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大爆破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1、編制目的、范圍、依據1.1編制目的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切實落實,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9】87號)要求,編制的爆破安全專項施工方案。1.2適用范圍本專項施工方案適用于湘江大道北延線(丁字鎮段)路基土石方工程1)基坑開挖深度在5m或5m以上的工程。2)路基石方爆破。1.3編制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
2、論證審查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湘江大道北延線(丁字鎮段)路基施工圖湘江大道北延線(丁字鎮段)石方爆破專項施工方案2、工程概況2.1結構特點2.2地形地貌2.3氣候水文條件2.4地質條件3、危險源識別與監控3.1爆破危險源類型3.1.1電效應源電效應源是事故指的是各種電流的作用使電雷管非正常起爆的現象。其產生的原因有:1)靜電2)雜散電流3)雷電4)射頻感應電流3.1.2爆破器材源爆破器材質量不良,往往引起早爆、遲爆或拒爆,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或質量事故。其產生的原因有:1)雷管和炸藥的過期、變質或質量不良。2)起爆能量不足。3)傳爆器材的速燃和斷燃。3.1.3違章
3、作業源爆破工作人員違反爆破作業安全規律及其安全規程規定進行作業,是產生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1)炸藥庫(站)的火花或熱源引起的爆炸;2)加工起爆具時機械撞擊爆炸;以及鑿巖時打殘眼、多人或一人超規定點火炮、看回頭炮和爆破后安全檢查不嚴,遺漏盲炮等造成的爆破事故;3)鉆孔機械施工時,沒有留足施工作業空間,造成滑塌事故。4)警戒不嚴,信號不明。3.1.4爆破效應源爆破效應源是炸藥爆炸破碎巖石的同時,所衍生的爆破公害。主要有以下幾種破壞類型:1)地面震動效應:是爆破無功能量在爆破遠區產生的地在振動,對鄰近的建筑物設施的穩定性及使用性能產生不良影響,為工程爆破的重要危害.2)空氣沖擊波效應和噪音:炸藥包爆
4、炸形成的高溫高壓氣體對附近空氣產生的振動現象,有時能影響人員和建筑物、設施的安全。3)飛石:主要是爆破設計不周、裝藥量過大、抵抗線掌握不準或防護質量差等原因。4)有毒氣體:是炸藥爆炸產生的對人體有害的氣體物質,如一氧化碳、氧化氮等。這主要是由于炸藥質量不良、受潮或爆破介質性質所致,抑或通風不良、過早進入爆破工作面而引起的炮煙。3.2引發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1)在施工準備階段,爆破器材的選用不符合實際施工情況或使用過期、變質的起爆器材。2)在設計階段,選用的巖土物理力學指標有誤或設計方法、工藝流程有誤,考慮不周全,沒有進行安全檢算。3)在施工階段,未按安全規范和工藝施工,管理不善,勞動組織不合理、
5、警戒不嚴、缺乏必要的現場技術指導與檢查,缺乏對爆破人員必要的培訓及爆破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完整等。3.3危險源監控項目1)爆破器材質量。2)地震效應(邊坡穩定、結構物安全)。3)飛石。4)空氣沖擊波。5)有害氣體。6)雜散電流、靜電、感應電流。4、安全技術設計4.1安全形勢分析1)本工程爆破主要采用深孔爆破的方式進行土方爆破、基坑開挖。2)根據施工圖及湘江大道北延線(丁字鎮段)石方爆破專項施工方案,路基及基坑爆破作業時,現場大臨時電尚未接入;預拼裝場地面硬化及設備安裝亦未進行;橋梁混凝土施工在基坑爆破開挖完成之后進行。因此,對安全距離的檢算主要考慮攪拌站和施工駐地。3)根據現場調查,施工現場
6、附近無工業及民用建筑,因此,不對此項進行考慮。4)安全距離的檢算主要考慮地震效應(邊坡穩定、結構物安全)飛石空氣沖擊波。5)為減少震動、控制飛石距離,本工程爆破采用深孔松動、預裂爆破、微差起爆、緩沖爆破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設計。6)建筑物安全:根據湘江大道北延線(丁字鎮段)石方爆破專項施工方案,一次爆破最大用藥量是5#拱座第一次爆破,13.5噸,距離攪拌站225米,駐地295米,均為水平距離,高差40米;距離攪拌站最近一次為8#基坑,距離66米,用藥量0.3噸;距離攪拌站最近一次為10#基坑,距離94米,用藥量0.3噸;6#拱座爆破距離攪拌站點2.5米,最大一次用藥量12.6噸,距離駐地160米,
7、高差40米。根據上述分析,在安全專項方案里對6#基坑第一次爆破、8#基坑爆破進行建筑物安全評估檢算。7)邊坡穩定:邊坡穩定選擇5#基坑第二次爆破(用藥量4.5,距離20米)進行檢算,詳細過程見湘江大道北延線(丁字鎮段)石方爆破專項施工方案8)以上分析均為施工前最不利條件的安全檢算,在施工過程中,技術交底時應根據實際爆破情況進行安全檢算。4.2爆破地震強度與安全距離爆破施工中以質點振動速度作為衡量爆破地震強度的標準。根據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03)中第6.2條表4-1規定,選擇建筑允許質點震動速度為4.5cm/s。計算公式:V=K()a1)2)4.3爆破沖擊波與安全距離4.4個別飛散物
8、與安全距離4.5結論以上結合深孔松動爆破對施工現場布臵進行了安全分析,說明了:1)爆破點的沖擊波對需要保護的攪拌站和駐地以及駐地人員不造成影響;2)爆破地震強度能夠滿足結構物穩定要求;3)飛散物除5#拱座爆破外,其余基坑爆破均對攪拌產或駐地有影響。4.6措施1)爆破施工時,以200米為最小安全距離,并以此為半徑劃分爆破警戒區域,爆破時,所有人員和機械必須撤離該區域,不能撤走的機械應采取硬防護措施。2)為防止飛石對建筑物的破壞,采用草袋、舊膠帶、舊輪胎對爆破處進行覆蓋防護。3)提高堵塞質量,選用摩擦系數大、密度大的材料作炮泥。堵塞要密實、連續,堵塞物中應避免夾雜碎石。應保證有足夠的堵塞長度,以延
9、長炮泥的阻滯時間。4)采用低威力、低爆速炸藥。5)嚴格控制預裂爆破和微差起爆的施工工藝,使其在降震和控制個別飛物方面起到應有作用。6)選擇合理的自由面,使爆破多余的能量朝著河心或河谷方向釋放。4.7其他1)當爆破高度過大,需進行分層或分臺階爆破時,臺階寬度不得小于鉆孔機械本身所需的空間(2米)加上安全距離(2.5米)。2)鉆孔機械平臺地面必須平整、堅實、無虛土,進場便道要滿足機械行走的要求。5、施工要求5.1施工準備1)現場規劃現場施工劃分一個爆破作業區段,爆破作業安排在結構物施工之前;裝藥爆破時,其他部位的鉆孔及出碴工作應暫停;現場施工機械在爆破時應撤離至安全防護距離以外,撤離困難的機械根據
10、實際情況采用鋼板防護或木板防護;現場大電在爆破作業完成以后接入;施工現場不設炸藥庫、炸藥儲存于爆破公司內部炸藥庫,現取現用;配備爆破器材運輸專用車;施工現場在安全防護距離以外設臵安全警戒崗哨、避炮防護設施與工地警衛值班設施布臵,警戒崗哨設于高處或視野開闊點,工地各出入口臨時封閉;施工現場排水措施安排:各基坑及邊坡頂設截水梗,并將附近地面以粘土夯實,基坑底設排水溝和集水井;2)通訊聯絡爆破指揮部應與爆破施工現場、起爆站、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訊聯絡。通訊聯絡制度、聯絡方法應由爆破工作領導人決定。通訊聯絡可使用小型無線電臺、無線電話或便攜式對講機。3)驗收裝藥前應對炮孔逐個測量驗收,并保存驗收記錄
11、。對驗收不合格的炮孔,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糾正,或報告爆破工作領導人進行設計修改。52爆破器材、起爆方法1)一般規定各種爆破作業均應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爆破器材。2)爆破器材的現場測試、檢驗在實施爆破作業前,應對所使用的爆破器材進行外觀檢查;對電雷管進行電阻值測定;對使用的儀表、電線、電源進行必要的性能檢驗。3)爆破器材外觀檢查項目應包括:雷管管體不應壓扁、破損、銹蝕,加強帽不應歪斜;導爆索表面要均勻且無折傷、壓痕、變形、霉斑、油污;導爆管管內無斷藥,無異物或堵塞,無折傷、油污、穿孔,端頭封口;粉狀硝銨類炸藥不應吸濕結塊,乳化和水膠炸藥不應稀化或變硬4)起爆電源及儀表的檢驗包括:起爆
12、器的充電電壓、外殼絕緣性能;采用交流電起爆時,應測定交流電壓,并檢查開關、電源及輸電線路是否符合要求;各種連接線、區域線、主線的材質、規格、電阻值和絕緣性能;爆破專用電橋、歐姆表和導通器的輸出電流及絕緣性能。5.3起爆網路1)一般規定各種起爆網路,均應使用現場檢驗合格的起爆器材。起爆網路造成損害的部位,應采取措施保護穿過該部位的網路。敷設起爆網路應由有經驗的爆破員或爆破技術人員實施并實行雙人作業制。2)導爆索起爆網路。3)導爆管起爆網路4)起爆網路檢查5.4裝藥1)2)3)4)5)6)7)8)9)10)5.55.6爆破警戒和信號1)爆破警戒2)信號5.7爆后檢查1)2)3)5.8盲爆處理1)一般規定2)深孔爆破的盲爆處理5.9爆破總結1)2)3)5.10露天深孔爆破1)2)3)4)5)6)7)8)9)10)11)12)13)6、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6.16.26.31)2)道路運輸3)人工搬運4)7、管理制度及人員職責7.1制度管理1)2)3)4)5)7.2爆破企業與爆破作業人員1)2)1)2)3)4)1)2)1)2)3)4)5)6)7)8)9)10)11)8應急預案8.18.28.38.41)2)3)4)5)6)1)2)3)4)5)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