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邊通車邊施工交通安全組織方案公路作業安全管理有兩部分,一是對作業區以外的有限范圍內實行交通管制,目的是避免作業人員、設備與行駛車輛的安全隱患,保障道路暢通;二是對作業區內都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由于本工程路線雖短但處于車流量較大的路段,為更好地進行施工和交通組織,保障道路暢通,確保施工安全,我施工單位準備分三個階段進行實施,第一階段:修建便道,沿線雨水管道及橋梁箱涵施工,方便機械設備及施工車輛進出,原有車道維持通車。第二階段:新建車道達到通車條件后改為新建車道通車,對原有車道進行封閉施工。第三階段:道路起點、路線交叉口施工。(一)組織方案1、各種安全設施及其作用以及具體
2、部署位置在施工期間先對擴建路段進行施工,確保原有車道通車,車道寬度為12米,待擴建路段完工并且路面達到要求后,替換原有路段的通車,再對原有路段進行封閉施工。在施工區域范圍內采用水馬、路錐進行維護,從而形成一個封閉的施工區域,并在內側圍欄的起點堆放砂袋以防止社會車輛因誤入施工區域時起到緩沖作用。警告標志結合本工程路段上車速快、車流量大的特點,為了預防車輛因不明前方是施工區域而造成車輛大量擁堵或者車輛沖入施工區域而產生安全隱患。我們在施工區域的前方設置了大量的警示牌(提醒前方施工標志、限速標志和改道標志等),在施工區域的外沿,用水馬(貼有反光膜)隔離帶和警示錐將施工現場圍起來,從而營造一個相對獨立
3、和封閉的施工區域。在內側擺放砂袋和反光圓錐筒以起到警示作用,防止車輛由于意外沖入施工區域而傷害施工人員和損壞施工機械。在施工點兩端各200m位置的道路路肩和中間綠化帶面對前進方向,分別安放固定和擺放式反光牌;在施工點兩端各300m位置的道路外側面對前進方向“前方施工,車輛慢行”等反光牌。在距離施工現場1km和500m位置的道路路肩和中間綠化帶面對前進方向設置20km/小時限速標志牌。燈光照明為了保證夜間行車和施工的安全,遵照交通部門的相關要求,我們的本工程范圍內開始,每隔30m設置一組夜間照明燈。確保在夜間消除因光線不足而引起的安全隱患。2、安全設施擺放要求路錐水馬交通標志布置要求:施工區域內
4、用路錐水馬(兩頭都用)交通標志布置控制區,布設間距10米-20米。施工區的設置要求,固定設置警告區域的各類施工、燈光照明系統、限速警告牌,然后從上游向下游方向以此放置錐形交通標志、落地式封道指示燈、警示頻閃燈以及水馬圍欄。施工完畢后的撤離要求:必須首先撤離施工作業的所有機械、材料,然后從下游向上游方向的順序及先放后收的原則組織撤離。在工程起點終點處安放告示前方施工,車輛慢行標志牌。3、作業人員安全要求本工程地處車流量密集的路面,人、料、機集中,存在多種威脅因素,施工環境惡劣。為此確保人的安全與健康,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的不安全狀態,是施工現場安全、健康、文明施工管理的重點,也是預防與避免傷
5、害事故,保證施工處于最佳狀態的根本環節。開工前,施工單位對該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技術培訓。施工進出場,必須由現場負責人指揮,操作人員再封道和撤除過程中應保持高度警惕,特別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項目部配備了專職交通協管人員2名,用于平時安全設施維護工作和施工期間交通指導和疏導工作,同時,交通協管人員還負責在施工活動中,和技術員一道監督和保證施工人員和施工車輛只能在施工區域內活動。封道完畢后,作業人員方可進入施工作業區作業,施工結束時,作業人員撤退后才能撤除封道設施。施工期間,作業人員不得隨意變更和擴大控制區,不得走出安全保護區,不得就任何施工機具和材料放置于安全保護區外。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標志功能的工作套裝,佩戴安全帽,對顏色和反光標志陳舊的工作套裝及時更換。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必須通過漏電保護裝置,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應再5米以上,與明火距離大于10米。每天完工后清掃場地,專人負責切斷電源,關閉氣閥等檢查工作。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遇到霧、暴雨等特殊氣候,停止常規作業,做好人料機及安全設施的保護工作。交通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的,則按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執行。4、機械設置預備裝載機作為道路緊急狀況處理機具。5、交通設施一覽表(二)交通組織管理機構(三)交通安全保證體系框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