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車場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目的 為了確保停車場的車輛及設施、人員安全,保證車場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特制定本規程。 2.0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物業管理處轄區內停車場的車輛停放管理。 3.0 職責職責 3.1 安全部主管監督、檢查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3.2 安全部當班班長負責車輛停放管理的指導、檢查及車位使用費收繳工作。 3.3 當班安全員負責停車場的管理工作。 4.0 程序要點程序要點 4.1 車輛進場停放 4.1.1 停車場只對轄區內的業主、本公司及來訪的客人開放,其余外來車輛不允 許在停車場內停放。 4.1.2 當有車輛進場時,當班安全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地停放在
2、指定的 車位上,提醒車主鎖好車鎖、隨身帶走車上的貴重物品。 4.1.3 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壞或其他不正常情況,如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當面向車 主提出,并在安全員巡邏記錄表上作詳盡記錄。 4.1.4 收取車位使用費: a) 屬長期停放并已交納車位使用費的車輛,經核實后允許停放; b ) 其他車輛依照天津市物價批文收取車位使用費。 4.1.5 開具小票后,應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準確登記。 4.2 車輛離場 4.2.1 當有車輛離場時,當班安全員應及時檢查車主證及相關資料: a) 檢查車主證件與車輛是否相符; b ) 檢查車位使用費是否已交足,沒有交足車位使用費,應要求車主補交車位 使用費再離場; 4.2
3、.2 若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阻止車輛,通知班長或安全部主管到場協 助當班安全員處理。 4.2.3 車輛離場時,應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如實登記。 4.3 巡視 4.3.1 車場當班安全員定期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等現象及時 通知車主,并在值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同時報告班長協助解決。 4.3.2 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場時要及時勸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按突 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4.3.3 協助保潔員維護好車場衛生。 5.0 記錄記錄 車輛出入登記表 SW-JL-044 安全員巡邏記錄表 SW-JL-042 6.0 相關支持文件相關支持文件 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SW-ZY-BA-08 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SW-ZY-BA-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