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皋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2019年修訂版)1 總則1.1 編制目的如皋市濱江臨海,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區, 獨特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征決定了如皋市是一個洪澇、臺風、暴雨和干旱災害頻發地區。建立如皋市防汛防旱預警和預防機制,規范全市防汛防旱和應急搶險工作,提前防御并制定處理各類突發水旱災害事件應急預案,是爭取主動,有效開展搶險救災,提高我市防災減災能力的重要措施。現結合如皋市實際,制定本預案。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江蘇省防洪條例、江蘇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江蘇省長江防洪工程管理辦法、南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通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南通市水利工程管
2、理條例及如皋市經濟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等,制定本預案。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如皋市境內發生的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長江洪水、內澇災害、臺風暴雨災害、風暴潮災害、坍江、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及其他原因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1.4 工作原則1.4.1 堅持以人為本,搶險救災先人后物原則,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防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以及行政、技術人員崗位責任制。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保障城鄉生產、生活、生態用水需求為
3、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搶、救相結合”的原則。1.4.4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因地制宜,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1.4.5 堅持依法防汛防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的原則。1.4.6 防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先遠水、后近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2 組織指揮體系市人民政府設立如皋市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防汛防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相關單位可根據需
4、要設立防汛防旱工作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防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并服從上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2.1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市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防旱工作,其辦事機構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2.1.1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組織機構市防指由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長任常務副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人武部副部長、應急管理局、水務局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發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衛健委、氣象局、南通如皋海事處、應急管理局、水務局、如皋供電公司
5、、如皋電信公司、長江鎮、石莊鎮、江安鎮等部門、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2.1.2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職責市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防旱工作,貫徹省、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防汛防旱工作部署和指令,制訂、頒布全市防汛防旱工作有關規定、制度、通告等。對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方案進行備案,執行南通市防洪排澇抗旱調度方案,并及時根據全市汛情旱情統一調度全市主要水利工程的運行。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水旱災害、臺風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2.1.3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1.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各單位參加防汛防旱工作。2.市委宣傳部:負責全市防汛防旱宣傳工
6、作,協調新聞媒體做好防汛防旱新聞報導及災害性天氣警報、預警信號等信息發布,做好防災減災自救等知識宣傳工作。3.市發改委:協調安排防汛防旱工程建設、除險加固、水毀修復工程項目的立項。負責有關救災所需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和調運。防汛搶險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運由水務局負責。4.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旱防臺期間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擊阻撓防汛防旱工作、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防旱物資及破壞防汛防旱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汛防旱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遇特大洪水等緊急情況,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撤離和轉移,保護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安全;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分配救災款物。5.市民政局: 負責指導各地
7、保障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產生活,加強特困人員供養機構的防汛安全管理。按職責要求承擔因災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的臨時生活救助工作。6.市財政局: 負責安排和調撥防汛防旱管理、防汛搶險、救災及水毀修復經費,并及時下撥、監督使用。7.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和地質災害工程治理等工作。8.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災害導致次生的水環境污染開展應急監測,及時提供水環境污染情況,指導開展環境污染控制和處置,監督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9.市住建局:負責全市城市防汛排澇和抗旱工作,負責市區干道雨水管網、泵站、城市河道等排澇工程的建設和運行管理,組織
8、協調城市排澇工作。負責房屋建筑工地的防臺防澇的安全管理,指導協調相關在建工地的防臺防澇安全工作。協助做好居住在危房的群眾撤離和安全轉移工作。10.市城管局:負責市區廣告標牌、門頭店招牌的監督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督促各單位拆除存有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標牌;及時采集、派遣存有安全隱患的城市管理類案件,交由相關職能部門快速處置,及時消除安全隱患。1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搶險救災物資調運;維持河道船只航行秩序,確保水上安全;協同公安部門做好車輛繞行工作,保障防汛搶險救災車輛和船只暢通無阻。負責全市港口防汛防臺工作。12.市水務局:承擔如皋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如皋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如
9、皋市防御臺風應急預案;承擔水情旱情監測研判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我市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方案,做好防汛調度和抗旱水源的調度;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制定全市防汛抗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歲修和應急處理及水毀工程修復計劃;部署全市汛前、汛期和汛后工作;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經費、物資、設備器材計劃方案,負責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與管理;負責防汛抗旱工程的行業管理,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市屬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負責全市防汛通道的暢通,組織和開展對骨干河道的清淤、清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市防洪工作。1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及時提供農業災害情況;負責農業遭受洪澇旱災和臺風災害的防災、減災和
10、救災工作;指導災區調整農業結構、推廣應用災后恢復農業生產的相關技術。負責組織長江作業漁船回港及漁民上岸避風工作,發生水旱災害時指導漁業生產,減少漁業損失。14.市商務局:加強市場監測,積極組織貨源,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15.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檢查指導旅游景區(點)的防汛防臺工作。在應急響應啟動后督促各地、各單位組織游客回到安全地帶,并組織進行檢查,防止游客滯留。檢查情況在應急啟動后及時報市防指。16.市衛健委:負責受災區域的居民群眾衛生防疫和救治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17.市應急管理局:參與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工作。參與編制如皋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如皋市防臺風應急
11、預案;組織協調水旱、臺風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全市主要河道、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御工作。組織協調水旱、臺風災害災民生活安置和救助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災情報告制度,組織指導水旱臺風災害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等工作,協助當地政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指導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汛期各項安全防范工作。銜接聯系人武部門民兵和預備役部隊等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支持地方防洪搶險。18.市氣象局:負責提供臺風、暴雨、干旱等災害性天氣監測信息和預報意見,并及時報市政府、市防指。及時發布本市天氣實況、氣象預報和臺風、暴雨氣象災害預警信號。19.南通如皋
12、海事處:負責港口、碼頭船舶防臺防汛監督管理工作和水上搜救工作。20.如皋電信公司:負責通訊設施的防洪安全,確保防汛防臺通訊設施設備暢通,做好臺風和特大洪水時應急通訊保障工作。21.如皋供電公司:負責配合防汛搶險及防旱排澇責任單位開展用電設施的檢查,督促完善用電設施,配備發電機等必要的應急供電設備;負責如皋市防汛搶險及防旱排澇重要用戶的應急用電支持。22.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如部隊、武警支持地方搶險救災,宣傳、發動、組織民兵參加抗洪搶險,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2.1.4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市防指負責組織領導全市的防汛防旱工作,下設機構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辦)。市防辦日
13、常工作由市水務局為主承擔,市應急管理局配合。市防辦主任由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市防辦職責: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歸口管理、組織協調全市防汛防旱工作。組織編制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市防御臺風應急預案等并組織實施;執行南通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指示,對全市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防旱調度;組織協調水旱、臺風災害防御和應急救援工作,研究提出具體的防汛搶險方案和措施建議;指導、檢查、督促各鎮(區、街道)防汛防旱預案和防臺風災害預案的執行情況;督促指導各鎮(區、街道)清除河道、江海堤防范圍內的障礙物;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物資和救援裝備的計劃、儲備、調配和管理;指導督促全市防汛防旱指揮系統的建
14、設與管理等。2.2 應急處置工作組當發生較大級及以上水旱、臺風災害,市防指抽調各成員單位人員組成若干專業應急處置工作組,其組成如下:1.綜合協調組:市政府辦副主任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務局、氣象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組成。主要工作職責:掌握水雨情和氣象信息;組織防汛會商,擬定發布水情調度方案;根據險情擬定搶險方案,部署搶險救災工作;綜合汛情、災情及防汛防旱信息,起草防汛防旱通知;緊急下撥救災經費;負責縱向、橫向和各組的綜合協調、監督工作。2.搶險救災組: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人武部、市水務局、市住建局、衛健委等部門組成。主要工作職責:組織各類險情的搶險救援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有序推進;
15、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救助等,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3.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組成。主要工作職責:負責對新聞媒體報道的協調和指導,組織和接待新聞采訪;負責抗洪搶險和水旱災害信息的對外發布和宣傳報道,必要時召開新聞發布會。4.安全保衛組:市公安局牽頭,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組成。主要工作職責:負責防汛搶險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群眾疏散等。5.專家咨詢組:市水務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氣象局、海事、水文等部門及相關科研設計單位專家組成。主要工作職責:負責雨情、水情、天氣變化趨勢等情況的收集、匯總;負責臺風、洪水、暴雨、暴潮、旱情的
16、研判預測預報工作;制訂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技術方案及重大險情的現場技術支撐指導。6.后勤保障組:市發改委牽頭,市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應急管理局,如皋供電公司、如皋電信公司等部門組成。主要工作職責:組織協調物資保障和應急運輸等工作,負責有關救災所需物資和搶險救援人員、受災群眾生活需要保障,做好重要部門、單位的電力、通信、交通保障。7.事故調查組: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水務局、氣象局、住建局、水文等部門組成。主要工作職責:負責水旱災害事故的調查核實工作,調查洪澇、工程出險發生的原因,負責水旱災害損失評估、經驗總結等。2.3 現場指揮部當發生決堤、水閘倒塌等特別重大險情災情時,可成立現場指揮部。視情由縣
17、級行政負責人擔任現場指揮或由市級行政負責人任現場指揮。2.4 專家庫為提高全市防汛搶險救災的決策指揮水平,增強險情應急處置能力,市防指建立專家庫(見附件5),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防旱和應急搶險工作。2.5 其他防汛防旱組織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以及相關施工單位,汛期成立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單位的水旱災害防御工作;沿江有關鎮處于防洪一線的大中型企業需建立防汛組織,成立防汛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針對重點的地段防汛問題進行必要的演練。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組織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3 預防和預警3.1 預防預警信息3.1.1 氣象水
18、文信息(1)市氣象局和市水務局加強對本市災害性天氣、河道水情、風暴潮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指。(2)市氣象局和市水務局結合其他部門信息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檢測、會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報期,對重大氣象、風暴潮、水旱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揮部。(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市防指提早預警,通知有關部門做好相關準備。當預測臺風對我市有影響時,氣象局應加強對臺風的監測工作,及時掌握最新的臺風動態情況。當江河出現臨界或超過警戒水位時,相關水情測報站應加密觀測,及時上報觀測結果,當出現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時,氣象部門應隨時加測階段雨量次數,及時報市防指,
19、重要站點的水、雨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市防汛防旱指揮部,通過及時的信息上傳為防汛防旱指揮部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3.1.2 堤防工程信息(1)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高潮)時,市各鎮(區、街道)、市沿江閘站、河道堤防管理所等應加強沿江堤防及水利工程監測,增加巡查力量,并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及時報各鎮(區、街道)和市防汛防旱指揮部。(2)當堤防和涵閘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導致潰堤決口時,各鎮(區、街道)、各相關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可能受淹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將準確的險情發生地點、險情種類、搶險方案以及現場負責人、通信
20、聯絡方式、除險情況等及時報上級管理部門和市防指。3.1.3 洪澇災情信息(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工商貿企業、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2)洪澇災情發生后,各鎮(區、街道)、各防指成員單位應在12小時內將一般災情統計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市防指,市防指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市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3)市防指按照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21、3.1.4 旱情信息(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2)市農業農村、氣象應加強農業墑情監測,做好旱災時天氣預報;市水務部門應加強長江和內河水位監測,做好抗旱水源調度;市住建和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供水水源監測,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各部門監測情況及時報市防指。3.1.5 水質信息(1)水質信息主要包括:發生水質污染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水質指標、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2)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監測,遇水質污染時應及時報市防指。市防指應根據掌握水質水情變化情況,做好
22、防污調度。3.2 信息報送時限要求3.2.1 防汛防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3.2.2 市防指接到級及以上的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并及時續報。凡經上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當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3.2.3 較大汛情、旱情、險情、災情,書面報告時間最遲不超過事發后1小時,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報告;重大、特大汛情、旱情、險情、災情,書面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發后
23、40分鐘,電話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發后20分鐘。3.3 預防預警行動3.3.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防大旱的思想準備。(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防旱責任人、防汛防旱隊伍和江心沙洲(長青沙)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隊的建設。(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防御洪水預案和防御臺風預案、城市防洪應急預案、堤壩潰口性險工應急搶
24、險預案以及抗旱預案等各類預案。(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足夠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完好和暢通。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7)防汛防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8)防汛防旱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防旱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沿江岸線及灘涂范圍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經有審批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25、。3.3.2 江、河洪水預警(1)當長江、內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市防辦要依托南通防汛決策網及時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向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2)依托南通防汛決策網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3.3.3 暴雨預警氣象部門預計未來24小時內我市將出現暴雨,或已經出現暴雨且可能持續。根據雨強的大小分為四級。1.當12小時雨量50毫米為藍色;2.當6小時雨量50毫米為黃色;3.當3小時雨量50毫米為橙色;4.當3小時雨量100毫米為紅色。由強對流引發短時間暴雨,伴有大風和雷暴等不穩定降水,可發布雷暴預警信號。當氣象
26、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市防指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由相關單位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3.3.4 臺風預警氣象部門預計編號臺風(熱帶氣旋)在未來24小時內將影響或登陸我市,并造成嚴重影響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且影響可能會持續。根據影響時風力大小分為四級。1.當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為藍色;2.當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為黃色;3.當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為橙色;4.當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為紅色。(1)根據中央氣象臺發布的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信息,市氣象部門密切監視,做好
27、未來趨勢預報,并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對可能造成災害的臺風市氣象臺應盡早給各級防汛部門發布信息。(2)可能遭遇臺風襲擊的地方,有關防汛機構應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并將有關信息及時上報,市防指視情向社會發布。3.3.5 干旱災害預警(1)市各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2)農業農村、氣象部門要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3.3.6 供水危機預警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而出
28、現供水危機,由市住建局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向社會公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3.4 預警發布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臺風、暴雨預警由市氣象局按臺風、暴雨預警信號規定發布。預警信息由市氣象局、水務局等會同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必要時,組織氣象、水利水文、海事等部門有關專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會商,形成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后按規定程序報批,通過市防指信息發布平臺對外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紙、通信、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
29、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預警級別應及時升級、降級或解除。4 應急響應4.l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4.1.1 按洪澇、旱災等災情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級、級、級、級四個級別。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級、級、級。每級應急響應行動包含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4.1.2 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為汛期(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后)。進入汛期,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實行分級報告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市防指負責骨干河道水利工程調度,其他水利工程分級管理調度,
30、必要時由市防指直接調度。市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4.1.3 水旱災害發生后,由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4.1.4 水旱災害發生后,由市防指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應立即上報。任何個人發現堤防、涵閘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4.1.5 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市防指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4.2 應急響應
31、啟動條件4.2.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級響應(1)本市發生一般洪澇,各主要內河水位接近或超過警戒水位;(2)長江出現一般坍江破壞影響不大,穿堤建筑等水利工程出現輕度險情;(3)部分地區發生輕度干旱,且抗旱水源基本滿足要求,受旱影響面積不大;(4)全市24小時連續降雨量達100毫米以上到140毫米以下或1小時降雨量達30毫米以上38毫米以下,局部地區受澇;(5)24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風力8級以下。4.2.2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級響應(1)本市范圍內發生較大洪澇,或局部地區發生大洪澇;(2)沿江高潮位在警戒水位以上,主要內河水位達到警戒水位并有繼續上漲趨勢;(3)沿江堤防、港
32、堤、洲堤、圩區及大中涵閘等水利工程出現大的險情;(4) 全市發生中度干旱災害;抗旱調節水源出現階段性困難,受災面積在5-10萬畝;(5)全市24小時連續降雨量達140毫米以上到170毫米以下或1小時降雨量達38毫米以上到50毫米以下,局部地區受澇;(6)24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達810級。4.2.3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級響應(1)本市范圍內發生大洪水;(2)沿江潮位或內河水位接近或達到設計水位:沿江天生港高潮位4.75.3米,內河水位2.73.2米,沿江圩田地區標準由所在鎮(區、街道)確定;(3)長江出現坍江等嚴重險情,江堤受沖刷破壞影響大;因臺風、洪水影響江心沙洲部分
33、人員需轉移;(4)全市發生嚴重干旱,主要內河水位持續偏低對農業灌溉用水和內河航運造成很大困難,受旱面積在20萬畝以下10萬畝以上;(5)全市24小時連續降雨量達170毫米以上到200毫米以下或1小時降雨量達50毫米以上到75毫米以下,部分城鎮、圩區嚴重受澇;(6)24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登陸時平均風力1012級。4.2.4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級響應(1)長江流域發生特大洪水,本市發生大范圍的特大洪澇;(2)沿江潮位或內河水位達到或超過五十年一遇標準:沿江高潮位5.3米以上,內河水位3.2米以上,沿江圩田地區標準由所在鎮(區、街道)確定;(3)長江出現坍江、決堤等特大險情,江堤
34、受沖刷破壞影響巨大;(4)全市發生特大干旱,主要內河水位低于1.3米并且持續下降嚴重影響農業灌溉用水和內河航運。(5)全市24小時連續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或1小時降雨量達75毫米以上,全市主要城鎮、圩區嚴重受澇;(6)24小時內可能受或已受臺風正面襲擊或直接影響,預報臺風在我市沿江登陸,風力在12級以上。4.3 應急響應行動市防辦根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依據汛情會商分析,并提出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市防指負責發布啟動應急響應命令。啟動級、級應急響應經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領導同意,由市防指領導簽發,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啟動級應急響應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由市防指指揮簽發,同時向本級市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
35、啟動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簽發,同時由市政府辦值班室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4.3.1 級響應行動(1)市防指副指揮或市防辦負責人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將情況上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領導。市防指相關成員單位根據預案要求,做好各項防御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2)市防辦24小時全天值班,加強與氣象、水利、水文、海事等部門的聯系,密切關注洪澇、風暴潮等汛情動向,加強汛情分析研判,指導協調實施工程調度,及時向市防指領導匯報最新情況,并將市防指部署及時通知傳達各地及有關單位。(3)市防指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各項相關工作,及時向市防指上報工作等情況。(4)各鎮(區、街道)由主要
36、領導或分管防汛防旱領導主持會議,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加強值班,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市防指視情派出技術人員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并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防辦。4.3.2 級響應行動宣布啟動(級)應急響應后,市防指、市各防指成員單位及事發地鎮(區、街道)應根據即將發生水旱災害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市防指指揮或委托副指揮主持會商,市防指成員參加,視汛情應急工作組部分或全體到位開展工作。市防指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并通報市防指成員單位。(2)市防辦加強值班力量,市氣象、水利等部門派員參與市防指值班;密切監視
37、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組織水利、氣象、水文、海事等部門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和預測,指導協調工程調度。(3)市防指或氣象、水利等部門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的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并對相關信息報道工作進行管理。(4)及時按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5)市防指視情決定是否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6)各鎮(區、街道)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防汛防旱的領導主持會議,具體安排當地防汛防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或組織防旱,派出相關人員到一線具體幫助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
38、視情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指導防汛防旱工作,并將防汛防旱的工作情況上報市政府和市防指。(7)應急工作組工作:1.綜合協調組:匯總防汛防旱動態信息,根據汛情、災情發展,每46小時進行會商,并及時向指揮匯報。2.宣傳報道組:運用廣播、電視、報刊、政府網站、手機短信、官方微信、微博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或通報防汛防旱動態信息等;廣播電視要隨時插播、增播和滾動播放氣象信息和汛情通報等。3.搶險救災組:全市各級防汛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值班狀態,市防汛搶險隊到指定地點待命,隨時投入搶險救災。匯總各地搶險救災信息,每46小時向指揮報告一次。4.專家咨詢組:每46小時組織一次會商,分析階段水文、氣象預測預報結果
39、,提出階段工作重點,及時提出洪水、臺風、暴雨預報,針對險情特點制訂搶險方案。5.安全保衛組: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確保防汛搶險救災車輛優先、快速通行;依法打擊阻撓防汛防旱工作行為。6.后勤保障組: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單位做好隨時調運準備,應急運輸車輛處于應急待命等。4.3.3 級響應行動宣布啟動(級)應急響應后,市防指、市各防指成員單位及事發地鎮(區、街道)應根據即將發生水旱災害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市政府分管領導主持會商,市防指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參加會商會議,全面部署全市防汛防旱防臺工作。市防指將情況在2小時內上報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防指。(2)加
40、強指導,市領導率市防汛防旱工作組赴各地指導督促防汛防旱工作。(3)市防指指導協調本區域水利工程調度或直接下達調度指令,24小時內派出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市防辦加強值班會商力量,定期發布汛(旱)情通報。(4)市各應急工作組牽頭部門以及氣象、水文、農業農村等部門派員進駐市防汛防旱指揮中心。各應急工作組每3小時進行一次會商,并向指揮報告情況。(5)市防汛搶險隊、各有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或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并動員備勤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6)調集防汛搶險、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
41、用。(7)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8)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9)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危害的建議、勸告。(10)根據預案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風暴潮災害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撤離、轉移如船只等重要財產。(11)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風暴潮災害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12)各鎮(區、街道)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防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及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組織強化巡堤查
42、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各地應將工作情況上報市政府和市防指。4.3.4 級響應行動宣布啟動(級)應急響應后,市防指、市各防指成員單位及事發地鎮(區、街道)應根據即將發生水旱災害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全市防汛防旱抗臺工作,在市防汛指揮中心(或一線)組織指揮全市防汛防旱抗臺工作。(2)相關應急工作組2小時會商一次并報告情況。市防指其它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服從市委、市政府的統一指揮,全力以赴做好防臺抗臺和搶險救災工作。(3)各鎮(區、街道)指揮轄區內防汛抗臺和搶險救災工作。(4)人武部門民兵和預備役部隊等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支持地方防洪
43、搶險。(5)當水旱災害持續發展到本市層面難以控制和處置時,由市政府向上級政府報告,請上級政府直接指揮。必要時依法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或采取其他緊急處置措施。4.4 應急結束4.4.1 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市防指可視汛情旱情,宣布解除應急響應、結束緊急防汛期或緊急防旱期。4.4.2 依照有關緊急防汛、防旱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有關地方政府對取土后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4.4.3 緊急處置工作結
44、束后,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協助鎮(區、街道)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4.5 后期處置發生水旱災害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工程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4.5.1 救災。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承擔上級下撥和市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
45、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衛健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和蔓延。4.5.2 社會救助。根據救災工作需要,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應急管理部門和慈善會、紅十字會發動社會、個人或境外機構展開救援,負責接收和安排國內和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援助,根據不同渠道分級接收、統計、歸類整理、分發,開展社會救助。監察、財政、審計、民政、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實行全過程監督和檢查,實施過程中實現逐級負責、責任到人,確保救助資金和物資用于受災地區和災民。4.5.3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針對當年
46、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4.5.4 水毀工程修復。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4.5.5 災后重建。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4.5.6 保險。水旱災害發生后,保險機構在第一時間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根據保險條例實施理賠,確保理賠到位。鼓勵保險公司和群眾積極參與災害事故保險,相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救援隊員辦理人身保險。5 保
47、障措施5.1 通信與信息保障(1)各通信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旱信息暢通的責任。市防汛防旱指揮部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防旱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堤防、閘站和水文等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2)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防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防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3)在防汛期間,市防指人員和成員單位負責人、聯絡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上報備案,不得隨意調整或變更,手機24小時保持開機
48、狀態;當汛情發生時與各級人員的聯系方式主要采用手機、固定電話。(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官方微信、微博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5.2 應急救援和裝備保障5.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各鎮(區、街道)、部門和單位對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各鎮(區、街道)、部門和單位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市防指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和干旱威脅的相關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
49、足搶險急需。5.2.2 應急隊伍保障(1)防汛隊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和專業搶險隊伍。市、鎮(區、街道)和企事業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符合自身防汛特點的搶險專業隊伍。必要時,由市防指聯系銜接人武部門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參與應急救援工作。(2)抗旱隊伍抗旱期間,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5.2.3 供電保障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雨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5.2.4 交通運輸保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確保發生大洪水時用于搶險、救
50、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同時制定防汛搶險物資運輸應急預案,成立應急運輸隊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確保運送防汛搶險人員、物資車輛優先通行。5.2.5 安全防護各鎮(區、街道)、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各鎮(區、街道)以上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抗臺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5.2.6 醫療保障衛健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做好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5.2.7
51、 治安維護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防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防汛搶險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5.2.8 物資保障(1)物資儲備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市水務局按照防汛責任狀要求,負責市級防汛物資儲備和管理,主要用于支持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救生物資的應急需要。防汛重點地段附近要儲備一定的防汛物料,做到布局合理,管理規范,調運快捷,以確保防洪搶險的需要。市防指根據規范要求,并結合各鎮(區、
52、街道)抗洪搶險的實際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儲備防汛物資的品種和數量。(2)物資調撥市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主后次、滿足急需”。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后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市級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急需防汛物資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報相關領導同意后,向儲備單位下達調令。5.2.9 資金保障防汛抗旱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市財政負責市級防汛防旱資金的調撥和安排,市政府適當在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全市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同時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
53、排必要防汛防旱經費。流域性工程維護和建設請求上級財政支持安排水利建設補助經費。5.2.10 社會動員防汛防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防旱的責任。汛期或旱季,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防旱。出現水旱災害后,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可根據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各防汛防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防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必要時可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
54、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各鎮(區、街道)、部門應加強對防汛防旱工作的統一領導,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關鍵時刻,各級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5.3 技術儲備與保障建設防汛防旱指揮系統。按照省、南通市防汛防旱指揮系統建設要求,形成覆蓋各縣(市)防汛防旱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加強水情測報工作,及時掌握水情信息供指揮決策。建立對全市主要水利工程的防洪調度系統,實時制定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市實際科學調度。建立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與省、南通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55、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6 綜合管理本預案為如皋市防汛防旱應急總體預案,針對水旱災害不同類型應分別制定相應應急預案。6.1 宣傳、培訓和演習6.1.1 公眾信息交流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防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市防指負責同志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本地區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防旱救災工作。6.1.2 培訓市防指組織市防指相關負責人、各防指成員單位分管領
56、導、防汛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干開展培訓。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質量,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積極參加上級防指組織的防汛防旱培訓。6.1.3 演習各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積極參加上級防指組織的全市防洪搶險應急演習。6.2 獎懲對防汛搶險和防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防指聯合人社局或報請市人民政府給與表彰;對防汛搶險和防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防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57、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江蘇省防洪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6.3 預案管理本預案由市防辦負責管理,并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35年對預案評估修訂,由市防辦召集有關部門及防汛防旱專家評審,并視情況變化進行相應修改,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各鎮(區、街道)防汛防旱機構可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防臺風應急預案。其它有關部門、基層單位、企事業單位也要根據本預案要求,編制相應的防御臺風預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送相應同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備案。7 附則7.1 名詞術語定義7.1.1 防御洪水預案:是有防汛防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
58、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臺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7.1.2 防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防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防旱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7.1.3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510年一遇的洪水。7.1.4 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7.1.5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7.1.6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7.1.7 輕度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30以下。7.1.8 中度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
59、占播種面積的比例達3150。7.1.9 嚴重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達5l80。7.1.10 特大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80以上。7.1.11 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國家防汛指揮機構或者其授權的流域、省(區、市)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對壅水、阻水嚴重的橋梁、引道、碼頭和其他跨河工程設施作出緊急處置。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防汛防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
60、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汛指揮機構的決定,依法實施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7.1.12 本預案所涉及水位基面,天生港水位為吳淞基面,本市內河及小洋口水位為廢黃河基面。7.1.13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7.2 預案解釋部門和實施時間本預案由市防指負責解釋。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附件:1如皋市防汛防旱指揮組織體系框架圖2如皋市防汛防旱應急響應流程圖3如皋市防汛防旱指揮部通訊錄4如皋市防汛防旱防臺應急搶險技術專家庫名單附件1如皋市防汛防旱指揮組織體系框架圖如皋市防汛防旱指揮部防汛防
61、旱指揮部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衛健委、生態環境局、氣象局、應急管理局、水務局、南通如皋海事處,長江鎮、石莊鎮、江安鎮,如皋供電公司、如皋電信公司綜合協調組專家咨詢組搶險救災組宣傳報道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現場指揮部鎮區(街道)防汛防旱工作部門市防辦(市水務局為主承擔,市應急管理局配合)事故調查組附件2如皋市防汛防旱應急響應流程圖信 息 報 告市氣象、水文水利、農業等防指成員單位負責對災害性天氣、風暴潮的監測與預警,并及時報市防指。事 前 處 置事 發 處 置先 期 處 置出現水旱災害
62、后,市防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上一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報告。啟 動 響 應市防辦按防汛防旱應急響應標準,結合汛情,綜合會商,提出應急響應級別。基 本 應 急基本應急(、級響應)由市防指指揮或副指揮、防辦負責人主持會商,市防指揮實時匯總汛期動態,指揮調度工程運行,組織搶險救災,各部門按職責開展相應工作。擴 大 應 急擴大應急(、級響應)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全市防汛防旱抗臺工作。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擴大搶險救災資源使用、征用、調用的范圍和數量,必要時依法動用一切可以動用的資源。事 后 處 置應 急 結 束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市
63、防指視情宣布解除應急響應或者結束緊急防汛期。后 期 處 置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搶險物資補充、水毀修復、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附件3如皋市防汛防旱指揮部通訊錄2019.05.30 姓 名單 位辦 公 室手 機茅紅宇市政府張百璘市政府徐宏明人武部陳曉華市政府辦公室陸海峰應急局徐 海水務局陳建軍宣傳部呂 慶發改委田小飛教育局張 勇公安局劉 榮民政局蔡志兵財政局平四勇自然資源局張建軍住建局孫夏兵城管局高學明交通局陳玉峰農業農村局劉加峰商務局張國平文體旅游局夏建國衛健委徐宣安生態環境局張善良應急局陳大平水務局陳新育氣象局蔣楠雋南通如皋海事處王 震供電公司戴云卿電信公司汪 東長江鎮徐 建石莊鎮吳紅
64、云江安鎮附件4如皋市防汛防旱防臺應急搶險技術專家名單序號姓 名單 位職稱專 業電 話1鄔霞軍如皋市焦港閘管理所高工運行管理2沈萬紅如皋市碾砣港閘管理所高工運行管理3王保全如皋市如皋港閘管理所高工運行管理4鞠志鴻如皋市如泰運河閘管理所高工工程管理5沈志高如皋市河道堤防管理所工程師堤防管理6謝 云如皋市新瀠水利市政有限公司高工施工7閆生華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高工施工8杜紅星國家基本站焦港水文站技師水文9楊志祥國家基本站碾砣港閘水文站技師水文10王劍林如皋市氣象局工程師氣象預測11王建梅如皋市農業農村局(種植業管理科)科長農業災害12顧宏兵如皋市農業水產站正高漁業生產13宗在斌如皋市住建局工程師城市防洪13張新星南通如皋海事處(泓北沙海巡執法大隊)大隊長航道交通14吳 森原如皋市自然資源局(地籍科)科長地質災害15石 峰如皋市交通局工程師航道交通16陶艷星如皋市鼎安安全技術服務咨詢有限公司高工應急救援17丁小星如皋市水務局高工工程管理