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鎮海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目錄總則編制目的編制依據事故分級工作原則適用范圍組織體系與職責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區指揮部辦公室預警預防預警預防體系預警預防行動應急響應分級響應指揮協調擴大應急新聞發布應急結束后期處置善后處理環境監測調查總結保障措施通訊保障隊伍與設備保障其他保障監督管理宣傳培訓預案演練監督檢查附則名詞術語預案管理附件鎮海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鎮海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組成人員及聯系方法鎮海區特種設備重點監控單位、設備名單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成員及聯系電話3/21 總則編制目的為提高應對和處置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能力,及時、有序、科學
2、、高效地組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安全、可持續發展。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寧波市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鎮海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事故分級按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分為級(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級(一般)四級。級:造成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萬人以上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級: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3、,或危及人以上、人以下生命安全,或人以上、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萬人以上、萬人以下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級: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人以上、人以下生命安全,或人以上、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萬人以上、萬人以下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級:造成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人以下生命安全,或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萬人以下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區境內特種設備
4、生產(含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使用和檢驗檢測過程中突發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處理。本預案不適用于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船舶、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處理。組織體系與職責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區指揮部為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項領導、指揮機構,負責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2.1.1 區指揮部組成:總 指 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5/21 副總指揮:區府辦分管副主任、區質監分局局長成員單位:區質監分局、區委宣傳部(區文廣新聞出版局)、區新聞辦、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區建設交通局、區貿糧局、區
5、氣象局、區民政局、區城管局、區財政局、區供電局,事故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2.1.2 區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對全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制定完善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掌握特種設備安全事故信息,及時判定事故等級與預警級別;負責啟動(結束)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作出重大應急救援決策;組織指揮有關方面參與處置工作。()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演習和應急宣傳教育工作。2.1.3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區質監分局:負責協助區指揮部指導、協調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受理事故報警,向區指揮部報告事故的性質等情況;組織專家提供
6、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技術支持;參與、組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區委宣傳部(區文廣新聞出版局)、區新聞辦:根據區指揮部指示,負責組織事故新聞的報道;及時、準確地發布應急疏散、應急救援和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區公安分局:受理事故報警,向區指揮部報告事故的性質等情況;負責控制災情,實施滅災和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實施現場警戒與交通管制,緊急疏散警戒區域內的無關人員,維護事故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確認傷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查處。()區安監局:受理事故報警,向區指揮部報告事故的性質等情況;組織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區衛生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
7、材和急救藥品;負責受傷人員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統計傷亡人數。()區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進行應急監測,確定事故的污染范圍、污染物質和危害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生態環境恢復建議;跟蹤監測和監察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環境污染的信息。()區建設交通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保障公路安全通暢。()區貿糧局:負責搶險物資的組織、調配。()區氣象局:負責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氣象保障并提供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其它氣象參數。()區民政局:會同事故發生地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受災群眾的救
8、助等工作。()區城管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事故周邊控制區域的交通7/21 與治安秩序;負責相關公共區域廢棄物的清潔與清理。()區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區供電局:負責救援所需的電力供應;儲備相應的電力裝備。()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協助區指揮部實施人員救助、人員疏散、秩序維護、救援保障、受災群眾安撫等工作。區指揮部辦公室2.2.1 區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質監分局,主任由區質監分局分管局長擔任,成員由各相關成員單位派員組成。2.2.2 區指揮部辦公室職責主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實施;做好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信息監測、預測
9、和預防工作;受理事故報警,及時向區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提出重要建議;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隊伍,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指導和協助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準備。預警預防預警預防體系3.1.1 體系建設逐步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網絡,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為主體,以檢驗檢測機構為支撐,以基層政府(鎮、街道)、重要企業為基礎,并設立安全管理員,積極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動態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區質監分局依托市特種設備行業協會,逐步建立完善特種設備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各有關單位有義務無償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特種設備事故預警數據
10、庫建設。區質監分局利用計算機網絡,建立相關技術支持平臺,保證預警系統的信息傳遞及反饋,做到準確、高效、快捷,設立并公布報警電話,逐步實現與報警電話聯網。3.1.2 事故預防區質監分局加強對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單位的監督,確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認真落實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設立專門機構或者設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制定、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及時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按期申報定期檢驗,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及時消除隱患。3.1.3 事故監測事
11、故監測范圍:9/2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事故監測內容:()可能誘發特種設備安全的信息。()涉及特種設備的重要設備、重點行業、重點場所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情況。()應急力量的組成和分布;應急設施、裝備的種類、數量、特性和分布;上級救援機構或鄰近地區可用的應急資源。()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預警預防行動3.2.1 事故報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個人一旦掌握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征兆或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情況,應迅速撥打報告,同時迅速報告區質監分局、區安監局、區應急辦。區質監分局或區指揮中心接到事故
12、報告后,在迅速采取措施進行處置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刻向區應急辦上報事件的基本情況。報告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時間(年、月、日、時、分);發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以及涉及范圍;發生事故的設備名稱、類別、性質、原因;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處理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和聯系電話。3.2.2 預警信息發布區指揮部應通過監測、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系數、發展趨勢等及時分析,科學預測,向區政府提出預警建議。信息發布以新聞發言人、網絡群發、電視播放、電臺廣播、報紙刊登等渠道進行,必要時采取
13、人工手段傳遞預警信息。為快速告知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的社會群體,區級各傳媒應配合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免費及時發布相關預警信息。根據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緊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發展態勢,按照預警級別,分別用紅色(級,特別重大)、橙色(級,重大)、黃色(級,較大)和藍色(級,一般)來表示。預警內容包括預警特種設備事故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起止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群眾自防自救措施、發布機關。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內容變更的,應當及時發出變更信息。3.2.3 事故先期處置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自救,防止事故蔓延。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4、和有關單位要立即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防止次生、衍生事件;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救護、搶險工作;收集現場動態信息,11/21 及時向區應急辦、區指揮部報告。在優先確保事故現場人員和財產救援工作的同時,應盡可能做好事故現場的隔離和防護工作,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及時攝像、拍照,或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應急響應分級響應4.1.1 一般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由區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啟動本預案,并組織指導各方面力量處置。必要時,請求市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市指揮中心)支持。4.1.2
15、 較大以上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由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應急委)報請市政府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指揮協調4.2.1 事故現場指揮部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區指揮部即為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區主要領導匯報現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強制性措施。()迅速控制事故危害源,確定危害介質性質及危害程度,并對危害介質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撤離、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最大
16、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降低財產損失。總指揮主要職責:負責召集參與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副總指揮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在總指揮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4.2.2 現場救援行動組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需要,成立以下現場救援行動組:()災害救援組:由區公安分局、安監局、質監分局、專業救援單位等組成,負責搶險滅災、應急處置等工作。()安全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城管局等組成,負責安全警戒、緊急疏散等工作。()環境監測組:由區環保局、氣象局組成
17、,負責環境監測,確定監控區等工作。13/21()后勤保障組:由區貿糧局、財政局、建設交通局、區供電局和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組成,負責物質保障,生活服務等工作。()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負責,實施人員救護,醫療保障等工作。()專家技術組:由區質監分局負責,實施技術支持,方案咨詢等工作。()新聞報道組:由區新聞辦負責,實施事故新聞、應急公告發布工作。擴大應急4.3.1 當發生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涉及到危險化學品或城市燃氣,及時啟動相關預案,其應急救援工作應按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或城市燃氣事故應急預案進行。4.3.2 當發生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采取一般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預計將
18、要發生較大以上級別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時,及時向市指揮中心報告,在市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新聞發布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按照鎮海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應急結束遇險對象已脫離險境;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因素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經區指揮部辦公室提議,并由區指揮部決定宣布應急結束,必要時,向有關新聞單位發布信息。后期處置善后處理由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牽頭,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民政局、環保局、城管局和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參與,組成善后處理組;負責現場處置、傷亡善后等工作。環境監測針
19、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危害介質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環保部門應進行監測、提供處置建議,并對事故現場和周邊環境進行跟蹤監測,及時處置,直至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調查總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調查總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由質監、安監和公安等有關部門參加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應調查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發生事故原因;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評估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保障措施15/21 通訊保障區指揮部成員、技術專家、專業救援單位等有
20、關人員和單位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并確保聯絡通暢。當有關人員聯系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應當及時通知區指揮部辦公室進行調整。隊伍與設備保障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應建立完善以下應急救援隊伍:()區質監分局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專家小組,為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區質監分局協助市質監局將鎮海區日常電梯困人故障救援納入全市救援體系,并與聯網,應急處理日常電梯困人故障。()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組建相應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配備必要的救援設備。區質監分局和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應配備必需的應急救援防護設施,包括安全帽、防毒用具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
21、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其他保障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公共治安保障、資金物資保障、社會動員保障、緊急避難場所等保障的,各有關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能,確保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監督管理宣傳培訓區指揮部辦公室以及媒體要向公眾廣泛開展特種設備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并公布報警電話。區指揮部辦公室應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特種設備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培訓班,以提高突發事故發生情況下的快速反應、及時營救、正確指導的能力。預案演練區指揮部辦公室應制定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計劃,相關部門和應急救援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斷完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突發情況下的救援
22、預案,提高救援技術的科學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開展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評估和應急演練。監督檢查區質監部門應當依照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特種設備安裝使用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檢查。對未制定應急預案的,責令限期改正。附則名詞術語特種設備: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17/21 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 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
23、于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 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 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液體的氣瓶;氧艙等。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
24、 25mm 的管道。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 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大型游樂設施:是指用于經營目的,承載乘客游樂的設施,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或者
25、運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 的載人大型游樂設施。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預案管理8.2.1 本預案由區質監分局牽頭制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并根據形勢發展適時修訂本預案。8.2.2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8.2.3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附件鎮海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特種設備安全事故事故監測與報告預警發布公安、區質監分局、區安監局、區應急辦19/21 較大以上一般鎮海區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組成人員及聯系方法(略)備注:領導小組成員如因人事變動,則相應自動變更。先期處置和分級響應區應急委報請市政府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區指揮部啟動本預
26、案災害救援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專家技術組環境監測組醫療救護組新聞報道組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擴大應急應急結束后期處置善后處理環境監測調查總結鎮海區特種設備重點監控單位、設備名單序號單位擁 有 特 種 設 備 類 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鎮海煉化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金甬腈綸有限公司寧波甬興化工有限公司寧波海利化工有限公司寧波新龍欣化學有限公司寧波興光煤氣集團公司俞范儲灌站寧波九龍氣體制造有限公司鎮海熱電廠有限公司鎮海龍賽醫院鎮海招寶山飯店阿克蘇諾貝爾化學有限公司鎮海眾利化工廠東來化工有限公司寧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灣化纖有限公司21/21 寧波鎮海藝術實驗幼兒園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成員及聯系電話(略)備注:專家組成員如因人事變動,則相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