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講機管理制度對講機管理制度 1. 對講機配備后由各班長管理。 2. 對講機只許使用,不得亂調。如發現一次,對持機人罰款 50 元。 3. 持機人必須必須愛護對講機:不得碰、磕、撞、摔打或雨淋; 不得隨意交于他人,違者罰款 500 元。 4. 各班長要嚴格對對講機進行監控,如對講機有損壞,班長必 須查出損壞原因和責任人,并及時上報隊長,否則對責任人 罰款 500 元,班長負連帶責任,罰款 100 元;如班長查不出 損壞原因和責任人,由班長全額賠償。 5. 各班長要嚴格對對講機進行交接,仔細檢查對講機工作情況, 如發現損壞,不得交接。否則,持機人要對對講機進行賠償, 并處以罰款。 6. 不得用對
2、講機談與工作無關的話, 輕者罰款 20 元, 重則開除。 7. 對講機除機器故障外,不得有任何人為損壞,否則班長要負 完全責任。隊長要每天進行檢查,對人為損壞進行查處和制 裁。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隊員配備的各種設施、設備是為了提高隊員工作效率而配 備,它既是公司的財產,又是隊員工作的工具。為了保障其正常 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 各種設施必須精心愛護,不得故意摔打、亂調,不得破壞性 使用。 2. 設施交接要有詳細記錄,如有損壞,立即報告隊長,經隊長 查清原因后方可交接。 3. 以誰損壞賠償的原則進行賠償,如有故意損壞或破壞性使用 設施者,從嚴從重處罰,如查不出造成損壞的
3、人,設施、設 備在誰手中誰負責賠償。如發現有用設施進行與工作無關的 事,輕者罰款 50 元,重者除名。 作息時間表 隊員除按正常 12 小時工作外,必須按下列時間進行訓練學習。 1. 每周一、三、五為隊列、體能訓練日,每周二、四為學習日,周 六為集體活動日,周日為自由活動日。 2. 早上 6:20 起床; 6:30 出操; 7:00 收操; 7:007:30 整理內務、洗漱、打掃衛生; 7:30 早飯; 8:00 上班: 中午 11:00 午飯; 12:0013:00 換班(上班人員吃飯) 16:20 按“1”內容執行; 18:30 晚飯; 19:00 新聞; 20:00 上班: 注:此時間表為 12 小時工作外作息時間表,如有改動另行通知。 公共秩序管理員職業道德規范 1. 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以高度的敬業精神,滿腔熱忱地投入 服務,認真履行職責,任勞任怨,出色地完成各項任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