、維護保養和定期檢驗等技術資料,運行、維護保養記錄; (五)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六)業主名冊; (七)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八)物業費用收支賬目,債權和債務;(九)物業委托第三方管理的項目的合約;(十)物業接受業主托管的項目、資料及協議等。附件三: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
35、理(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改變房屋用途;(二)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私搭亂建);(三)擅自改變房屋外貌;(四)占用或者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擅自移動共用設施設備;(五)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超標準排污或者發出超標準的噪聲和振動;或者存放、鋪設超負荷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六)損壞健身器材;(七)隨意傾倒或者拋棄垃圾、雜物,高空拋物;(八)踐踏綠化、毀壞綠化、侵占綠地;(九)亂停亂放車輛;(十)飼養大型犬;(十一)侵占通道,包括但不限于樓道、消防通道、維修通道、道路、場地等,在消防通道上設置路障,損壞或挪用消防設施;(十二)未經批準擺攤設點;(十三)在建筑物或者構筑物上亂懸掛、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十四)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正當權益的活動;(十五)其他影響他人居住環境、安全及害公共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