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寧市興寧區干旱災害應急預案1.總則 1.1編制目的 興寧區屬干旱災害頻發地區,隨著社會經濟不斷快速發展,旱情不僅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而且對經濟社會以及人民生活產生了直接影響。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城區防旱抗旱減災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整合、提高全城區的抗旱能力,優化水資源配置,提高水的利用率,及時應對突發用水短缺事件,增強我城區抗旱應急處置能力,減輕旱災影響和損失,為保證抗旱工作科學、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程度減少干旱對生活、生產、生態造成的影響,進一步推動抗旱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定本預案。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
2、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干旱災害應急預案、南寧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等編制本預案。1.3適用范圍 1.3.1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抗旱。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 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為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用水安全保障。1.3.2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高度,分級分部門負責。1.3.3堅持因地制宜,保證重點。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進行統一規劃,以城鄉供水安全、農業生產用水安全為
3、首要目標,以防為主,防抗結合,保證重點,統籌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1.3.4堅持優化配置,科學調度。既要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又要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的原則科學調度,最大程度滿足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1.3.5堅持依法抗旱,社會參與。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為干旱的發生;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平戰結合。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城區范圍內干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干旱災害包括:天氣原因引起的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因干旱引起的次生、衍生的供水短缺等狀況。本預案為興寧區抗旱應急總體預案,用于指導全城區
4、所轄行政區域的抗旱救災工作。2.基本情況 2.1自然地理情況 興寧區氣候濕潤,雨量充沛,常年氣溫較高,蒸發量大,夏長冬短,熱雨同季,多年平均氣溫21.6 左右,相對濕度較大,極端最高氣溫40.4。興寧區轄區內最大的河流為橫貫四塘、五塘和昆侖鎮的沙江河,屬邕江一級支流,流域面積為764.5K,其上分布有四塘、西云江等四條比較大的二級支流以及數量眾多的派生小支流。城區轄區內的水資源總量比較豐富。但由于降水和河川徑流的時空分布不均勻,水資源利用率不高,致使一些地區水旱災害頻繁,水資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1.1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興寧區是南寧市的老商業區,下轄朝陽、民生兩個街道辦事處和三塘、五塘、昆侖
5、3個鎮。2011年興寧區常住(戶籍)人口398000人,其中農業(戶籍)人口134437人。地區生產總值為106.95億元,財政總收入23.12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03元,農民年均收入6712元,城市經濟發展勢頭迅猛,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持續穩定。我城區現有耕地面積 1.5 萬公頃,其中水田面積 0.78 萬公頃、旱地面積 0.72 萬公頃。農田有效灌溉面積 0.64 萬公頃,占城區耕地面積的 43 %。旱澇保收面積 0.74 萬公頃,占城區耕地面積的 49 %。農作物總播種面積 2.3335 萬公頃,其中糧食作物播種面積 1.1341 萬公頃、經濟作物播種面積 1.1994 萬公頃
6、、其他農作物播種面積 1.2563 萬公頃。2.2水資源開發利用概況 2011年總用水量 1.6 億立方米,其中工業用水量為 0.24 億立方米,農業用水量 0.60 億立方米,生活用水量 0.22 億立方米,生態用水量0.1167 億立方米。農業灌溉畝均用水量為 750 立方米。2.3旱災概況 2.3.1旱災簡況 據近年資料, 2004年至2012年我城區每年均有旱情發生,由于年降雨量的85%集中在汛期(每年4月至9月),時空分布極不均勻、地域差異大,以及受特殊的喀斯特地理地貌影響,局部干旱比較明顯。同時,由于水利工程建設相對滯后,部分地區還存在因工程性缺水發生干旱的情況。我城區洪澇、汗旱交
7、替的情況比較突出,同一年份或連續幾個年份可能出現洪澇干旱災害交替發生,同時連續干旱的現象也比較普遍。大旱之年一般是上年秋冬雨少,接著出現春夏或夏秋連旱。2.3.2干旱災害的影響 長期以來,我城區受干旱災害影響的主要是農村和農業。隨著農田耕作指數提高、荒山荒地開墾種植面積擴大、城市化建設步伐加快以及人民生活質量的日益提高,干旱災害的影響范圍在不斷擴大,已從糧食種植區域擴大到經濟林區,從農村擴展到城鎮。我城區的鄉鎮基本臨河而建,大部分城區的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基本上有保障,少數臨河流量較小的縣城,主要水源為水庫和地下水,遇到特別干旱的年份會出現供水不足的狀況。在干旱年份,由于江河來水量少,河道自凈能力
8、差,納污量下降,導致缺水性水質惡化,影響河道兩岸鄉鎮居民的飲用水安全,對河道造成不良影響。2.4抗旱能力 2.4.1主要抗旱工程 興寧區轄區內登記在冊的各中小型水庫16座,其中中型水庫1座,小(一)型6座,小(二)型9座。屬西云江水庫管理所管轄的國營水庫有4座(即中型西云江水庫,小(一)型石楞水庫,小(二)型閉婆、石圳水庫);屬東山水庫管理所管轄的國營水庫有3座(即小(一)型的東山、延安、那文水庫);屬集體村坡管轄的有9座(即小(一)型的六井、鴨池塘水庫,小(二)型的六六、特進、淥流、云龍、六堪、六那、九化巖水庫)。水庫分布于三塘鎮8座,五塘鎮6座,昆侖鎮1座,朝陽街道辦1座。城區流量在1立方
9、米/秒流量以上的渠道總長160公里;流量在0.1立方米/秒流量以上的防滲渠道總點580公里。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興寧區人民政府設立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和指揮城區的抗旱救災工作,其常設辦事機構是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興寧區農林水利局。各鎮人民政府設立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抗旱工作。有關單位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抗旱工作。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3.1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3.1.1組成興寧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由興寧區人民政府區長任指揮長,政府副區長、興寧區政府辦、興寧區農林水利局、中共興寧區委宣傳部等單位領導任副
10、指揮長。興寧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興寧區發展和改革局、興寧區教育局、興寧區民政局、興寧區財政局、興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興寧區城市管理局、興寧區交通運輸局、興寧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興寧區衛生局、興寧區文體局、興寧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興寧分局、市國土資源局興寧分局、南寧供電局興寧分局等。3.1.2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職責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在南寧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城區區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城區的抗旱工作,其成員單位在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抗旱工作。3.1.3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中共興寧區委宣傳部:正確把握城區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及時
11、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抗旱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興寧區發展和改革局:指導抗旱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抗旱設施建設、計劃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興寧區住建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受旱城區轄區內的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產的供水原則,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的限量供應工作。興寧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調查抗旱物資情況,在緊急情況時,及時向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抗旱物資。興寧區民政局:負責做好干旱災害的救災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旱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興寧區財政局:負責籌措和安排抗旱救災經費,確保抗旱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并監督抗旱資金的使用。興寧區農林水利局:負責組織、指導城區抗旱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做好
12、水毀或病險水利工程的修復工作;指導各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做好水利工程水量的統一管理、計劃調度和有效保護,開辟新的應急水源;做好受旱城鎮水源和供水管理工作。興寧區衛生局:負責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后,及時向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旱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組織衛生部門和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興寧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組織運力,做好抗旱人員、物資和裝備的運輸工作;市公安局興寧分局:負責及時處置因干旱引發的各類治安或刑事案件,維護社會穩定。市國土資源局興寧分局:負責為災區尋找地下水源提供技術指導。南寧供電局興寧分局:負責做好所轄旱區供
13、電區域抗旱用電保障工作,當供電發生緊張情況時應優先保證抗旱用電需要。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有關工作。3.2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貫徹實施有關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興寧區抗旱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等。(2)及時提出抗旱工作具體部署,組織制訂水量調配方案,指導、督促各鎮、辦實施干旱災害應急預案并配合有關機構做好抗旱工作。(3)及時掌握和分析全城區旱情、旱災情況,執行上級命令,組織實施水量分配方案,督促抗旱減災措施的落實。(4)統一審核、發布旱情信息,指導新聞媒體做好抗旱宣傳工作。(5)指導全城區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和管理。 (6)指
14、導各鎮、辦開展抗旱節水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工作。(7)負責興寧區抗旱經費的申請、下撥和監督檢查。 (8)負責興寧區抗旱應急工程的審批、檢查和監督。 (9)負責城區抗旱應急物資、裝備的協調、調撥和管理。 3.3各鎮、辦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各鎮、辦人民政府設立鎮、辦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城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抗旱救災工作。鎮、辦防汛抗旱指揮部由同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4.預防 4.1旱情信息監測及報告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天氣動態、雨情、水情、墑情、水利工程蓄水情況、旱情、災情、抗旱工作情況
15、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鄉鎮供水單位要隨時掌握城鄉供水水源狀況,做好干旱期間供水、用水的預測,并及時向各級抗旱指揮機構報告。4.2干旱預防 4.2.1加強領導,樹立抗大旱、長期抗旱的思想。 4.2.2編制干旱風險圖、抗旱應急預案、灌區灌溉應急預案、鄉鎮供水應急預案等。4.2.3加強旱區地下水源的勘查工作,加強抗旱水源工程及灌溉設施建設,搞好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管理,不斷增強抗旱能力。4.2.4加強水資源的調度管理,在確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多蓄水,為抗旱儲備盡可能多的水源,采取各種科學用水、節約用水的措施和技術,最大限度提高用水效率,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最大的作用。4.2.5做好灌溉設施的維護管理,及時
16、對灌溉渠道實施清淤、 補漏,加強渠系管理,提高水資源利用率,做好抗旱機具的購置儲備及維修保養,保證其在抗旱救災中隨時能充分發揮作用。4.2.6指導群眾開展適應性種植,加強田間管理,大力推廣農業節水、保墑技術。4.2.7做好實施人工增雨各項準備工作,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最大限度地開發空中水資源。4.2.8加強抗旱信息系統建設,研究干旱規律,做好干旱預測預報。5.干旱災害分級按照干旱災害嚴重程度及其影響大小將干旱災害分為4級,分別為:5.1輕度干旱: 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20%以下;或因干旱造成農村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農村人口比例在2%以下;或2座以上城鎮日缺水量與城鎮
17、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5%至10%之間。5.2中度干旱: 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20%至30%之間;或因旱造成農村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農村人口比例在2%至4%之間;或2座以上城鎮日缺水量與城鎮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10%至20%之間。5.3嚴重干旱: 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30%至50%之間;或因旱造成農村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農村人口比例在4%至6%之間;或2座以上城鎮日缺水量與城鎮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20%至30%之間。5.4特大干旱: 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大于50%;或因旱造成農村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農村人口比例高于6%;
18、或2座以上城鎮日缺水量與城鎮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大于30%。6.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等級與啟動條件 應急響應分為四級分4級, I級應急響應為最緊急,相應依次為II級、III級、IV級。 根據干旱災害等級,確定應急響應的級別:輕度干旱、中度干旱、嚴重干旱、特大干旱分別啟動IV級、III級、II級、I級響應。IV級由城區防汛辦啟動, III級、II級、I級由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啟動。6.2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6.2.1各級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要加強對旱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時掌握旱情及抗旱工作動態,并據此提出應對措施建議,組織實施抗旱減災措施。6.2.2旱區各級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要加強與當地農
19、業、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系,及時分析、掌握旱情發展動態,按照有關旱情匯報制度做好統計匯報工作,為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6.2.3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派出的工作組要積極指導當地因地制宜開展抗旱工作,幫助解決在抗旱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特別要做好跨城區的用水糾紛和調水抗旱的協調工作;要及時向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反饋各地的工作情況。6.2.4各級抗旱指揮機構和供水單位要適時啟動調水方案、備用水源方案和節水方案。跨行政區域的調水方案,由上一級抗旱指揮機構啟動;同一行政區域跨行業的調水方案,由本級抗旱指揮機構啟動;動用備用水源方案和節水方案,由供水單位啟動,啟動影響較大的節水方案應事先經當地
20、抗旱指揮機構批準,并向社會公布。6.2.5旱災發生后,要充分發揮主流媒體新聞宣傳的主渠道作用,及時通過當地的新聞媒體向社會各界通報旱情、災情,對旱情和抗旱多作正面宣傳,宣傳抗旱中的感人事跡,動員、鼓勵廣大干部群眾努力做好抗旱救災工作。各新聞媒體要配合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把握抗災中各階段的宣傳重點,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各級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和民政部門要做好災害損失報道的審核工作。6.3IV級響應 6.3.1啟動響應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旱情災害等級及天氣形勢,擬定啟動響應。6.3.2工作會商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主持召開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和受旱鎮、辦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人
21、員參加的會商會,分析天氣情況、水情和旱情,研究應對措施,并向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報告。6.3.3職責分工 (1)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會商結果,向受災各鎮、辦發出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部署旱區抗旱工作,動員災區群眾積極開展抗旱救災;必要時派出工作組到重點旱區了解旱情,檢查抗旱工作情況;分析旱災影響,提出抗旱指導措施,及時向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旱情及干旱發展趨勢;各級抗旱指揮機構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要求上報旱情災情。(2)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 水利部門負責指導各地做好灌溉工程水量計劃調度工作,指導各地開辟新的水源,農用物資的調劑工作,及時向抗旱
22、指揮機構提供農情信息;電力部門負責做好抗旱用電的保障工作,保證抗旱用電需要。6.3.4應急響應行動 (1)根據水資源的情況,制定合理的用水計劃,下達并落實鄉鎮供水及農田灌溉計劃;調動水利設施做好灌溉和供水工作;做好塘庫等蓄水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盡量多蓄水。(2)切實做好灌溉設施的維護管理。結合水毀工程修復,及時對灌溉渠道實施清淤、補漏和硬化,加強渠系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及時維修電灌站、泵站、機井等灌溉設施設備,使其保持良好狀況,確保在抗旱中能充分發揮作用。(3)大力推廣農業節水新技術,節約用水。加強科技服務,采取有力措施推廣節水種植技術,指導群眾做好田間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抗旱。(
23、4)各級抗旱服務組織積極做好抗旱機具的維修保養,補充必要的抗旱設備。6.4 III級響應 6.4.1啟動響應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旱情災害等級及天氣形勢,向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建議,由指揮長決定啟動響應。6.4.2工作會商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主持召開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人員(鎮、辦防汛辦、農林水利局、國土、民政等相關單位)參加的會商會,分析天氣情況、水情、水利工程蓄水等情況和旱情發展趨勢,研究應對措施,并向城區區委、城區政府領導和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報告,必要時向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6.4.3職責分工 (1)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啟動響應,根據會商結果
24、,向各鎮、辦發出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對抗旱工作進行部署,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干旱信息和抗旱工作部署,動員災區群眾積極開展抗旱救災工作;派出工作組深入重點旱區,調查受災情況,指導旱區開展抗旱工作;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旱情及干旱發展趨勢,并根據旱災情況申請抗旱補助經費。(2)城區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 城區民政局負責做好干旱災害的救災救助工作;城區農林水利局負責督促所轄各供水單位根據缺水狀況啟動相應應急調水方案和供水調控方案,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鎮生產用水的供應工作;市國土興寧分局負責對災區尋找地下水源工作進行技術指導。6.4.4應急響應行動 (1)適時啟動水利設施灌溉供水,旱引多灌,爭
25、取抗旱主動權。各灌區和水庫作好應急供水預案并根據指令開閘放水。(2)加強水資源的統一調度和管理。根據水資源情況,制定合理的用水計劃,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做到合理調配水量、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確保水庫在抗旱中發揮最大效益。(3)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水資源短缺嚴重性的認識, 注意節約用水。(4)加強組織協調,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群眾的飲水安全,防止因干旱引發水事糾紛。(5)各級抗旱服務組織全力以赴投入抗旱一線,在無水利設施區域開展流動抗旱服務,帶動、指導群眾抗旱;及時補充必需的抗旱設備,擴大抗旱灌溉面積,積極解決人畜飲水困難;幫助群眾維修抗旱機具。(6)隨時掌握天氣情況,積極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26、。 6.5II級響應 6.5.1啟動響應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旱情災害等級及天氣形勢,向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建議,由指揮長決定啟動響應。6.5.2工作會商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主持召開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全體成員參加的會商會,分析天氣情況、水情和旱情,研究應對措施,將情況報告城區區委、城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6.5.3職責分工 (1)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會商結果,向各鎮辦發出做好抗旱救災工作的通知,對抗旱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各地做好抗旱救災工作;派出工作組,深入災區,調查受災情況,指導、督促旱區開展抗旱工作,幫助群眾抗旱救災;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財政局、水利局
27、、農業局、民政局等匯報旱情災情,爭取市給予大力支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干旱信息和工作部署,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動員城區干部群眾積極開展抗旱救災工作;多方籌集抗旱和救災資金,支持各地抗旱救災工作;要求各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要求上報旱情、災情,同時按照相關要求加密上報。(2)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有關成員單位派出工作組到重災區指導、督查抗旱救災工作;城區農林水利局:負責督促各地實施灌溉工程應急供水預案,指導各地全力開發新的水源; 指導受旱地區調整農業種植結構、開展農業生產抗旱救災和農業節水技術推廣工作,做好農用物資的調劑工作,及時向防汛抗旱指
28、揮機構提供農業災情信息;城區民政局啟動相應災害求助預案,做好干旱災害的救災救助工作。6.5.4應急響應行動 (1)加強對水庫水源的管理,優化配置和科學高度有限水量。 受旱地區的抗旱水源實行統一管理和調度,加強鄉鎮節約用水的管理和監督;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的原則,制定用水計劃,統一調度,做到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確保水庫在抗旱中發揮最大的效益,最大程度滿足鄉鎮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把確保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擺在突出位置,在水源調度上優先滿足群眾生活用水,必要時,實行分時分段供水;縮小農業供水范圍或減少農業供水量,限制高耗水和重污染企業的工業用水,對擔負人畜飲用水和灌溉
29、任務的小水電站要停止發電保障水源。(2)抗旱服務組織的抗旱設備實行統一調配使用。各級抗旱服務組織要積極投入到抗旱工作之中去,開展抽水、運水等抗旱工作,及時補充必要的抗旱機具。(3)千方百計開源截流,因地制宜地采取修建臨時抽提水設施、打水井、建水柜、筑塘壩、截潛流、掏山泉等措施,加快建設一批應急抗旱水源、工程;啟動一切水利設施,搶修抗旱應急工程或增建臨時抗旱設施;山區居民要運用一切蓄水設備,保證生活用水。(4)落實鄉鎮供水預案的各項措施,保障鄉鎮供水安全。著力解決農村群眾飲水困難,切實做好水量管理和配送工作;協調好河流上下游用水關系,防止發生水事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組織力量為災區飲水困難的鄉鎮居
30、民生活送水。(5)大力推廣應用抗旱劑、節水設備等科技產品;抓好糧食、高效農作物的抗旱保豐收工作;及時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及時進行補種改種,擴大低耗水、耐旱作物的種植面積和規模。(6)及時安排下撥抗旱應急資金,對抗旱用油、用電實行適當補貼。(7)加強河道水情水質監測,做好生態用水調度,限制或暫停工業污水排放,保障河道生態用水安全。(8)密切關注天氣情況,盡可能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充分開發空中水資源。6.6 I級響應 6.6.1啟動響應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旱情災害等級及天氣形勢,向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建議,由指揮長決定啟動響應。6.6.2工作會商 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主持召開城區防汛
31、抗旱指揮部全體成員參加的會商會,分析天氣情況、水情和旱情,研究應對措施,并將會商結果及時上報城區區委、城區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6.6.3職責分工 (1)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會商結果,提請城區區委、城區人民政府聯合下發抗旱工作通知,對抗旱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全力以赴抗旱救災;派出工作組深入災區,調查受災程度,指導、督促旱區開展抗旱工作,幫助群眾抗旱救災,慰問受災群眾;及時向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財政局、水利局、民政局等匯報旱災及抗旱工作情況,爭取市給予大力支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干旱信息和工作部署,通報旱情、旱災及抗旱救災情況,動員全城區人民全力開展抗旱救災;多方
32、籌集抗旱和救災資金,支持各地抗旱救災工作。(2)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城區民政局啟動相應災害求助預案,全力做好干旱災害的救災救助工作;城區農林水利局水利負責督促所轄各供水單位全面實施應急調水方案和供水調控方案,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鄉鎮生產用水的限量供應工作。6.6.4應急響應行動 (1)實施受旱地區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啟動抗旱應急限水、調水等特殊對策,強化鄉鎮節約用水管理和監督。突出重點,有保有棄:在農村,應本著先生活,后生產的用水原則,重點保障人畜飲用水安全,對出現人畜飲用水困難的地方,各級抗旱指揮機構要根據當地的水源狀況,控制或暫停取用水庫、塘壩、水井等水源用于農業灌溉
33、,小水電站要停止發電,留足必要的水源;在城市,一方面要動員廣大群眾節約用水,另一方面要限制或關停高耗水企業的生產用水,實行分時分段供水,保證基本生活用水,嚴格限制非生活用水。(2)各級抗旱服務組織全力投入抗旱工作,開展抽水、運水、機具維修等抗旱服務工作。 (3)攔截地面水,挖掘地下水,修建臨時河壩,在河道、渠道及水庫旁修建臨時泵站,抽水灌溉。在地下水位淺的地方發動群眾打中、淺井,挖掘水源潛力,利用地下水進行灌溉。各地要通過大打抗旱井、修建二級提水、架設臨時提水泵站、修建臨時截流工程、修建固定儲水罐、依法啟用企業自備井、動用城市備用水源等措施,努力增加抗旱水源。(4)組織社會力量為災區飲水困難的
34、居民送水,特別是要動員企事業單位、部隊、消防和大專院校車輛給人畜飲水極度困難地區送水。城市采取限量供水、定時供水等緊急時期的限水措施,必要時關閉洗浴、洗車等高水耗行業。(5)緊急安排下撥抗旱應急和救災安置資金。 (6)密切關注天氣情況,盡一切努力和可能開展人工增雨作業,提高作業效果,最大限度開發空中水資源。6.7應急響應結束 旱情得到緩解,干旱災害等級降低或旱情消除,由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降低響應等級或結束應急響應。7.后期處置 7.1災民救助 干旱災區各有關部門應在當地政府的領導和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職能和分工,深入災區為災民提供有效的救援和幫助,最大限度地減輕災民的損失和
35、困難。各級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民政局、水利農業管理單位負責及時收集受旱地區的災情、抗災救災情況,制訂救災方案和措施。民政局負責對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災民提供必要的救助,以確保災民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農林水利局負責做好抗旱用水的調度供應工作,為受災城鄉災民提供生活供水、生活用水保障。用水保障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和先生活,后生產的原則,切實把保障災民的生活用水放在第一位。財政部門負責及時下撥抗旱救災資金,支持災民特別是經濟特別困難的災民度過難關;派出農業技術力量深入災區,指導和幫助農村災民盡快恢復生產,減少損失。衛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對污染源進
36、行消毒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7.2災害評估 由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民政、水利、統計等有關部門對旱災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報城區區委、城區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7.3效益評估 I級和II級應急響應結束后,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 國家防辦的評估標準對干旱災害原因、旱災損失、旱災影響、抗旱效益、處置效果等情況進行全面的分析與評估,并報城區區委、城區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各級防汛辦應對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做好抗旱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工作。8.
37、保障措施 8.1資金保障 抗旱經費的籌措堅持群眾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的原則,受旱地區群眾要積極自籌資金開展抗旱自救。各級人民政府應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抗旱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抗旱水源工程建設以及遭受嚴重旱災地區的應急抗旱補助;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個人為災區慷慨捐助,支援災民度過難關。凡國家、地方財政下撥的抗旱經費,務必按照有關規定,督促資金盡快落實到位,專款專用。要分輕重緩急,制定嚴密的經費下撥計劃,及時足額分配到受災地區。受災地區要及時將抗旱資金使用落實情況上報。8.2物資保障 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特別是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應依據自身的工作職能和分工,并根據當地抗旱的需要,儲備和落
38、實一定的抗旱物資,以保障抗旱需要。在情況緊急時,抗旱指揮機構可以采取先調用,后結算的方式向各物資供應部門和單位調用抗旱物資,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配合。抗旱物資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8.3應急備用水源保障 各級水利管理單位管轄的水利工程是提供抗旱水源的主體,要充分做好應急備用水源準備工作。充分挖掘現有水庫、塘壩、水窯等蓄水工程的蓄水潛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量多蓄水,為抗旱準備盡可能多的水量。加快新的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建設,不斷增強開發和利用水資源的能力,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城市供水要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和進程,加強取水、供水設施建設,加
39、快應急水源工程建設,確保城市用水安全。應急備用水源的利用,應視不同的旱情程度而定。(一)發生輕度或中度干旱時,全城區受旱面積較小,受旱程度較輕,局部地區人畜飲水發生困難,在充分利用地表水的同時,適當加大地下水的開采。(二)發生嚴重干旱時,全城區出現較大面積干旱,少數地區人畜飲水困難加大。此時首先保證人畜用水,對于少數飲水嚴重困難地區,利用輸水工具,保證人畜飲水要求。對農作物視生長狀況及需水要求,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在充分利用機電井抽取地下水的同時,可適時啟用中、小型水庫水源以緩解缺水壓力。(三)發生特大干旱時,全城區水源緊缺,城鄉人畜用水困難,部分企業減產或停產,旱災損失較大。此時應對所有可利
40、用水資源實施統一調配,對人畜飲水實行定時限量。8.4應急隊伍保障 社會公眾是抗旱的主要力量,發生干旱災害時,災區各級人民政府應充分發動社會力量投入抗旱減災工作。各級抗旱服務隊是抗旱救災的攻堅力量,應充分發揮其抗旱設備優勢和專業優勢,全力做好抗旱服務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水利等有關部門應加大對抗旱服務組織建設的扶持力度,在鞏固提高原有抗旱服務隊抗旱能力的同時,因地制宜地引導和扶持新建一批抗旱服務隊,以增強專業抗旱隊伍的整體力量。當地駐軍是抗旱救災的突擊隊。當發生旱情,需要支援地方抗旱減災工作時,各駐軍要積極主動參與完成抗旱救災任務。8.5技術保障 8.5.1各級抗旱指揮機構建立抗旱技術專家庫,當
41、發生干旱災害時,由抗旱指揮機構派出專家,前往災區指導抗旱工作。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是抗旱技術力量比較集中的部門,應為抗旱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和隊伍保障。8.5.2在防洪減災系統的基礎上,建立旱情監測預警系統,保證旱情信息的快速采集、匯總、傳遞、評估、檢索,為抗旱工作決策提供科學可靠依據。8.6宣傳教育與培訓8.6.1宣傳教育 (1)向社會宣傳干旱防御知識,提高群眾預防干旱的意識,引導社會公眾關注并參與抗旱救災工作。(2)各級水利等部門要加強節約用水、節約能源政策及技術的宣傳力度,大力推廣各種節水灌溉技術。(3)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保證宣傳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開展。要重點宣傳市、城區各
42、級領導關于防汛抗旱的重大決策部署與工作成效;及時準確發布汛旱災情,有效引導社會輿論;積極宣傳抗旱成功經驗和涌現的先進典型;各旱災區應結合實際,宣傳抗旱減災基礎知識,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8.6.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有關人員。(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質量。、(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9.附則 9.1預案編制、審查與批準 本預案由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編制,報城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按照干旱災害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
43、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負責編寫本級干旱災害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上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9.2預案修訂 抗旱應急預案啟用后,應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及時予以修訂、完善。干旱災害應急預案一般每3年修訂一次,特殊情況下可及時修訂,修訂后的干旱災害應急預案需按程序進行審查報批。9.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抗旱救災工作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防汛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視情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表彰;對抗旱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責任。9.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解釋。9.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9.6名詞術語定義 耕地面積:
44、指年初可以用來種植農作物、經常進行耕鋤的田地,包括熟地、當年新開荒地、連續撂荒未滿3年的耕地和當年的休閑地(輪歇地),還包括以種植農作物為主并附帶種植桑樹、茶樹、果樹和其他林木的土地,以及沿海、沿湖地區已圍利用的海涂、湖田等面積。不包括屬于專業性的桑園、果園、茶園、果木苗圃、林地、蘆葦地、天然或人工草地面積。有效灌溉面積:即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塊比較平整,灌溉工程或設備已經配套,在一般年景下當年能夠進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積。受旱作物:因供水不足使作物正常生長受到明顯抑制,造成長勢不良的作物。受災面積:農作物產量因受旱而比正常年份減少10以上的面積。成災面積:農作物產量因受旱而比正常年份減少30以上
45、的面積。正常年份:指旱、澇、病蟲等自然災害較輕的年份。墑情:作物根層土壤中含水量多寡的情況。連續無雨日數:在一個時段內連續無有效降雨的天數(通常日降雨量5mm稱無效降雨)降水量距平值:某一計算期內降水量與多年同時期降水量之比。絕收面積:作物顆粒無收或基本上無收的受災面積。一般減產8成以上即認定為絕收。因旱人畜飲水困難:水田缺水:在水稻裁插季節,因水源不足造成適時泡田、整田或裁插秧困難。因旱人畜飲水困難:由于干旱,導致人、畜飲水的取水地點被迫改變或者基本生活用水量北方地址低于20升/人.天、南方地區低于35升/人.天,且持續15天以上。 干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干旱后可能影響的范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干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抗旱指揮機構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群眾飲水安全、糧食生產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始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